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keoldboy ((假直男中))
看板gay
標題[假直男]關於失戀(2)
時間Fri Jun 20 20:12:47 2014
歡迎閱讀網誌版(請多推文回應當鼓勵喔!)
http://tinyurl.com/l6jsjc9
--
好歌點播是好開頭
(歌曲影片)
王菲:開到荼靡
(這首歌的歌詞要細細分析的話幾乎可以是小論文…)
■
Q:為什麼他不再愛我?
A:因為戀愛要成為愛,有一定的難度。
我在做跟工作相關的資料整理時,很偶然的發現一件頗值得玩味的事情:
雖然我們看到"Love"這個字直覺就是想到中文的「戀愛」,
但是,戀愛應該是"Romantic Love"
很多難受的分手,
其實都是在Romantic Love需要變成Love的時候發生的。
用中文說應該是:熱戀要變成愛情是道困難的關卡。
所以這問題本身有點模糊,可以換成:
為什麼他不能一直熱戀著我?
那,這答案挺簡單的,熱戀本來就是有期限的。
或是
為什麼他不能一直和我維持愛情關係?
那問題的癥結應該是:
從熱戀到穩定的相愛,影響的主要面向有滿多差異的,過渡不易。
例如熱戀的條件相當符合的兩個人:
看到對方就硬了(激情)。
喜歡分享彼此的生活、聊得來(好奇感)。
共同面對某些經驗的意願(陪同/伙伴感) (見註解)
但經過一段時間之後,以上的三大要素重要性會大大降低:
一方面是這些要素的吸引力本來降低。
另一方面,其他要素可能相較之下更重要。
顯而易見的,
激情和好奇感原本就都是有扣打的,
他們能產生的相互吸引力一定是漸漸變弱。
就算跟天菜交往一段時間一定也會沒那麼有興致。
另,交往時間久了一定會對對方想什麼做什麼失去高昂的好奇心。
這是沒辦法的事情。
談到第三個,陪同/伙伴感:
我覺得這就不一定是必然降低的狀況,要把熱戀變成愛情,
這一點就有必要進一步說。
■
回頭想想,我們的某些戀情與其說是因為喜歡對方,不如說是因為自己害怕寂寞?
這就是陪同感在戀情一開始的作用層次:想要戀愛,想要陪伴,不喜歡孤單。
兩個人談戀愛好過單身的理由太多了,
撇除前述相幹之便和相識之樂的兩款吸引力,
兩人成為一個組合的關係的優勢,
有一個很老梗的成語可以形容:「相互扶持」。
看看大家感傷沒有結果的愛情時,通常想到的往往是「共同的經歷」。
我感冒的時候…
我要考試那段時間…
我們一起去XXX時的OOO那裡…
我在煩惱該OOO或XXX還是乾脆WWWW時…
(神傷十分鐘...)
*相較之下,床上的激情?
第一次知道對方的職業?
這類的回憶,應該比較少拿來懷念吧?
不過,
陪同/伙伴感在Gay 的感情關係中,的確比較容易損耗。
以目前的社會氛圍及制度,
想想異性相戀的感情在陪同感這部分實在有很多「外部加持」,如:
適婚年齡。
叫你找人結婚的壓力。組成家庭(接著生小孩!)。
法律約束。社交羈絆。
同社會階級的協同作戰優勢…
(就算是假面夫妻彼此還是享有「伙伴利益」。)
這些很實際的理由可以推動一對戀人(熱戀關係)變成一對愛人(婚姻關係)。
當然,不全是好事情。
婚姻(及組成婚姻的壓力),恐怖的面象和具備的優勢大概可等量齊觀,
不過總的來說,面對「熱戀的戀人」變成「相愛的伴侶」此一過程,
異性戀婚姻的外部推動力實在顯而易見,也比較容易完成(雖然結果不一定好)。
不過,相比一下。
Gay的轉型過程呢? 通常只能靠彼此,也是考驗彼此。
用申請入學比喻來說:
異性情侶就好比多才多藝的中產家庭的孩子。
同性情侶就等於是偏遠地區的高中學生。
前者有許多優勢(很多獎狀、多元社團、推薦信多又有力)。
後者,靠自己。
前者也有許多可憐之處(沒有童年、父母干預志願、多於壓力)。
後者,還是靠自己。
■
靠自己很困難/很糟糕嗎? 這又是見仁見智的問題了。
幸福的人(申請上的人)會說:
這樣更確認自己找到的是真愛。
這樣更是「自由戀愛」的價值。
這些考驗是值得的,因為要懂得如何保持激情(或是克制濫情)。
因為要能夠保持趣味(積極經營)
此外,很多Gay Couples還是可以有伙伴優勢的助益,
比如工作領域相近的共同利益(藝文領域好像就很明顯)。
我不否認這些好處。只是。
回到主旨的問題:「為什麼戀情(Romantic Love)不能延續成愛情(Love)?」
我覺得答案是:
對Gay的情境來說,這本來就是比較高難度的事情。
對於談一段感情的男人(不論性向)來說,在熱戀吸引力消退後,
要繼續保持愛情關係,其實是件有點難度的任務。
但異性戀會有各種「理所當然」的推動力/壓力,也會有不可不為的阻力和考量。
對Gay來說則是始終保持自己決定的態度。
也就是,一切看個人。
而,人都是賤而軟弱衝動的。
好吧…應該說,人多數是賤而軟弱衝動的。
試想:
失去性的興致、對方再有趣也看膩了、
一同面對挑戰的次數減少而決定事情的衝突增加…
然後被問道:
你願意繼續跟「這個人」保持愛情關係嗎?
無法堅定回答的應該不少,虛心回答的可能有些數量。
最常見的恐怕是講著各種考量的理由,
然後(雖然絕對不會說出口),但答案明顯的就是不願意。
畢竟沒有對不起父母的問題,
沒有算計贍養費,
沒有朋友要你退紅包錢的陰冷目光,
沒有「狀況很複雜」讓你多想一想。
(而常常多想一想是度過關卡的關鍵...)
說到這,
我某種程度很佩服能維持Open-Relationship關係的那種情侶。
他們至少找尋到一種策略去維持著一段「愛」的活性…
■
作為面對失戀的理性篇的結尾,
我自己的小結論是:
戀人們本來就不應該高估人性的高尚程度。
也不應該對於自由戀愛關係有著太浪漫、只存在在仙界的想像。
首先,
對那些誠意明顯不足或是緣分明顯不夠的失戀,就不必多說了。
(可能很多人年輕時都喜歡演一場愛恨分明、痛心疾首的瓊瑤連續劇
或是心裡住著甄環…)
再來就是那些帶來真正傷痕的,無能為力的分開。
是太怯弱因而太絕決的結束。
是對眼前困境的厭煩又不捨曾經那麼好的彼此。
是那種造成「我可能再也無法幸福」的失戀。
我在想該怎麼對這些失戀下個註腳?
我想到兩個可以引用的。一個好一點。另一個哀傷一點。
先分享好一點的:張愛玲的短篇小說,愛。
http://tinyurl.com/pkgyelh
這短短的故事把戀愛講得太好。
那麼短暫,那麼簡單,那麼身不由己。
但卻永遠沒有人可以奪走。
(為失戀神傷的人應該慶幸自己擁有過戀愛的經驗,而不是感傷必然的逝去)
再說另一個。
印度教的誡語:
「人類會注定不幸,是因為人類以為幸福是可能的。」
這有點禪味,但值得想想。
嘗試面對一下事實:
愛情很美好但也終究會消失,自己會喜悅也會因而痛苦。
全然的幸福是不可能的。
生命無法長生不老、青春總被衰老取代、
花朵必將凋謝、世界無法永遠光明…
當然,也沒有永遠幸福的愛。
這聽來很悲涼,很直接,很冷峻。
但不知道為什麼,
這麼殘酷的道理,反而讓自己有了一絲沁涼的平靜。
--
我的部落格自認內容掏心肝、工時有傷肝。
所以有看請推文。隨手點連結。
http://fakeboy1069.blogspot.t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7.6.18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ay/M.1403266379.A.3DE.html
推 ponpoponpo:推~中肯! 06/20 21:00
推 hf999:好文怎能不推 06/20 21:25
推 wadakusi:最後的引文很發人深省 另推好文筆 06/21 09:01
推 woody430:這篇真的非常非常好 06/21 10:06
推 brianQQ:寫得很實用! 06/21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