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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王光慈/台北報導】 2011.07.26 02:52 am 美國紐約州允許同性結婚的新法廿四日生效,全球已有數十國承認同性婚姻。但這些國家 的駐台外交官,卻因台灣不承認同性婚,其法定同性配偶無法享有外交官眷屬該有的外交 特權和豁免;立委呼籲外交部應放寬限制,內外有別。 目前在台設駐館處的國家,比利時、荷蘭、西班牙、加拿大、瑞典、阿根廷、南非和美國 七州,都允許同性婚。多年前,某國駐台副代表來台履新時,外交部以台灣法律不承認同 性婚為由,拒絕核發其配偶外交禮遇簽證,僅能以觀光簽證入台,且時限一到,就要出境 再重新申請,遑論享有外交特權。 據了解,這位副代表對此頗為不滿,認為自己是因公駐台,配偶跟著過來照顧家庭,卻必 須不斷出入境。弔詭的是,其合法領養的子女,卻可視同外交官眷屬,得以外交禮遇簽證 入境,享外交特權豁免。 經過抗議、立委也表達關切後,外交部終於同意放寬規定。現在只要駐台外交官母國出示 證明公文,外交部就准核發法定同性配偶居留簽證,但入境後仍只能申請「外僑居留證」 ,還是不能申請享特權豁免的「外交官員證」。 歐洲某國駐台使館人員透露,其實駐台外交官擁有同性婚姻的例子不算罕見,早年外交部 的規定確實造成嚴重困擾,甚至有人因此申請調離台灣。外交部後來調整規定,雖一定程 度降低不便,但「我們還是希望台灣的作法能更尊重、更靈活」。 立委林郁方認為,外交部作法應更有彈性;從觀光簽證改成居留簽證,卻仍拒絕核發外交 官員證,「等於只做一半」;外交官的法定配偶,「不能因同性婚或異性婚而有差別」, 何況這是獲其母國承認的合法關係。 年底將出爐的總統府「國家人權報告」,考慮建議將「同性婚合法化」納入「遠景」內容 。林郁方說,國家大政「內外有別」,活路外交講究務實彈性,外交部作法應更靈活,尊 重他國駐台外交官合法的同性配偶,予其應享權利,會讓台灣贏得世界更多尊重。 全文網址: 駐台外交官同性配偶 無「法」享禮遇 | 同性配偶爭權益 | 國內要聞 | 聯合 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6485592.shtml#ixzz1TASo60w8 Power By udn.com 內外有別,會讓台灣贏得世界更多尊重^.< -- 24325 4 7/09 MaNeNe □ [新聞] 中華民國承認南蘇丹共和國 24326 20 7/09 truffaut □ [新聞] 中國承認南蘇丹 願建立外交關係
ikjoikjo:好快的op07/09 22:14
eshinny:OP挺快的07/09 22:14
corlos:OP07/09 22:16
yonbun:op了 快刪07/09 22:1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0.176.133
opiloom:我很想噓內外有別這個說法... = ="" 07/26 09:03
gaytis:有些國家好像承認在外國結婚的同志 所以我覺得民眾也該比照 07/26 09:12
vivayo:爛透了 07/26 09:40
OmegaWind:我倒覺得不妨將計就計 透過駐台外交官的同性伴侶權 07/26 09:44
goodcial:「內外有別」是指法律層面的吧,如果對方國家承認合法關係 07/26 09:44
OmegaWind:可以催化台灣當地的伴侶權 07/26 09:45
goodcial:不能因為台灣法律還不承認,就否定人家 07/26 09:45
goodcial:如果是全面開放外國人(包括不承認的國家)那才叫內外有別 07/26 09:46
goodcial:如果台灣能尊重這些國家的同性合法關係,是會獲得這些國家 07/26 09:49
goodcial:的尊重,就外交層面是務實的做法! 跟國內其實沒什麼關係 07/26 09:50
deanbo12:這就好像到國外要遵守 別國家的法律一樣 但台灣法律..噯 07/26 10:52
uka123ily:這部是尊重的問題 而是這是外交禮儀 == 07/26 11:01
uka123ily:不能說我給你大使館 給你個牌子 給你個什麼就是尊重 07/26 11:02
goodcial:禮儀不就是尊重嗎? 跟大使館有什麼關係XD 07/26 11:11
goodcial:這邊說的尊重是指尊重他國駐台外交官的合法同性關係 07/26 11:12
alberten:雖然我還在考外特 但是常會幻想以後外交場合怎麼帶自己的 07/26 11:12
alberten:partner XD 07/26 11:12
uka123ily:本來他國合法的伴侶關係對外交人員來說沒有尊重問題 07/26 11:14
uka123ily:這裡的禮儀已經是慣例的規範 而不是額外的尊重 07/26 11:14
uka123ily:把人家的眷屬趕出去或是不讓眷屬來台 這是很嚴重的失誤 07/26 11:16
goodcial:所以才要尊重不是嗎? 07/26 11:17
bigbearli:真障礙聯盟知道一定第一個反對= =+ 07/26 11:17
uka123ily:遵守規範是尊重嘛? 07/26 11:19
uka123ily:不管你尊不尊重 都要給人家的好嘛 07/26 11:19
goodcial:什麼規範? 07/26 11:19
uka123ily:既然要維持交誼 基本的事情就該做好 07/26 11:20
uka123ily:讓家眷能陪同外交人員一同來台的外交慣例 07/26 11:21
goodcial:所以說成是尊重有什麼問題嗎? 07/26 11:24
uka123ily:應做的有什麼尊重與否的問題? 07/26 11:30
uka123ily:是沒有做到才會讓人家印象差 07/26 11:30
goodcial:因為台灣法律的關係做不到,不尊重! 願意做,尊重! 有問題? 07/26 11:31
uka123ily:做得到也不是尊重 好嘛 這有什麼尊重可言? 07/26 11:35
goodcial:尊重對方的合法同性關係啊(因為我們國內本身都還做不到) 07/26 11:36
uka123ily:明明可以心不甘情不願的做到 這是哪種尊重? 07/26 11:36
uka123ily:其實是說承認對方法治 而不是承認個別法律的內涵 07/26 11:37
goodcial:尊重就是不會心不甘,不會情不願... 07/26 11:37
goodcial:而且吵這兩個字好像也沒什麼意義XD 07/26 11:37
uka123ily:不應該這麼過度去猜測做不做到的動機 07/26 11:38
goodcial:動機? 不就法律限制 07/26 11:38
uka123ily:尊重在外交上本來就是很假的詞彙 是空心的 07/26 11:38
uka123ily:既然是法律限制有什麼尊重與否的問題? 07/26 11:39
goodcial:再假也是一種說法! 同說,外交禮儀也是很假,很空心 07/26 11:39
uka123ily:是阿 所以不能單方面拒絕 否則他國也可以拒絕台灣 07/26 11:41
uka123ily:你可以說這是一個非制度化的遊戲規則 而遵守對台灣有利 07/26 11:42
goodcial:所以互相尊重,不就是外交禮儀? 只是不解會強調禮儀,又否 07/26 11:43
goodcial:定尊重二字的意義在哪? 禮儀=尊重 不就是互相的嗎 07/26 11:43
uka123ily:禮儀只是修飾過的用詞 實際上是赤裸的利益交換 07/26 11:44
goodcial:尊重二字不也一樣? 07/26 11:45
uka123ily:你會說買房子付錢是尊重嘛? 不會阿 07/26 11:45
goodcial:你會說買房子付錢是禮儀嗎? 07/26 11:45
uka123ily:外交關係就像是買房子 各自得到想要的 怎會是尊重? 07/26 11:46
goodcial:你強調的禮儀不也一樣? 07/26 11:47
uka123ily:那你也可以不要用禮儀阿 我是沒啥意見 07/26 11:48
uka123ily:你要說他是慣例 規矩 都可以 禮儀只是修飾而已 07/26 11:49
goodcial:禮儀就是互相尊重的約定啊,我認定是一樣的東西XD 07/26 11:49
uka123ily:而且禮儀本來就是指涉一種規範 不知道你要針對什麼 07/26 11:50
goodcial:禮儀只是修飾,尊重就不能是修飾? 07/26 11:50
uka123ily:禮儀是互相尊重的約定? 07/26 11:50
goodcial:兩個是一樣的東西 07/26 11:51
uka123ily:那也只是你認為一樣阿 XD 07/26 11:52
goodcial:不然呢? 07/26 11:54
uka123ily:沒有不然阿 本來指涉意涵就不一樣 沒有什麼問題 07/26 11:58
goodcial:那也只是你認為不一樣阿 XD 07/26 12:00
uka123ily:查一下字典就知道禮儀跟尊重哪裡有差了 07/26 12:01
goodcial:禮儀需要互相尊重,這個不用查字典 07/26 12:02
goodcial:你前面也說他是慣例或規矩了,要不要順便查一下字典XD 07/26 12:03
uka123ily:禮儀有要互相尊重?它是種規範 不代表尊重與否 07/26 12:04
uka123ily:很多禮儀只是知道要這樣做 而沒有任何的動機在裡面 07/26 12:05
goodcial:互相尊重才叫禮儀,那只是不同的說法 = = 07/26 12:05
goodcial:很多就代表全部嗎? 這案子說台灣願意尊重對方,有問題? 07/26 12:06
uka123ily:那你的禮儀有點太狹隘了 07/26 12:06
goodcial:到底是誰狹隘? 我可是能接受所有的說法 07/26 12:06
uka123ily:非常有問題 你怎麼知道台灣考量的是什麼?? 07/26 12:07
goodcial:你又知道? 07/26 12:07
uka123ily:我不知道才說不能直接說這是尊重不是? 07/26 12:08
goodcial:你不知道又否定? 07/26 12:08
uka123ily:新聞也說了本來台灣是拒絕讓這些家眷取得眷屬身分 07/26 12:09
goodcial:不是完全否定了嗎? 07/26 12:09
uka123ily:實踐外交禮儀沒有尊重問題 因為這是一個關乎利益的規範 07/26 12:10
uka123ily:你要推論動機本來就很困難 07/26 12:10
goodcial:實踐外交禮儀,也可以說是尊重啊XD 你到底堅持什麼 07/26 12:11
goodcial:你都說是一種說法了...為何完成否定尊重的成份? 07/26 12:12
goodcial:我認為尊重也是一種說法或動機,你是完全否定 07/26 12:12
uka123ily:那你覺得尊重什麼? 07/26 12:13
goodcial:尊重對方的合法同性關係 07/26 12:13
uka123ily:因為我不認為這個實踐可以推論尊重與否 07/26 12:14
goodcial:你可以覺得只是最基本的外交禮儀! 兩者完全不衝突 07/26 12:14
uka123ily:你的推論又太遠了 你可以推論尊重對方的法律 07/26 12:15
uka123ily:你無法推論到個別法條意涵是被尊重 07/26 12:15
goodcial:所以你的推論是,遵守對方的法律嗎? 07/26 12:15
uka123ily:台灣並不是承認同性婚姻是有效 而是承認他國法律的存在 07/26 12:16
goodcial:願意承認也可以是尊重 07/26 12:17
uka123ily:承認對方的法律與主權 並且自主管理他們的駐外人員而已 07/26 12:17
uka123ily:願意承認就不能推論到尊重阿 囧 07/26 12:18
goodcial:而尊重正是實踐外交禮儀的一種 07/26 12:18
uka123ily:我承認代表我認識 跟我尊重是兩回事 07/26 12:18
goodcial:你又要完全否定了嗎? 07/26 12:18
goodcial:就不能是尊重? 完全否定? 07/26 12:19
uka123ily:你可以不承認沒關係 人家就不跟你往來而已 07/26 12:19
uka123ily:外交政策就是赤裸的權力考量 有誰跟你考量尊重的? 07/26 12:20
goodcial:我又沒說不承認 = = 07/26 12:20
uka123ily:你不尊重我但是對我有好處 我就跟你來往 這就是國際現實 07/26 12:20
goodcial:外交禮儀不是要互相尊重嗎XD 這種說法完全不存在? 07/26 12:21
goodcial:互相尊重,互相各取所需,沒有什麼衝突 07/26 12:22
uka123ily:互相尊重的說法很假 考量國家利益才是重點 07/26 12:22
goodcial:問題是你完全否定這種說法啊 07/26 12:22
uka123ily:對方也沒考量過台灣同性婚姻不合法就把人派來了 07/26 12:22
goodcial:外交禮儀這種說法也是很假,考量國家利益才是重點 07/26 12:23
uka123ily:是你一定堅持這是尊重吧 07/26 12:23
uka123ily:怎都沒人說這些國家 不尊重台灣? 因為他們看利益阿 07/26 12:24
goodcial:是你完全否定吧 07/26 12:24
uka123ily:我只是否定 尊重這動機能夠如此被觀察而已 07/26 12:24
goodcial:所以你認為這些國家不遵守外交禮儀? 07/26 12:24
uka123ily:我不否認有可能有尊重 但你從這些看的出尊重? 07/26 12:24
goodcial:你不否認就好了,不否認也沒什麼好爭的了 07/26 12:25
uka123ily:沒有人說這些國家不符合禮儀 他們又沒干涉人家眷屬來台 07/26 12:25
goodcial:不是說沒考量過台灣同性婚姻不合法就把人派來了? 07/26 12:26
uka123ily:我是以你的邏輯喔 以你的邏輯會變成很詭異的矛盾 07/26 12:26
goodcial:我也是以你的邏輯XD 07/26 12:27
uka123ily:你自己說互相尊重怎還可以讓對方派同志來呢? 07/26 12:27
goodcial:所以台灣願意尊重啊...不就是爭吵的點 07/26 12:28
uka123ily:事實上駐外人員也是國內管轄 是管人家眷屬要幹嘛? 07/26 12:28
goodcial:駐外人員跟駐外人員家屬是兩回事 07/26 12:29
uka123ily:你確定不是因為外交關係可能惡化的關係 而是因為尊重? 07/26 12:29
goodcial:如果兩個都是駐外人員,什麼問題都沒有 07/26 12:29
goodcial:你不確定的事,就不要問人確不確定 07/26 12:29
uka123ily:駐外人員跟家屬兩回事? 我有沒有聽錯? 07/26 12:30
goodcial:因為我也可以反問你確定嗎 07/26 12:30
uka123ily:所以你認為可以駐外人員的婚姻有效 但另一半無效XD? 07/26 12:30
goodcial:進來的身份不一樣 = = 07/26 12:30
uka123ily:身分不一樣阿 但兩人不是身分問題喔 07/26 12:31
goodcial:你不是說內管轄???? 07/26 12:31
goodcial:國內管轄權 07/26 12:32
uka123ily:兩個人的婚姻要怎麼分開看? 這真是太有趣了 07/26 12:32
goodcial:台灣本來就沒在干涉他們的婚姻關係啊XD 07/26 12:33
uka123ily:而且家眷視為廣義的外交人員有治外法權 07/26 12:34
uka123ily:因為他們是跟著他們的先生太太一起來的 07/26 12:35
uka123ily:我也不知道你的兩回事怎麼兩回事法 07/26 12:35
goodcial:是說法律規範上不一樣,家眷不等於就是外交人員 07/26 12:49
goodcial:廣義上享有外交特權,但事際上會有不一樣的規範, 07/26 12:51
superdy:「內外有別」「內外有別」「內外有別」「內外有別」「內外 07/26 16:58
superdy:也好啦~~~ 由外而內~~~ 逐漸開放吧!!! 07/26 17:17
kawanami:成為亞洲第一個立法通過同志婚姻的國家,才真的值得驕傲 07/28 0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