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imsky35146:好認真寫的尋人噢QQ 05/17 22:43
提醒:這是「尋人」專用分類文章,並不是「徵人、揪團」用,請注意,
內文非尋人類的文章會直接給予刪除,請勿尋「未來想遇到的人之類的」。
請在「->」後方打字喔。
=======================================
1.相遇的時間:
-> 上個禮拜一、二、三,捷運新店線倒數第二個車廂,早上七點五十分到八點十二
分。
2.相遇的那座城市/地點:
-> 台北、新店線、你在士林站下車。
3.對方的特徵:詳述衣著、長相/體型(身高體重)、部分姓名/學號、部分車號等資訊
->
金邊眼鏡、白襯衫、永遠一樣紅色底上有無數個米色拱橋狀的圖案的領帶。
4.聯絡方式:推文/站內信/E-mail/Blog/交友/個人板/留言板/等等
->
站內信。
5.想說的話:
->
其實愛一個人不是很容易,不過為了慾望,很多人都會冒這個險。
已經六天沒看見你了,上禮拜四我請假沒去上班,看了莫內展。禮拜五上班了,卻沒見到
你。到了今天,不免有點擔心,上輩子修的扣打已經用完,已經無緣對面手難牽。
這六天,我有時候想你,有時候忘記你。大多數懷念你的時候,是想著你的領帶。大概是
太害羞,以至於從沒看清你的臉的緣故,回憶中,你的臉就是一片亮。但是那條領帶我怎
麼就沒辦法忘記。大概是真的覺得它醜,也真得、真得很想跟你一起去逛街,為你挑領帶
。
我怎麼就這麼喜歡你呢?
我曾經問過自己,你最愛的人是不是我?但是我現在已經不想知道。如果有一天我忍不住
問你,你一定要騙我。就算你心裡多不情願,也不要告訴我你最愛的人不是我。然後,我
還是你捷運上那個陌生人,而你,帶著你的帥氣走。
(我現在搬到景美了,就為了與你多站那五分鐘,明天,捷運上見,你說要不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4.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