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sontai (小臺)
看板gay
標題Re: [請益] 關於"[公告] 警告名單:danunu"
時間Sun Mar 15 16:52:18 2009
※ 引述《Makotoyen (Mr.皮諾丘 麻摳抖)》之銘言:
: 1.推文離題部分:
: 離題的認定上是以無法與文章內文的內容聯結為基本,
: 簡單來說就是扯到根本文無關的地方,延伸閱讀及聯想部分牽扯的
: 比較廣,每個人看的出發點會不一樣。
: 2.檢舉部份:
: 以該板友舉的例子來說:
: ※ 引述《jasontai (小臺)》之銘言:
: : 我看了18119這篇文章,作者Pokky先生的確於文末請推文者勿離題,
: : 所以經Pokky先生檢舉後,danunu大受到了版規懲處~
: : danunu大的推文是這樣寫的 :
: : 推 danunu:路人:(不小心碰到少女的手。) 少女:[強姦啊~~~~~!!]
: : 剛看時我也覺得怎麼會這樣推呢?難道是故意離題嗎?
: : 後來我再去看了一次推文,於是我把該文章bikaoru及danunu的推文並列於下:
: : 推 bikaoru:哎呀,我好想知道這篇到底算不算刺激他人的言論? 03/14 00:16
: : → bikaoru:板規6還真好用,只要有人覺得受侵犯對方就立刻違規 ㄎㄎ 03/14 00:21
: : 推 danunu:路人:(不小心碰到少女的手。) 少女:[強姦啊~~~~~!!] 03/14 16:42
: : 因為18119 Pokky先生這篇文章末尾提出了有關版規6的部份討論,
: : 所以bikaoru先於推文說出板規6可能存在不合理的問題在於
: : "只要有人覺得受侵犯對方就立刻違規"
: : 而danunu附和這個觀點,刻意用一個極端的比喻來彰顯並附合bikaoru對版規6的看法,
: : 也就是被檢舉的那一句推文 :
: : "路人:(不小心碰到少女的手。) 少女:[強姦啊~~~~~!!]"
: : 所以其實bikaoru大與danunu大說的是同一件事,都在表達版規6的問題,不是嗎?
: : 也就是
: : "只要有人覺得受侵犯對方就立刻違規"
: : =
: : "路人:(不小心碰到少女的手。) 少女:[強姦啊~~~~~!!]"
: : 那這樣也算離題?
: : 如果這樣算離題,那我們再看該文章其他推文:
: : 1.嫌疑者 : M版主
: : 推 honkwun:那個減刑如果不修正 別人說板主不公正就不只是指控 03/13 13:54
: : → honkwun:太陽大的錯誤這樣閃掉都當作別人沒看到嗎~_~ 03/13 13:55
: : 推 Makotoyen:我看到"太陽大的錯誤"讓我笑了一個下午 哈哈哈哈哈哈哈 03/13 16:46
: : M版主推文也只是說honkwun推文裡的用詞讓他開心地渡過一個下午,
: : 這不是也與該文無關?
: 依照你上面的等號公式,太陽大的錯誤 = 減刑 = 內文內容
: 這樣是否算離題呢?
: : 2.嫌疑者 : dannial
: : → dannial:發現大家還真的挺愛用鄉愿去套別人,我得重新翻翻論語了。 03/13 16:34
: : 文內的確有出現"鄉愿"兩字,但討論鄉愿兩字的用法與內文關聯不大啊!?
: 內文離題,檢舉人是否有檢舉?
: : 3.嫌疑者 : 11234567890
: : 推 l1234568790:單純為t抱屈 03/13 15:22
: : 文末提到版規6,引用版主對tutt大言論懲戒時所提出對版規6的說明,並非在討論
: : tutt大當時的案件,那11234567890大的推文不算離題嗎?
: 內文離題,檢舉人是否有檢舉?
: : 4.嫌疑者 : AndSoItGoes
: : 推 AndSoItGoes:原PO程式都寫不出來了 還在這邊花時間回文呀? XDD 03/14 00:14
: : → AndSoItGoes:還有 原PO長的這麼可愛 寫文章卻很犀利唷 XDD 03/14 00:15
: : 這...真的跟內文無關吧!
: 內文離題,檢舉人是否有檢舉?
: : 5.嫌疑者 :papaduck
: : → papaduck:犀利...? 03/14 03:05
: : papaduck的推文是對AndSoItGoes的說法感到困惑,而AndSoItGoes的推文與內文無關,
: : 那papaduck的推文自然是離題啊......
: 受上篇推文的延伸,內文離題,檢舉人是否有檢舉?
: : M版主,dannial大,11234567890大,AndSoItGoes大,papaduck大,對不起喔!
: : 我的用意不在控訴你們也離題怎麼沒事,
: : 我知道這是因為Pokky先生不告,所以版主不理的關係,
: : 我只是想對比出danunu應該沒離題的觀點!
: : 至於板規6在執行與判定上是否真有如bikaoru大或danunu大所言,我不清楚,
: : 但那不是我的看法喔!
: 離題不離題,檢舉人是可以選擇性跳過的,
: 認識的可以裝做沒看到,不認識的可以放心去檢舉,
: 但必須要有檢舉的動作出現,板主才會去看,
: 這部份板主是以不檢舉不處理的方式。
: 大家都說沒離題,那檢舉人為什麼要檢舉?
: 板主說離題,那..到底有沒有離題?
哇!下午回來看到版主回應了我請益的問題,我突然覺得好...難過喔!
我發這文章的標題是分類到[請益],我的本意是依這個例子來討論離題的認定問題,
出發點當然是因為我看了覺得並無離題,
兼且可能很多板眾都是用這種讓論點呈現畫面的方式來討論,
應該是說PTT的鄉民都樂於此道,
所以我自然地希望聽聽其他的看法,看是否能引發討論,
大家集思廣義,有很多討論的聲音出來,不是可以讓離題標準能更有一套規範嗎?
我看到版主對離題的說法,我覺得很好啊!
只是我看到接下來一連串的
"內文離題,檢舉人是否有檢舉" (內文應為"推文"筆誤)
"內文離題,檢舉人是否有檢舉"
"內文離題,檢舉人是否有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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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心突然沉了下去,
版主啊!我最後一段有說"我知道這是因為Pokky先生不告,所以版主不理"啊!
我了解你說的情形,我也充份尊重,但就如我之前所說的,
我發文討論離題,那我自然得說明我認定的離題或不離題的例子,
用意並不在控訴版主怎麼沒處理其他人離題,
當然我也擔心閱讀者會誤會我的用意,
或者閱讀者自己誤會版主執法偏頗,
所以我在文末有特地說明,
我知道這是PO文"作者申訴"與否的問題,我有特地釐清!
我看了版主的公告,當下我就知道Pokky先生只有申訴danunu大一人而已,
因為Pokky先生如果有申訴其他大大推文離題而被版主否決,
版主於公告時一定會一併昭示他處份與不處份的名單,
所以我當下已經知道這個情形了!
所以我也說了:"我知道這是因為Pokky先生不告,所以版主不理"...
那Pokky要不要申訴誰,這不干我的事啊!
一來,版規本來就是規定由作者決定,
二來就如版主說的喜好或人際關係的問題...那是他私人的事,我本來就無意或無權過問~
再者,我所希望討論的是"離題與否的看法",而不在"Pokky怎麼沒申訴其它人",
也不在"版主是否執法偏頗"(再次強調)
看到一連串的反問,我真地很難過......
M版主啊!我發文真地不是針對你,也不是在控訴你做出的判決啊!
可能我太自以為是,以為我可以發文讓板上來討論這種公共議題,
但論述能力與文筆不佳,卻反而弄巧成拙!
可能我下的標題"[請益] 關於"[公告] 警告名單:danunu"
都會讓人誤以為我是來踢館的吧!
對不起,是我讓你誤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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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真相 :
現實版的大蕃藷(知道老夫子這部港漫嗎?)
=臉大+矮+胖+短腿!
所以有人形容我為"大蕃藷",也有人喊我"小叮噹"~
我個人比較偏好大蕃藷啦!因為大蕃藷比小叮噹腿長一點!
32歲的年紀,卻常被路上的媽媽要求叫我"阿伯"(臺語),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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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170.68
→ koninkaede:還是老話一句 要看誰當版主 ^^" (我都放棄了 潛水吧!) 03/15 19:42
→ timright:我是認為 既然不被檢舉 其實不需在乎是否離題 03/15 20:06
→ timright:只要po文者不在乎 那我想離不離題也都不重要了 03/15 20:08
→ l1234568790:現在又多了幾個"板主" (根本不想探頭了) 03/16 01:41
→ papaduck:發文又不是為了板主...責任不該僅由板主一人擔起... 03/16 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