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ndy770125:我最喜歡邪淫的哥哥喔!哈哈!我也是來亂的! 06/30 03:56
推 E517:請問你認為該怎麼處理? 處罰分身還是本尊好? 06/30 03:57
→ Tutt:寫信去申訴 本尊跟分身就都可以講啊 06/30 03:59
※ 編輯: Tutt 來自: 218.167.48.115 (06/30 04:07)
推 yearndie:我也覺得不要直接公佈ID比較好~~(默默) 06/30 04:13
→ yearndie:不過兩個人用詞都有點太激烈嚕~呵呵呵~ 06/30 04:14
→ Tutt:ㄟㄟ以我的標準來說算很客氣惹~ 06/30 04:14
→ dummykarlush:你的標準 06/30 04:39
→ LonyIce:拍拍~ 每人做事 自己當就好 06/30 05:08
推 sam310108:推這篇~Tutt人很好。 06/30 05:19
噓 ohohboy:我不覺得d大的做法有啥不妥... 公怖又怎樣?... 06/30 08:11
→ ohohboy:清者自清、濁者自濁 還怕人污衊不成?... 06/30 08:12
→ ohohboy:當事人沒出來對質你在旁邊插什麼花? 太無聊? 06/30 08:16
噓 HTMLin:被騷擾者活該,多為騷擾者想想他的隱私吧........... 06/30 08:21
噓 HeidiKlum:少在那邊清高 06/30 08:21
噓 menimie:補血 06/30 09:29
噓 dajin6:開分身鬧人鬧版 輕鬆快樂無負擔 ^_< 06/30 09:38
→ twol:道德與人權 到底應該選哪一邊呢? 06/30 09:39
推 lonelee:推T大,我也覺得公佈主id很不好 06/30 10:20
→ whichday:到底哪裡不好?又犯什麼法?不要動不動就拿法律出來說嘴 06/30 10:48
噓 daniellee:我比較支持discreet 那種騷擾人的人對他講啥隱私權= = 06/30 10:49
→ kouta:被欺負還不能跟說喔XD 一直找老師不是抓耙子嗎小時候XD 06/30 11:03
→ SeLiM:都是些只會說人假清高的真小人啊...這裡到底怎麼了 > < 06/30 12:28
噓 nathan521:他會做這種事情 他要為後果負責阿! 06/30 12:51
→ nathan521:就像重大案件都會公佈犯人姓名是一樣的 06/30 12:51
→ nathan521:不然哪來的通緝?哪來的照片追緝? 06/30 12:52
推 HuangDon:所以一瞬間大家都變成檢察官跟法官了,嗯哼,真厲害。 06/30 13:02
→ kouta:這裡一向有很多正義(?)魔人 06/30 13:04
噓 wellwel:嗯嗯...隱私 06/30 13:29
噓 tingkevin:我支持D大,寫信給站長根本得不到什麼幫助,騷擾人的會 06/30 13:34
→ tingkevin:得到什麼懲罰嗎???我看頂多ID被刪而已...再去申請一個 06/30 13:35
→ tingkevin:新的帳號,有可以再重新騷擾人...變態的行為很可惡 06/30 13:36
噓 xrikuyr: 因為我一直都很自以為是 又不是第一天的事情(笑) 06/30 13:39
→ E517:一直在公佈ID這邊打轉,對方先騷擾就隻字未堤 06/30 13:41
→ E517:這麼清高啊~~ 被公佈ID的人有出來說話? 你在跳什麼腳? 06/30 13:42
噓 kumadaisuki:別再瞎掰了好嗎? 06/30 13:53
噓 whichday:隱私權不是這麼用的好嗎? 06/30 14:10
→ twol:所以隱私權不是無限上綱的條款 而是該考量輕重緩急? 06/30 14:16
→ whichday:對啊,不然怎麼抓姦? 06/30 14:20
→ twol:在這個案例中 公審與隱私的糾革 究竟該導向天平哪一方呢? 06/30 14:21
→ kouta:咦 真的很隱私嗎 06/30 14:29
→ twol:也許有些人認為 這案例沒有嚴重到需要破隱私條款吧 06/30 1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