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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知愛滋高危險群 捐血害人染病 【聯合報╱記者何祥裕/新北市報導】 2011.02.23 02:45 am 板橋亞東醫院一名男員工,明知自己與同性發生多次性行為,卻還是參加醫院舉辦的 捐血活動,導致他人輸血染上愛滋病;板橋地檢署昨天將他依過失致重傷害罪嫌起訴 。 檢方調查,這名捐血的廿多歲男員工是同性戀者,去年一月初,亞東醫院與台灣血液 基金會台北捐血中心舉辦捐血活動,醫院為了拋磚引玉,要求員工先捐血;第一次捐 血時,這名男員工藉故躲過,第二次因受不了同事揶揄,於是捐血。 捐血後兩天,一名五十多歲的李姓男子因開刀輸到該男員工的血液,手術結束後,患 者身體持續衰弱,回診發現竟然染上愛滋;醫院追查後確認是輸血感染,透過基因比 對追蹤這名男員工。 衛生署追蹤另發現,這名男員工捐的另一袋血,是供一名七十餘歲的林姓男子手術輸 血使用,但林已死亡,遺體火化,無法確認死因與輸血有關。 這名男員工向檢方表示,他知道自己是愛滋病毒高危險群,但他每三個月都有去篩檢 ;捐血前篩檢結果是陰性,他才捐血,並不是故意害人。 檢察官認為,這名男員工捐血前,血液基金會員工已告知捐血人「懷疑自己感染愛滋 或兩年內曾與可能染愛滋者發生性行為者,請勿捐血」;雖然這名男員工前年底篩檢 時呈現陰性,但仍不宜捐血,已涉嫌過失致重傷害罪。 【2011/02/23 聯合報】 from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1/6169696.shtml -- 非常典型的藉性病污名化性傾向的新聞 記者也完全搞不懂HIV+與AIDS的差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99.105.234.77 ※ 編輯: stone1980 來自: 99.105.234.77 (02/23 14:07)
moon8171:16790 02/23 14:18
noruas:太誇張了吧...是要抓他去坐牢嗎?? 02/23 14:19
alunisme:其實真的很不建議同志去捐血 有時好意會害死人 02/23 14:21
FERRE:明明有良心專線。捐完之後快打電話啊!!! 02/23 14:33
assdddffff:搞不懂HIV+與AIDS的差別+1 02/23 14:35
FacebookMan:所以潛伏期過後,還是不能夠完全放心自己不會得病囉@@? 02/23 14:42
FacebookMan:不懂HIV+與AIDS的差別+1@@ 02/23 14:42
alunisme:hiv+發病後才會變成AIDS 應該是這樣解釋吧@@ 02/23 14:49
shiruru:hiv+要滿足兩個條件:1.CD4指數低於200 2.伺機性感染 02/23 14:52
shiruru:以上兩個條件同時發生 經醫生判定就會成為AIDS 02/23 14:53
shiruru:當AIDS經過治療 把伺機性感染治好 CD4指數提高 02/23 14:55
shiruru:是可以回到hiv+的 02/23 14:56
FacebookMan:CD4?"伺機性"感染@@? 02/23 15:05
comesome:應該是因HIV+而感染的疾病 02/23 15:13
KKLLboy:HIV是"病毒","+"表示被檢驗出體內含有這種病毒,AIDS為症 02/23 15:27
KKLLboy:狀,就像被感冒病毒傳染也不見得會發燒流鼻水一樣..就算不 02/23 15:28
KKLLboy:見得會有症狀到底有誰會想被感染!?有HIV+就算還沒有AIDS也 02/23 15:29
KKLLboy:是會傳染給其他人 02/23 15:29
goodcial:要求員工先捐血,拋磚引玉的活動也該檢討一下 02/23 15:38
shiruru:簡單來說hiv+是感染者 AIDS是患者 感染發病而成為患者 02/23 15:38
FacebookMan:所以像我如果去西門町做免費的篩檢,有辦法知道自己是 02/23 15:44
FacebookMan:否為HIV感染者嗎@@? 02/23 15:44
idishu:樓上 如果過了空窗期當然可以囉 02/23 16:10
xponed:唉~由推文可見,連被綁得最緊的同志族群都還是有不了解的 02/23 16:52
xponed:的地方了,遑論異性戀了。 02/23 16:53
OmegaWind:這麼複雜的定義 過沒幾天就會忘了 這注定會是長期苦戰 02/23 17:05
shiruru:異性戀? 他們對套子的了解只有一點"避孕" 02/23 17:05
shiruru:除了有花心思去了解的人之外 真的都只知道那是避孕而已= = 02/23 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