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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yam.com/tlt/life/201109/20110910726911.html 自由時報╱自由時報 2011-09-10 06:00 〔自由時報記者楊久瑩、顏若瑾/台北報導〕中秋節前夕,國內首度大規模針對同志與異 性戀者進行的「同居調查」顯示,高達8成同居者希望立法保障權益、58%考慮再度進入 同居狀態;而在眾多同居者中,有67%隱瞞身旁重要親友,他們平均最長的同居時間為3 年,同居的起始平均年齡為22.6歲。 這份調查由婦女新知基金會、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等7個團體組成的「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 盟」,透過網路及書面方式同步進行。 至於為何要選擇同居?多數同志及異性戀者都是因為想建立親密關係,讓生活彼此有照應 ,少部分異性戀者回答共同生活較為經濟或想試婚;部分同志則表示,因為法律不允許結 婚。 同志最支持立法保障權益 所有同居受調者,高達8成以上贊成立法保障非婚同居關係,其中又以同志贊成比例接近 百分百。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預計將於9月底在伴侶盟部落格公告「伴侶制度民法修正草案」, 並辦理全國巡迴座談,公告台灣第一部由民間自主起草的伴侶制度民法修法草案,目前同 居立法權已有232名國內律師連署支持。 立委黃淑英表示,反對同志的社會保守派人士,根本就反對同性戀概念,因此,推動伴侶 法不見得對同志比較有利,反而可能是阻礙。 她表示,即使是從異性同居概念推動伴侶法,她也認為不太合宜,因為該草案的同居者權 益概念,已包含在其他法定關係的權益範圍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105.113
eere:黃淑英在說什麼?有人可以解釋一下嗎? 09/10 14:53
allesvorbei:簡單的說就是:我不會讓你過這法案的^.< 09/10 15:35
minamibaby:我希望黃淑英能提出更有意義的說法,這些話很像空話 09/10 16:50
DasIstLiebe:那我怎麼沒有!!! (崩潰) 09/10 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