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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歐陽文風:同性婚姻,為何而反
時間Fri Sep 9 13:43:38 2011
南方都市報 文:歐陽文風
2011-09-08
南方周末評論員李鐵反對同性婚姻合法化,就如不久前演員呂麗萍反同恐同言論一樣,被
認為是「捅了一個大馬蜂窩」。在美國,反同性戀言論十之八九源自基督教原教旨主義信
眾,至於東方的中國或華人社會,我想情況也差不多,除了極端宗教人士,我實在很難想
象有誰可能如此瘋狂。身為一名基督教神學工作者與牧師,我只能說這是家門不幸。不過
,李鐵是不是基督徒,我不知道;但如果他是,我一點也不奇怪。這理由其實很簡單,即
如果不是訴諸宗教經典,我們實在沒有反對同性戀的科學理論與依據,我有理由相信李鐵
是聰明人。
美國反同性戀的人由於身處一個受基督教文明影響的國度,大家都熟悉基督教的宗教語言
,結果開口閉口都以神旨為由反同性戀,說什麼神在創造世界時造一男一女非一男一男或
一女一女,故同性戀是錯誤的。東方或亞洲社會的反同性戀分子,雖很多亦是基督徒,但
礙於基督教非主流,不少反同言論不太敢擺明就是源於一己宗教信仰,而以學術為幌子或
發揮想象,無限上綱,進行滑坡論證。異族通婚在美國遲至1967年才合法,當年反對異族
通婚的人除了訴諸聖經之外,最經典的說法就是「如果白人可以和黑人結婚,那有一天人
可以和猴子結合」,現在最腦殘的美國人都不會說這種話了。
有人說婚姻從來是一男一女的事,改變婚姻會衝擊主流社會價值觀。這種話只說對一半,
那是後半句,而且未必是壞事。上半句是對歷史無知,因為事實是在很多社會,婚姻從來
都不是一男一女的事,曾經婚姻是交易是買賣,是另類的經濟活動,是一男與多女的事!
這事實搞不清楚就開口閉口傳統與「從來」,只會丟人現眼。
反同性戀的人還有一個非常奇怪的邏輯,即「如果你禁止我反同,禁止我指同性戀有問題
,你就是歧視我」,說到底他嘗試以人權角度來合理化他反同的人權,然後反指反歧視的
人矯枉過正。
同性戀作為一個性取向,不是一個「做」或「不做」的問題,而是有關「是」與「不是」
,同性戀不只是一個議題,他是有血有肉有情有淚的生命。職是之故,反同性戀其實是種
冷暴力,是另類的謀殺,因為它主張的基調就是:你的生命與存在其實就是一種錯誤與罪
惡!
由是觀之,抨擊他人歧視同性戀或發表反同言論,怎麼可能被指為否定他人的人權?有人
會說「你禁止我殺人,所以你否定我人權」嗎?
我相信任何人都有信仰任何宗教與拒絕信仰任何宗教的自由,但沒有人有權力把一己宗教
信仰強加於他人,這就是為什麼呂麗萍之流者必須被呵斥的原因之所在。
李鐵也是一樣,李鐵可以反對同性戀婚姻,可是不能無理。反同性戀婚姻必須先搞清為什
麼而反,理由和依據是什麼,而非信口開河,似是而非,至於依據一己宗教經典,不論是
明說或暗示,都是要不得的!(作者為美國波士頓大學神學博士、馬來西亞知名作家)
http://www.enjoysex.org.tw/news/national/view/?id=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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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yoma0213:很令人審思,如果以同理心的心態去想,或許人性是一樣的 09/09 13:51
推 bigcat1210: 09/09 14:03
推 shiruru:雌雄同體的生物都存在了 同性戀沒啥咩~ 09/09 15:23
推 vita895:雌雄同體跟同性戀好像沒啥關係 09/09 17:06
推 papaduck:推一下~ XD 09/09 17:20
推 gaytis: 09/09 18:48
推 freiheitkino:推~~ 09/09 19:08
推 alvinron:寫得很好阿! 09/10 01:41
→ eere:雌雄同體的生物違反聖經的教義吧?XD 09/10 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