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ga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discreet:那就麻煩他快去告,快點,謝謝! 06/30 03:56
discreet:i大,我也是很理性的做出反應,因為我就是認定他不會告 06/30 04:03
或許我只是老頭子愛多管閒事,可是你該做的自保動作做了沒? 丟你水球-->訊息備份沒?這是可以作為控告、檢舉他的證據 疑似多重帳號-->可以跟組務版申訴 情緒性辱罵字眼-->這個絕對可以提出妨礙名譽 公佈id就是唯一正解?不附和的人都是護航者? 只是單純的跟您建議該如何做比較合乎"正常"程序 並沒有覺得那位先生的行為是正當或者是無錯誤 對方的行為非常不可取 我也非常同意您可以採取法律行為去捍衛您的清白 可是,公佈id真的很不智,您可以有很多種方法來達成目的 但,為何要用這種損人不利己的方法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1.156.86
cafecoffee:我就贊成公布ID 06/30 04:22
Tutt:推損人不利己 06/30 04:25
ipiscrh:我黑心想一下,如果今天原po拿不出證據,然後那位先生去 06/30 04:27
ipiscrh:法院提告毀謗呢?誰會贏? 06/30 04:27
tyrabanks:我也支持公布阿...我覺得很無聊... 06/30 04:29
Tutt:看來還是有一大堆人搞不清楚公布是會觸法的......... 06/30 04:31
ipiscrh:大家到底知不知道公佈是會觸法的啊? 06/30 04:31
tyrabanks:我覺得吵這個很無聊 被公佈的當事人要怎樣自己會去行動 06/30 04:32
cheatreason:@@/ 06/30 04:32
tyrabanks:到底人家公佈不公佈.干大家屁事 06/30 04:33
tyrabanks:為了一個騷擾別人的人搞的不愉快..還真是= = 06/30 04:34
shukai0507:光公佈就已經違法了嗎??如果公佈的人所陳述的事情 06/30 04:54
shukai0507:是事實並有證據 這時公佈是否依然違法?? 06/30 04:55
shukai0507:我一直以為是誹謗他人網路身分才違法 不知道公佈ID 06/30 04:57
shukai0507:也有違法的可能 目前所知法條有哪些勒?? 06/30 04:58
pleasant:是公布IP位子還是公布ID!?ID被公布違法的話算公訴罪嗎? 06/30 05:19
vigodai:我也有跟樓樓上S版友一樣的疑問 如果一切是事實 受害者公 06/30 05:31
vigodai:佈加害者ID 這樣是否也違法? 當然,前提是有事實證據 06/30 05:32
e8809:愛公佈就公佈嘛~~干其他人屁事呢 覺得被侵犯就告囉 06/30 05:34
e8809:哪那麼多麻煩 06/30 05:35
kenny1990:無聊的人好多....~"~ 06/30 08:08
honkwun:問題在於"一切是事實"這種事 可能只有當事人清楚呀@@ 06/30 08:32
honkwun:也有可能情侶吵架就跑上來公佈有曝光之虞的id 06/30 08:33
honkwun:萬一這樣的話對大家都不好@@ 06/30 08:34
Shyhpyng:請問這樣是不是叫做嘴砲呢?! 06/30 09:20
twol:到底觸犯了哪一條法律 有專業的要查查嗎 06/30 09:29
holanme:Pttlifelaw 板. #14heI3Tx 篇. 有興趣的可以看一下... 06/30 09:42
holanme:另外 Law 板. #14hdxlKh 篇 有這種情況下的免責條款. 06/30 09:43
holanme:所以跟姓名權無關. 而是涉及誹謗及名譽. 除非證明所言屬實 06/30 09:47
midamaiya:唉滴、唉批都會換,要怎告?還公訴? 06/30 09:56
holanme:Pttlifelaw #186PCFia篇 關於浮動IP的問題. 查ID應該更簡 06/30 10:09
holanme:單吧? 如果真要查的話. 但這跟公訴無關. 印象中前面兩篇有 06/30 10:11
twol:有一篇討論到公佈ID的 推文只回建議他採法律途徑而非公佈ID 06/30 10:12
twol:14604 我不會換查詢代碼 06/30 10:13
holanme:看到了. 看他們推文的內容. 建議採法律途徑是因為比較穩當 06/30 10:17
holanme:因為在公佈他人姓名及其他相關證據資料時. 很難保證不會衍 06/30 10:18
holanme:生出其他事端. 比如公佈內容不恰當. 措辭不雅. 被反告之類 06/30 10:19
holanme:研究切身的法律問題. 感覺還蠻有趣的... XD 06/30 10:21
December19:老頭子~你是真的浪費時間在這個上面@@ 06/30 10:37
eva20:我被某版友騷擾不只一次也沒有公布他哎低 06/30 10:49
December19:我也被板有騷擾過,別理他就好,他能奈我何 06/30 10:52
olahugo:應該有更溫和理性的處理...現在變成一言不合鬥起嘴了 06/30 10:54
whichday:真不懂那種人有什麼好護航的 還說隱私權咧 笑死人 06/30 10:55
milktoast20:覺得以牙還牙的方式不好 大家都是文明人私下解決就好 06/30 11:03
whichday:有些人只能用以牙還牙的方式啊 不然黑道存在的用處在哪裡 06/30 11:07
kouta:上梁不正下梁歪啊 06/30 11:08
jojoliu:翠環都沒被搔擾過,真不甘心呀(咬手帕) 06/30 12:13
felix76116:那翠還要給我騷擾嗎:p 06/30 12:42
jojoliu:我目前只有陰部搔癢… 06/30 12:49
twol:現在是演哪一齣 @ @? 06/30 12:51
ipiscrh:老頭子浪費時間是因為不想事後再有人上來po文哭說,怎麼會 06/30 12:51
ipiscrh:突然被告,然後來這尋求幫忙,很煩 06/30 12:52
nathan521:他真的有這樣做 公佈ID有何錯???? 06/30 12:53
ipiscrh:這樣沒錯,損人不利己而已,可以有更好的處理方式 06/30 12:56
HuangDon:公佈ID跟騷擾別人就我看來兩者並沒有什麼不一樣。 06/30 13:06
ipiscrh:H大,觀點跟我一樣 06/30 13:06
kouta:課堂:老師~他罵我死G! 所以罵人的跟在課堂上告狀的一樣爛XD 06/30 13:15
ipiscrh:不是一樣爛,是一樣不可取 06/30 13:17
kouta:所以要偷偷跟老師講 寫在週記裡的意思嗎XD 06/30 13:18
HuangDon:我想我們該討論的不是如何把自己的行為「合理化」。 06/30 13:25
※ 編輯: ipiscrh 來自: 122.121.156.86 (06/30 13:30)
ipiscrh:剛剛改文章應該沒有修到誰的推文吧?有修到的話說聲抱歉 06/30 13:33
kouta:什麼都別做就沒事了XD 06/30 13:34
ipiscrh:H大,我們的觀念還真像,只不過這個社會似乎有些變化? 06/30 13:34
twol:我倒覺得這是台灣的文化 壞人就是要揪出來懲罰一番 06/30 13:39
twol:因為很多問題 根本無法透過法律去解決 去非要人民採法律途徑 06/30 13:40
kouta:亞洲方式吧 日本社會更可怕 社會都會集體去懲罰犯錯者 06/30 13:41
HuangDon:我想這大概是自我認同過剩所造成的後遺症,還是反效果? 06/30 13:57
kouta:imiwakaran 06/30 14:02
tyrabanks:超無聊.真想大罵髒話= =我好像陷的太深了!快拔開我 06/30 1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