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拉酷社社長與此人共同向社員說謊的文章
by 拉酷社長 恆
經當事人推敲文章內文,本篇文章可能是幾年前與某個圈內人(以下稱"
甲")鬧得不愉快,招致某些人心生不滿而寫出的毀謗文章。當然這是推敲,
須有毀謗者出面對質,但由於是代PO文,無法找到撰文者。
幾年前,當事人剛失戀,甲與他的bf(以下稱"乙")與另一個學長一起來
看當事人,甲邀請當事人出去散步,當事人不願,甲便將乙留在房間,與學
長自行出去散步。在這期間乙便與當事人談到與甲的某些不愉快,那當事人
也事後與甲提到這個問題,希望他們兩能好好保重,不要為了一些小事吵架。
===>實際上,那個人根本不是失戀,而是精神疾病發作,社長當時還未入
學,他曾有好幾次自殘的紀錄,我深怕他會想不開,與前B吃飯時經過
此校,都會去騎宿舍找他談心。我與前B幾乎沒吵架,為一一次是跟一
群人去KTV唱歌,此人數次當著我的臉對我前B性騷擾摸來摸去,我只能
僵著臉拒絕,不能發脾氣,此人那時候還直呼,你BF不要的話可不可以
給我。
試問成大去唱歌的人,若是他的菜是不是好幾次有意無意的被他摸來摸去。
後來甲與乙真的吵架分手了,乙便希望當事人陪他聊聊,當事人原本不
願,怕造成進一步誤會,但乙堅持,於是當事人便騎車出去與乙談談。後來
當事人送乙回家,出他家門之後卻被甲撞見,甲便認為兩人已經在一起了,
非常的生氣。當事人也一直受不了甲的不斷逼問,便說出氣話:「是啦...
我們是在一起了啦!」
===>抱歉!那時候根本沒有分手。
平常有幾個神對我們家很好,我也會很乖的做功課,所以他們有時後會
陪著我,甚至還沒交往的時候在夢中讓我見到我前B,
所以那天我上網到一半,有一股聲音告訴我,叫我趕快去我前B家,會有
事情發生,我心想我前B很乖不會做壞事,但是那股力量逼迫我前去前B家
,結果某人看到我,頭低低的沒跟我打招呼就跑去騎車了。
前B看到我當場在那邊有點錯愕,跟我說某人約他去圖書館看書,但怎麼
會從前B的家門口出來?試問大家,當你跟別人一起唸書時,會問便跑去
別人房家看看嗎?上去房間能看什麼?我想上樓想進去房間情況,看有沒
不該看的東西,前B不給我進去看(剛做完房間很亂,又突然殺出我這程咬金),
不過...在門口我就聞到很重的洨味。你們說勒?
我跟他分手,是因為我抓包抓到了,很難怪的分手,根本不是他說的早就分手。
事後雖然找了另外共同的朋友來居中協調,但由於甲不斷的用言語攻擊
當事人,沒有任何願意理性理解的意思,當事人便不願再與甲解釋下去。過
幾天,甲便在當時各大圈內bbs板或者網站po文,用他自己主觀的想法解釋
這一切。為了躲避騷擾,當事人換了電話後,這件事便不了了之。
===>有一個朋友要來當調停,本來說要出來談,某人假借原因不出門,好吧!
你不能出門還有很多方式,用MSN.即時通?他那邊怪怪的不能上去,
用UT談(UT有好幾個根本都沒人的聊天室),他不能上去UT
那就用KK的好幾個人的聊天模式吧,因為有朋友在場一直不承認,
不到幾分鐘就說要睡覺隨即下線
後來,我打電話給他,他說沒電了,好奇怪喔用我平常在用號碼不能通
用別個號碼卻可以通,終於通了,他也不爽說:我就是喜歡他,我要的
東西沒有我要不到的,你要搞我嗎?你搞不倒我的,我有躁鬱症,你能
把我怎麼樣。
.........
(他在學校的事情刪除)
.........
另外有一點必須解釋的是,如果大家有看到推文的話,會看到下面一段
話:「之前還有偷在宿舍偷看男生洗澡,差點被抓到。」這點當事人不否認
,當時大學生的他的確做過這樣的行為。
當事人坦白承認的原因,是希望大家能了解哪些是事實,哪些是杜撰,
不希望因為一點的事實而將所有虛構的內容都當成真實事件。恆也認為,當
事人能勇敢承認是好事,畢竟年輕時總會有一些衝動的舉措,希望各位能諒
解。
.........
總結來說,以本文來說,除了同志是事實以外,情節人物皆是虛構的。
希望各位能知道事實真相,於是撰寫這篇文章。有問題歡迎來信,我們需要
真相!
當事人口述 恆整理 文章引用:夢大SHIT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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