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terion (只能祈求老天爺眷顧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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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考題] 101台北市教專第26題
時間Mon Jun 18 17:37:20 2012
26( A )有關《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含括的範圍包社區互助式
(B)幼兒園人數100人以下,護理員可用特約方式兼任
(C)為確保食品可口,幼兒園的廚工可以特約方式聘用兼任人員
(D)提供幼兒教育和照顧的服務機構,分別為托兒所和幼園
為什麼B不行呢?法規內寫61-200者,應以特約、兼任或專任方式置護理人員. 這樣B錯在哪?
A不是在離島、偏鄉、原住民地區幼兒園普及前"得"採用,有疑惑!想問問大家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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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4.174.72
推 frpilcy:有相同疑問,今天疑義了~ 06/18 17:44
推 REVEIVE:我也有相同疑問~應以特約那照理說這個答案應該也可以ㄚ 06/18 17:52
推 lovemiyuki:我也是記得200人以下可以特約或兼任以下~所以這樣提應 06/18 23:00
推 dreamyo:61~200人"應"以特約、兼任或專任的方式,所以B選項還是不 06/18 23:15
→ dreamyo:對,應該60人以下才"可"用特約,61開始就"應"用特約方式 06/18 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