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adman:誤解在哪?記者專挑第三點但沒誤解疾病管制局啊... 09/05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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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piizzaa (牛頭馬面) 看板: gay
標題: Re: [新聞] 預防血液途徑染愛滋 疾管局修法加強把關
時間: Mon Sep 5 19:59:04 2011
個人非常贊成本文第三點「對於血液捐贈者不實陳述處以罰鍰」這個修法原意。雖然這一
點它沒有明寫針對男男間性行為者,不過把本文的前後文連著看,很容易就會發現這第三
點是主要是針對男男間性行為者無誤。
那我為何會贊成這個修法方向的原意呢?因為,不容否認的,男男間性行為族群的hiv帶
原比例較非男男間性行為族群的hiv帶原率高出許多倍(據我估計約16~33倍,視全台灣進
行男男間性行為者的比率佔全台總人口比率10%~5%不等之變動而估算成),而且,與hiv帶
原者進行一次無套男男間性行為而感染hiv的機率,也比與hiv帶原者進行一次無套之非男
男間性行為而感染hiv的機率高出許多(據我估計約8~10倍),所以我會贊成這次修法的修
法原意。
但是,這樣的修法可能是徒勞無功的,因為,捐血者對於受血衛生機構說謊是非常容易的
一件事,我們根本很難察覺捐血者究竟做過什麼事!!
為何看似徒勞無功的修法卻還是要修呢?我想,疾管局的修法可能有一個基本假設,那就
是“不捐血”對於原本想捐血卻被法令擋在外面的人,根本沒有什麼壞處,所以疾管局可
能只是要稍稍地增加嚇阻的力量,而他們認為這“稍稍的嚇阻力量”對於阻擋有問題的血
液,是有一定幫助的。
在我看來,有沒有幫助我不清楚。但是我認為是否可以考慮以“已婚者且需提出健康檢查
證明無任何血液疾病者方能捐血”作為修法的方向,如此一來,會有幾個優點:
1.絕對不會有捐血者說謊的問題。
2.也不會有任何族群感受到歧視。
3.也可以有效的減少接收到已感染hiv但仍在空窗期間無法驗出的問題血液。
但是當然也有缺點,那就是血源會大大地減少。
最後,我要說的事,很可惜,這一次的愛滋器官捐贈事件,發生在男同志身上,自然會造
成該族群嚴重的衝擊!試想,如果這一次的事件發生在一個hiv異性戀的墜樓者身上,可
能就不會被如此廣泛的討論了!不過,這也是沒有辦法的機率問題使然啊....
※ 引述《Cindiccc (心地)》之銘言:
: 國內發生器官捐贈者染愛滋事件,疾病管制局加強把關,以預防透過血液傳染感染愛滋
: 病毒,並將修訂「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規劃中修法方向
: 如下:
: 一、面談諮詢作業法制化:規範捐血中心、器官勸募醫院等醫事機構應對血液或器官、體
: 液或細胞移植等捐贈者進行諮詢作業,並授權主管機關訂定諮詢內容、範圍及作業方式,
: 讓原有的面談制度法制化。
: 二、捐贈或移植者愛滋陽性通報:增訂醫事機構如於使用血液或進行器官、組織、體液或
: 細胞移植後,發生愛滋檢驗結果為陽性之事件的通報時間及程序,俾利相關單位能夠及時
: 介入處理。
: 三、血液捐贈者不實陳述處以罰鍰:為保障受血者安全,並防範由血液傳染愛滋病毒,規
: 定血液捐贈者於進行諮詢作業若有不實陳述、資料提供或記載者,處以罰鍰。
: 針對有部分媒體報導該局決定修法開放愛滋器官可移植給需要器官者,該局提出嚴正駁斥
: ,目前規劃中的修法方向,並無此項規劃,亦未主動提出,特予澄清。
: http://www.enjoysex.org.tw/news/headline/view/?id=334
: 先暫且附上CDC的原文,應該會有點小誤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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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64.47
※ 編輯: ppiizzaa 來自: 61.230.64.47 (09/05 20:02)
噓 cockroach02:... 09/05 20:50
噓 minamibaby:您可以快回到您的異男部落嗎?每天在甲板都能看到您。 09/05 20:58
推 clione33:其實挺中肯的.這樣的法令,防君子不防小人 09/05 21:12
噓 sigon:很煩+1 09/05 21:19
噓 yaaomm:唉呦~還把我的噓給刪掉囉!再多給你幾個。 09/05 22:21
我沒有刪啊,如果有刪,那一定是誤刪,在這裡要說聲抱歉。
基本上我在甲板真的被噓貫了,實在沒有必要刪您的噓啊....
※ 編輯: ppiizzaa 來自: 61.230.64.47 (09/05 22:24)
噓 yaaomm:這樣子啊~那就好,給你噓就不手軟囉 09/05 22:28
推 theash:看不懂已婚者需附上健康檢查方能捐血的好處在哪耶?? 09/05 22:31
→ theash:倒是血庫將大大的減少...以較有可能 09/05 22:32
噓 yaaomm:把血扣回來~~你可以當那個墜樓的hiv異性戀來試驗一下嗎? 09/05 22:32
很抱歉,我並非帶原者,噓沒有關係,但是請理性討論。
※ 編輯: ppiizzaa 來自: 61.230.64.47 (09/05 22:34)
→ theash:其實血液交流這種東西我也非常不熟,可是會覺得~捐血方面 09/05 22:35
噓 yspen:你的「理性」跟一般普羅大眾的「理性」好像不太一樣喔? 09/05 22:36
→ garlic1234:已婚者就不針對同志了嗎 只不過是換個包裝而已 09/05 22:37
→ yspen:不知道是第幾版的? 有沒有定期上網更新一下? 09/05 22:37
→ theash:捐血方面無論如何檢驗總是會無奈於疾病的空窗甚至制度漏洞" 09/05 22:37
→ theash:不過我是真的看不懂 只有已婚者 能捐血到底好在哪裡... 09/05 22:38
→ garlic1234:這次的事件如果是異性戀還能說成機率使然實在很好笑 09/05 22:38
→ garlic1234:出錯的不是同性戀 整個赤裸裸的歧視這麼明顯沒看到? 09/05 22:39
→ garlic1234:搞清楚這次問題所在 這次就算是異性戀HIV還是一樣結果 09/05 22:41
噓 swow:你前面搞錯重點,重點是危險性行為…而非那X倍或X% 09/05 22:43
如果您用「是否有危險性行為」來作為能否捐血的標準,那是一件完全沒有意義的事,一
來若是大家都很守規矩,都遵守規定,那血庫就沒血了。二來這種規定一下來,大家就會
開始欺騙受血的衛生單位,所以這種規定並不會有任何實質效用。
※ 編輯: ppiizzaa 來自: 61.230.64.47 (09/05 22:52)
噓 cockroach02:現在的確就有以危險性行為存否的標準,只是限制的程度 09/05 23:47
→ cockroach02:有所差異。我本來是想直接回文,不過看你以前的行為模 09/05 23:48
→ cockroach02:式,顯然不會對被反駁的部分作出回應,也就算了。 09/05 23:48
我在任何板所發的文章,或是推噓文,向來都是「我不贊同的,才會做回應」,我如果對
於「板友對我文章觀點之反駁」感受到其言之成理的部份,何必做回應呢。我想這應該是
大部分人在板上行文的反應吧!所以我認為您對我有一些誤會....
再者,我若看不懂板友的意思,也無法回應。
三者,我若看完板友們對我文章的回應,感受到板友根本沒有讀懂我的文章就妄做評論,
通常也是不會回應的,因為其所要表達的東西和我的文章也許風馬牛不相干、也許邏輯
詭異,這會讓我不知道如何回應。
四者,我如果回的太累,也可能選擇不回應。
最後,若我沒有回應,也有可能是因為我沒有看到板友對我文章的評論。
※ 編輯: ppiizzaa 來自: 61.230.64.47 (09/06 00:00)
→ leego1224:第5行句末,那算來的? 09/06 00:56
→ leego1224:男男性交者有打卡機制可以計算人數? 09/06 00:57
就是以10%和5%估的啊....不過個人比較相信男男間性交者應佔總男性人口的3%~5%。
※ 編輯: ppiizzaa 來自: 61.230.64.47 (09/06 01:00)
→ leego1224:立論點在?有數據指出10%和5%嗎?文獻又在? 09/06 01:00
曾看過一篇國內專家的研究報告,印象裡報告內容中「估計HIV帶原者人數」的公式中有
一個空格,要填「估計男男間性行為數佔總男性的人口比例」,作者採用美國疾管局的建
議,用3%~5%。
※ 編輯: ppiizzaa 來自: 61.230.64.47 (09/06 01:06)
推 uka123ily:你用估的 幹嘛不估0% 或100% 09/06 01:04
→ leego1224:所以是"你自己"估的?喔,我知道了。 09/06 01:05
當然是憑某些一定的根據估的啊,而且我還“非常非常”保守的估呢?
我有一個感想,每一次在貴板與板友們討論到一些專家研究出來的相關醫學數據時,常會
遇到這種要我拿出資料來源的狀況。我常常看這些資料,文中所運用到的資料距離閱讀時
也有一段時間了,我可以說,每一個專家所研究出來的數據,在每一時期都不一樣。但是
,所有數據的結論卻是導向一致的。
我個人認為板友們如果不願意面對一些專家已經研究出來的數字,那說詞只有可能造成社
會大眾的反感,對板友們不會有任何好處啊....
※ 編輯: ppiizzaa 來自: 61.230.64.47 (09/06 01:07)
※ 編輯: ppiizzaa 來自: 61.230.64.47 (09/06 01:09)
→ leego1224:誰的?落落長的文章振振有詞卻沒有具名文獻,可信度? 09/06 01:08
→ uka123ily:用估的我還可以說隔壁的土地公顯靈 讓我夢到的 09/06 01:09
※ 編輯: ppiizzaa 來自: 61.230.64.47 (09/06 0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