http://140.111.1.189/newboard/data/200662420408.pdf
也許是我解讀能力不佳
簡章上沒有明白指出幼稚園的複試不可攜帶教具或是現場備有教具
但是有一句話是
「試教時間國小一般、特教及專長教師、幼稚園教師均為15分鐘,
毋須附任何教案,應試者除了試教承辦單位所準備之教科書外,
不得攜帶任何物品進場」
是表示不能帶教具、承辦單位會準備嗎?
像去年一樣教具統一嗎?
謝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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