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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kotoyen (Mr.皮諾丘 麻摳抖)》之銘言: : 1.推文離題部分: : 離題的認定上是以無法與文章內文的內容聯結為基本, : 簡單來說就是扯到根本文無關的地方,延伸閱讀及聯想部分牽扯的 : 比較廣,每個人看的出發點會不一樣。 : 2.檢舉部份: : 以該板友舉的例子來說: : ※ 引述《jasontai (小臺)》之銘言: : : 我看了18119這篇文章,作者Pokky先生的確於文末請推文者勿離題, : : 所以經Pokky先生檢舉後,danunu大受到了版規懲處~ : : danunu大的推文是這樣寫的 : : : 推 danunu:路人:(不小心碰到少女的手。) 少女:[強姦啊~~~~~!!] : : 剛看時我也覺得怎麼會這樣推呢?難道是故意離題嗎? : : 後來我再去看了一次推文,於是我把該文章bikaoru及danunu的推文並列於下: : : 推 bikaoru:哎呀,我好想知道這篇到底算不算刺激他人的言論? 03/14 00:16 : : → bikaoru:板規6還真好用,只要有人覺得受侵犯對方就立刻違規 ㄎㄎ 03/14 00:21 : : 推 danunu:路人:(不小心碰到少女的手。) 少女:[強姦啊~~~~~!!] 03/14 16:42 : : 因為18119 Pokky先生這篇文章末尾提出了有關版規6的部份討論, : : 所以bikaoru先於推文說出板規6可能存在不合理的問題在於 : : "只要有人覺得受侵犯對方就立刻違規" : : 而danunu附和這個觀點,刻意用一個極端的比喻來彰顯並附合bikaoru對版規6的看法, : : 也就是被檢舉的那一句推文 : : : "路人:(不小心碰到少女的手。) 少女:[強姦啊~~~~~!!]" : : 所以其實bikaoru大與danunu大說的是同一件事,都在表達版規6的問題,不是嗎? : : 也就是 : : "只要有人覺得受侵犯對方就立刻違規" : : = : : "路人:(不小心碰到少女的手。) 少女:[強姦啊~~~~~!!]" : : 那這樣也算離題? : : 如果這樣算離題,那我們再看該文章其他推文: : : 1.嫌疑者 : M版主 : : 推 honkwun:那個減刑如果不修正 別人說板主不公正就不只是指控 03/13 13:54 : : → honkwun:太陽大的錯誤這樣閃掉都當作別人沒看到嗎~_~ 03/13 13:55 : : 推 Makotoyen:我看到"太陽大的錯誤"讓我笑了一個下午 哈哈哈哈哈哈哈 03/13 16:46 : : M版主推文也只是說honkwun推文裡的用詞讓他開心地渡過一個下午, : : 這不是也與該文無關? : 依照你上面的等號公式,太陽大的錯誤 = 減刑 = 內文內容 : 這樣是否算離題呢? : : 2.嫌疑者 : dannial : : → dannial:發現大家還真的挺愛用鄉愿去套別人,我得重新翻翻論語了。 03/13 16:34 : : 文內的確有出現"鄉愿"兩字,但討論鄉愿兩字的用法與內文關聯不大啊!? : 內文離題,檢舉人是否有檢舉? : : 3.嫌疑者 : 11234567890 : : 推 l1234568790:單純為t抱屈 03/13 15:22 : : 文末提到版規6,引用版主對tutt大言論懲戒時所提出對版規6的說明,並非在討論 : : tutt大當時的案件,那11234567890大的推文不算離題嗎? : 內文離題,檢舉人是否有檢舉? : : 4.嫌疑者 : AndSoItGoes : : 推 AndSoItGoes:原PO程式都寫不出來了 還在這邊花時間回文呀? XDD 03/14 00:14 : : → AndSoItGoes:還有 原PO長的這麼可愛 寫文章卻很犀利唷 XDD 03/14 00:15 : : 這...真的跟內文無關吧! : 內文離題,檢舉人是否有檢舉? : : 5.嫌疑者 :papaduck : : → papaduck:犀利...? 03/14 03:05 : : papaduck的推文是對AndSoItGoes的說法感到困惑,而AndSoItGoes的推文與內文無關, : : 那papaduck的推文自然是離題啊...... : 受上篇推文的延伸,內文離題,檢舉人是否有檢舉? : : M版主,dannial大,11234567890大,AndSoItGoes大,papaduck大,對不起喔! : : 我的用意不在控訴你們也離題怎麼沒事, : : 我知道這是因為Pokky先生不告,所以版主不理的關係, : : 我只是想對比出danunu應該沒離題的觀點! : : 至於板規6在執行與判定上是否真有如bikaoru大或danunu大所言,我不清楚, : : 但那不是我的看法喔! : 離題不離題,檢舉人是可以選擇性跳過的, : 認識的可以裝做沒看到,不認識的可以放心去檢舉, : 但必須要有檢舉的動作出現,板主才會去看, : 這部份板主是以不檢舉不處理的方式。 : 大家都說沒離題,那檢舉人為什麼要檢舉? : 板主說離題,那..到底有沒有離題? 哇!下午回來看到版主回應了我請益的問題,我突然覺得好...難過喔! 我發這文章的標題是分類到[請益],我的本意是依這個例子來討論離題的認定問題, 出發點當然是因為我看了覺得並無離題, 兼且可能很多板眾都是用這種讓論點呈現畫面的方式來討論, 應該是說PTT的鄉民都樂於此道, 所以我自然地希望聽聽其他的看法,看是否能引發討論, 大家集思廣義,有很多討論的聲音出來,不是可以讓離題標準能更有一套規範嗎? 我看到版主對離題的說法,我覺得很好啊! 只是我看到接下來一連串的 "內文離題,檢舉人是否有檢舉" (內文應為"推文"筆誤) "內文離題,檢舉人是否有檢舉" "內文離題,檢舉人是否有檢舉" . . . . . . 我的心突然沉了下去, 版主啊!我最後一段有說"我知道這是因為Pokky先生不告,所以版主不理"啊! 我了解你說的情形,我也充份尊重,但就如我之前所說的, 我發文討論離題,那我自然得說明我認定的離題或不離題的例子, 用意並不在控訴版主怎麼沒處理其他人離題, 當然我也擔心閱讀者會誤會我的用意, 或者閱讀者自己誤會版主執法偏頗, 所以我在文末有特地說明, 我知道這是PO文"作者申訴"與否的問題,我有特地釐清! 我看了版主的公告,當下我就知道Pokky先生只有申訴danunu大一人而已, 因為Pokky先生如果有申訴其他大大推文離題而被版主否決, 版主於公告時一定會一併昭示他處份與不處份的名單, 所以我當下已經知道這個情形了! 所以我也說了:"我知道這是因為Pokky先生不告,所以版主不理"... 那Pokky要不要申訴誰,這不干我的事啊! 一來,版規本來就是規定由作者決定, 二來就如版主說的喜好或人際關係的問題...那是他私人的事,我本來就無意或無權過問~ 再者,我所希望討論的是"離題與否的看法",而不在"Pokky怎麼沒申訴其它人", 也不在"版主是否執法偏頗"(再次強調) 看到一連串的反問,我真地很難過...... M版主啊!我發文真地不是針對你,也不是在控訴你做出的判決啊! 可能我太自以為是,以為我可以發文讓板上來討論這種公共議題, 但論述能力與文筆不佳,卻反而弄巧成拙! 可能我下的標題"[請益] 關於"[公告] 警告名單:danunu" 都會讓人誤以為我是來踢館的吧! 對不起,是我讓你誤解了! -- 我的真相 : 現實版的大蕃藷(知道老夫子這部港漫嗎?) =臉大+矮+胖+短腿! 所以有人形容我為"大蕃藷",也有人喊我"小叮噹"~ 我個人比較偏好大蕃藷啦!因為大蕃藷比小叮噹腿長一點! 32歲的年紀,卻常被路上的媽媽要求叫我"阿伯"(臺語),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170.68
koninkaede:還是老話一句 要看誰當版主 ^^" (我都放棄了 潛水吧!) 03/15 19:42
timright:我是認為 既然不被檢舉 其實不需在乎是否離題 03/15 20:06
timright:只要po文者不在乎 那我想離不離題也都不重要了 03/15 20:08
l1234568790:現在又多了幾個"板主" (根本不想探頭了) 03/16 01:41
papaduck:發文又不是為了板主...責任不該僅由板主一人擔起... 03/16 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