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部分板友反應處罰過於嚴苛。
又板友手上有些票券想要販售,但礙於板規卻不能在板上販賣。
還有板友建議板主群提高亂板水桶期限。
經板主群討論後,決定放寬以下板規:
板規05.
原板規
│懲處標記 │ │本板禁止各類商業廣告文章、各類買賣文章。 │
│各類文章範疇 │ │各類徵才文章請先寄信給板主審查,未經審查發文者直接刪│
放寬買賣文:
同志校園社團、機構等非商業營利之門票買賣文均可在板上張貼。
板規13.
原板規
│各類文章範疇 │ │‧同一ID其發文期限從發文日當天起算五天,回覆文章以一│
│人身攻擊 │ │ 篇為限,超過則視同違規,五天內再次發文一樣違規。 │
修正後:
七天內最多可以發文兩次,第三次發文需要離第二次發文超過七天。
板規15.
罰則改成初犯、二犯、三犯。
初犯:水桶四週。
累犯:水桶八週。
三犯:水桶一年。
各位板友對以上修改板規有所疑慮抑或是建議,歡迎來信或是討論。
可以直接回覆公告討論。
如沒有疑義,公告一個月後生效。
Felix/4X貓 201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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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ther ye rosebuds while ye m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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