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ga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對不起之前一忙忘了回信,現在才想起, 你的問題其實沒什麼太大的困難,現實中類似的例子不少, 法律通常是以負面表列,就是說你「不能」做某事, 法律沒規範的,通常應視為個人的自由。 但法律以下還有命令,更不用說還有各種團體或私人之間的內規或默契、道德什麼的, 就像法律沒規定上課不准吃東西,但若老師在他的課堂上這麼規定了, 相信沒人會覺得老師違法或超越權限了。 回到板規禁止公佈ip這個例子來說,頂多可能牽涉到保障隱私權跟保障言論自由的衝突, 但只要不超過比例原則,以板主的身份,只要說得出一套道理來加以規範, 應該是很合理的。 再者,若板主基於管理上的需求,有時必須公佈ip,同樣只要不違反比例原則, (大概意思是在必要的時刻做必要的公開,而非濫用此權力做不必要的公開) 也是合理的,就像你不能限制我的自由,但警察有時可以。 大致如此~ ※ 引述《Makotoyen (Mr.麻摳抖)》之銘言: : 法務站長您好: : 我想針對幾個地方詢問一下,避免有爭議性。 : : hi板主,抱歉拖了一陣子才回你, : : 希望還來得及。 : : 首先版友A用分身ip發文的部份,我認定版上若有名文規定,則依板規, : ^^^^^^^^^^^^^^^^^^^^^^^^^^^^^^^^^^^^^^^^^^^^^^^^^^^^^^^^^^^^^^^ : 根據常理(或者說根據我們一般所知道的), : 板規不可能大過站規或者中華民國法律所言, : 如果公佈IP這件事情在站規、或者法律上、甚至個資法不算違規, : 那本板如果去規定任意於板上公佈板友IP是違規的事情 : 這樣是不是會有些矛盾,也不合常理, : 甚至為什麼站規都說沒問題,為什麼我們板可以這樣定義? : 我的疑問是這個規定是否算超過站規甚至法律規範? : : 若無規定,則不應將不同id視為同人加以處罰。 : : 站方原本就容許分身id的存在,看板違規事件通常應認id不是認人。 : : 話又說回來,若板上規定「某人違規則連坐至他所有id」,在執行上也有困難, : : 因為板主或版友幾乎無從舉證某id跟某id是同一人持有。 : : 認ip的做法只能說讓人合理懷疑,但並非可靠無誤的證據。 : 對於查分身IP問題,我們板主也只能對該帳號提出疑似鬧版的說明, : 公告後送帳號部,但是我在公告的時候,也公佈IP,例如: : 作者 Makotoyen (Mr.馬摳斗) 看板 gay : 標題 [公告] 警告名單:always0214、tw104501 : 時間 Sun Jun 21 02:10:07 2009 : ─────────────────────────────────────── : 查 本板 : 18508 20 6/21 happyorpain □ [自介] 自介東西軍 : 文章代碼(AID): #1AFH-4au : 推噓文部份: : 噓 always0214:一群死GAY 噁心!! 06/21 02:04 : 噓 tw104501:一群死GAY 噁心!! 06/21 02:06 : 噓 tw104501:我紅了 爽 樓上好厲害喔 06/21 02:08 : 違反板規07. 凡觸犯「仇恨言論」條款者。 : 初犯,警告一次。 : 《ID暱稱》always0214 (always) 《經濟狀況》赤貧 : 《上站次數》111次 《文章篇數》3篇 (優:0/劣:0) : 《目前動態》上站途中 《私人信箱》所有信件都看過了 : 《上次上站》06/21/2009 02:02:25 Sun 《上次故鄉》210.203.26.52 : 《五子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 《競標評比》 優 0 / 劣 0 : 《ID暱稱》tw104501 (tw104501) 《經濟狀況》赤貧 : 《上站次數》507次 《文章篇數》53篇 (優:0/劣:0) :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所有信件都看過了 : 《上次上站》06/21/2009 02:05:10 Sun 《上次故鄉》210.203.26.52 : 《五子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 《競標評比》 優 0 / 劣 0 : 板主 Makotoyen : === : 公告文中,我確實也沒明確的說明:我覺得你有開分身鬧板的嫌疑, : 請使用者請自重,否則送帳號部備查 : 之類的。 : 但是我目前不清楚除了公佈IP外, : 要怎樣明顯的告知對方:對!我合理懷疑你開分身並且鬧板。 : 我已經注意到你了 : 所以當這個案件對公佈IP的人水桶後,板友質疑我的做法也應屬違規。 : 這是我第二個想詢問的問題,如果本板規定板友不可以公佈IP, : 那板主是否也不能因為處理板務需求為由公佈了, : 會這樣問就是怕說會有板友認為:為什麼板主可以板友不行? : 當然不公佈IP的話,也可能之後就是直接在公告文中直接說明原因, : 請對方去組務說明清楚,就也不需要公布IP了。 : : 再來關於b版友公佈ip的作法,我們討論過貴板引用的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 : : 他在第三條第七款中定義了非公務機關指涉的對象,其中有限縮他規範的「個人」性質, : : 並非一般任意的個人, : : 加上ip這種資料是屬於比較公開的資訊(因為任何人都可以用query得知某id的ip) : : 因此像此次B版友公佈他人ip的事件,並不算侵害隱私權,也應該未違反你們的板規。 : : 但附帶一提的是,量變有可能導致質變,若某人連續不斷公佈他人IP或其他資料, : : 仍有可能產生侵害隱私權的效果,要以個案處理, : : 不代表往後任意公佈他人ip都是可以的。 : 其實我不知道站上其他板有沒有過這樣的案例, : 利用IP位置查到使用者的"住址"、或者"其他個人資料"這件事情? : 平常我們並不會把IP問題看的太重要,並寫認為這是可公開的訊息, : 因為發文後底下或者Q ID都可以查到, : 可是一旦在板上討論這件事情,甚至在文中說: : 你的IP是 XXX.XXX.XX.XXX : 嘿嘿 你是不是住在某某大學阿,小心阿.. : 或者更深入的個資:你曾經發過什麼文 怎麼IP好像跟某某ID一樣咧 : 之類的,因為我自己並沒有查過這樣的東西, : 只是想如果公佈IP不算違規事件, : 那未來因為IP而引發的事件也會有類似狀況, : 有時候會再推文也可看到 112 是哪間學校 : XXX 是哪間學校,當然這個也是透過IP可以查到。 : 抱歉,問題有點煩雜,麻煩您了, : 現階段,IP問題我們已經了解,謝謝法務站長跟其他站長的解答, : 萬分感謝 <(_ _)> : GAY板板主 Makotoyen -- http://www.wretch.cc/album/iamsaxon master manner'n slave min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