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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6558768.shtml 【聯合晚報╱記者李樹人/台北報導】 2011.08.30 02:57 pm 台大醫院發生移植愛滋患者器官的重大醫療疏失,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副局長施文儀指出, 如因器捐需要,12家器捐專責醫院可透過器捐中心跟疾管局比對,但為了保護病患隱私, 疾管局無法接受醫院直接來電查詢捐贈者個資。 外界批評疾管局也必須為此事件負責,施文儀反駁,器捐先行機制相當周延與完整,台大 醫院會出事,原因在於院內人員便宜行事,在把關環節及流程出了問題。 施文儀強調,疾管局與捐血中心合作多年,捐血中心每晚都會將捐血者資料送至疾管局進 行比對。未來器官捐贈中心也可比照辦理,將捐贈者資料送至疾管局,進行查核比對。 至於主管愛滋防治的疾管局同意健保IC卡註記愛滋HIV資料嗎?施文儀認為,就感染控制 角度,註記雖無不可,但恐弊多於利。一旦開放之後,無法約束醫護人員的「嘴巴」,病 患隱私外洩。 施文儀強調,依法醫院、醫護人員是不得洩漏感染者資料,開放後,除了醫師、護士外, 掛號人員等非醫護人員也會看到,增加管控難度,病患隱私將一覽無遺,也讓許多人更容 易違反這條規定。 施文儀舉例,目前許多基層診所、牙科診所都聘請沒有醫學背景的人負責掛號業務,如果 真將HIV資料註記在健保卡,這些不具有醫護人員身份的人就會得知櫃臺前的病患就是愛 滋感染者。 依照相關保障條例第14條,若因業務之悉,得知愛滋感染者身份,又洩漏出去,需罰3萬 到15萬。 處分並不重,卻大大影響愛滋感染者的生活及就醫權益。 另外,如果IC卡註記病人病情,醫護人員才會謹慎對待,那麼面對一般的健保IC卡時,醫 護人員恐怕會因此鬆懈,反而更糟糕。施文儀認為,這反而不是好事。 對在健保卡上註記HIV資料,施文儀態度保留態度,他強調,疾管局建檔的資料遠不如醫 院檢驗報告,如果醫院確實做好把關動作,就能有效防堵意外發生。 【2011/08/30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施文儀:無法約束醫護人員的嘴巴 | 台大植愛滋器官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 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6558768.shtml#ixzz1WV4sgAGL Power By udn.com ※ 編輯: Khorkina 來自: 114.45.98.227 (08/30 16:49)
imrt:所以,可以封住捐血中心人員的嘴? 08/30 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