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shchen (需要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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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眷屬」改「伴侶」 律師公會挺多元關係
時間Tue Dec 20 01:17:01 2011
http://n.yam.com/lihpao/garden/201112/20111218108447.html
立報╱史倩玲 2011-12-18 23:26
【記者史倩玲整理報導】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16日指出,台北市律師公會於
舉辦的各項活動中明文規定將「眷屬」改為「伴侶」。伴侶盟表示,台北市律師
公會力行友善單身、同志及多元家庭會員,為台灣樹立典範。
伴侶盟指出,多年來,台北律師公會舉辦的各項活動,時常鼓勵會員「攜配偶
或眷屬參加」,立意雖屬良善,但對於會員的家庭狀態,侷限於異性戀婚姻的
預設想像,排除單身會員、同志會員與多元家庭會員攜伴參與律師公會活動的
權益。台灣伴侶權益聯盟於8月29日以伴字第001號函請求改善,台北律師公會
即從善如流,予以改善。台北市律師公會理事長尤美女於11月29日正式函覆伴
侶盟,明白揭示「於辦理各項可攜眷屬參與之活動,在方案規劃及各式文件
呈現上,將『眷屬』之定義及文字之使用均以『伴侶』揭示,以維護單身及
多元家庭會員之權益。」
伴侶盟表示,律師倫理規範前言明文指出,律師應以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為
使命。而伴侶盟對於台北律師公會及理事長尤美女尊重多元家庭與親密關係的
友善回應,表達高度感謝與肯定。
伴侶盟指出,台北律師公會消弭歧視的實際作為,已為台灣社會樹立了值得尊敬
與效法的典範,更期待看到更多機關團體一起跟進,使多元平等的價值遍地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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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75.96.59.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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