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oldsmith (元和中興)》之銘言:
: (3)同性戀婚姻關係根本不穩據荷蘭同性戀婚姻合法化後的統計男男結婚平均維持兩年半
: 、女女結婚平均維持四年多,小孩要的是穩定的成長環境!
會抓著這段話做文章還列算式的,
不是統計有問題、也不是啥社會科學研究方法沒學好,
就只是很簡單的「連中文都看不懂」!
請問
「荷蘭同性戀婚姻合法化後的統計男男結婚平均維持兩年半、
女女結婚平均維持四年多」
這兩句話哪裡提到有人離婚了?
就不能每有一對結婚10年的男同志,
就有三對昨天剛辦完登記結婚、現在還在蜜月旅行沒回來嗎?
是異性戀離婚離慣了,
看到結婚平均維持時間就自動腦補成結婚到離婚所需的平均時間?
當然要說完全沒人離婚是太誇張,
但是根據2006年的新聞,
荷蘭異性戀離婚率和同性戀離婚率並沒有差別,
與此同時,同性戀家庭裡有領養小孩的只佔同性戀家庭的7%。
也就是說,除非有小孩的同性戀家庭比沒小孩的同性戀離婚率還高,
不然對當時的小孩而言,同性戀家庭可能比異性戀家庭要穩定......
而且最有趣的是、當時的新聞還提到
「男同性戀結婚平均維持時間會比女同性戀長」,
所以我真的不知道這第三點的數據是怎麼得來的......
當然我也知道拿篇2006年的新聞來說嘴有點太跟不上時代,
所以我也google了一下「荷蘭 同性戀 結婚 維持」,
確定一下是不是有啥最新資訊我不知道的。
結果你知道我發現什麼嗎?
我發現網路上流傳了一堆關於荷蘭同志結婚平均維持時間的研究數據,
最短的還有18個月的說法;
可是除了我提到的這篇外,
沒有任何一篇具有任何的新聞稿、或是引用文獻的名稱或連結,
通通都是「據某篇研究數據指出」的幽靈數據......
雖然新聞也不能盡信,但連新聞都完全沒有的東西,
就更沒有相信的價值了是吧?
雖然因為我很懶,沒有去搜尋英文甚至是荷蘭文的資料,
可是「假設」現在本版想拿著這點做文章的人都是以中文為母語地區的人士,
卻能把中文的「結婚平均維持時間」理解成「從結婚到離婚的平均時間」,
那我也不需要去考慮這種人念英文或是荷蘭文時會有正確理解的可能性,
你說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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