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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ECC1CRp ] 作者: IanPolice (XX發文專用)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帥哥男友援交殺人 準媽媽嚇哭 時間: Thu Jul 28 09:49:46 2011 帥哥男友援交殺人 準媽媽嚇哭 【記者王宏舜、姜炫煥/台北報導】 世界新聞網 北美華文新聞、華商資訊 July 26, 2011 02:41 PM | 7499 次 | 0 | 10 | | 台北市新加坡舞廳梅姓男經理裸趴陳屍租屋處,警方連日追查,逮捕嫌犯林昱廷。林聲稱 他和梅見過兩次面,當天彼此口交,梅趁他休息時要「硬上」,他擔心染疾病,一時氣憤 才勒死對方。 林昱廷(廿三歲)身高一百八十四公分,相貌帥氣,海軍陸戰隊退伍後,曾在同志酒吧當 公關為了女友脫離聲色圈,一起在加油站打工。已懷孕兩個月的女友發現他是雙性戀還涉嫌殺死同志,在警局啜泣不已。 台北市警大同分局偵訊後,昨天依強盜殺人罪嫌將林昱廷移送士林地檢署,檢方複訊後, 向法官聲押獲准。 梅姓舞廳經理(四十六歲)的妻兒住在新北市汐止區,自己在舞廳旁租屋。上周一傍晚梅 未到舞廳上班,同事請鎖匠開門發現他被勒斃,頸上纏著一條綠皮帶,電腦也不翼而飛; 當時一度傳出,梅是「窒息式性愛」玩過頭。 警方調閱周遭監視器,清查死者上網資料,發現他與三名男網友頻繁聯繫,其中林昱廷在 案發當天出現附近,涉有重嫌。前天深夜警方埋伏在林經常上門的網咖,林一露面就被逮 捕;他說,打算到網咖替女友查詢產檢門診。 據了解,林嫌自小逃家,國中畢業後未再升學;從少年起就屢涉竊案入獄。林昱廷供稱, 他和死者在本月十五日第一次見面,對方聽他經濟拮据,「借」他五千元,他才知道梅身 上常放有數萬元帳款;閒聊間,梅透露患有重症。 十七日晚間,兩人相約在梅的租屋處碰面,彼此口交。梅趁他休息時,硬要「坐上」他的 生殖器,他擔心危險性行為而拒絕;但怒氣難消,抽出皮帶一個翻身反制勒死對方。離開 時,將梅的電腦、現金和證件等物品搜刮一空。 林否認是雙性戀,也沒有援交,自稱只是喜歡「交朋友、聊聊天」,當天怕染病不願做「 一號」。不過檢警勘驗命案現場,發現有用過的保險套,懷疑兩人已經「做完」,是林貪 財而起意殺人。 林的女友說,不清楚男友還有這麼多「朋友」。梅姓經理的妻子,則不願提起夫妻多年的 感情狀況。 http://tinyurl.com/3mffjgb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1.248
SetTheory:轉錄至看板 gay 07/28 09:51
builttokill:甲甲真是夠了= = 看到坐上我吐了 07/28 09:51
USSMissouri:祝早日振作 07/28 09:51
loveseawind:超級噁的... 07/28 09:51
DK2s:甲甲也有騎乘位.... 07/28 09:52
SSSLuffySSS:明明是雙插頭 07/28 09:52
s0071988js:猛甲 07/28 09:5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122.57
gaytis:這傢伙屢次惡意轉文 該水桶或劣退了吧 07/28 09:58
shiruru:轉貼的人還有數字版的推文那些人都好可憐喔~ 07/28 09:59
minamibaby:這個人的用意是什麼?對付這種人要用的是手段 不是理 07/28 10:20
abby2007:其實把性別拿掉就只是一件社會新聞,上色幹嘛= = 07/28 10:26
IanPolice:爪爪~~~ 07/28 10:26
yspen:板規15說可以劣退+水桶 不過 他會痛嗎? 應該是無關緊要~ 07/28 10:30
yspen:反正只是好玩的心態 順手轉過來而已 07/28 10:31
danny12309: 07/28 10:49
horusli:板主說要三次才會水桶+劣退 07/28 11:24
yspen:我是建議一次就可以劣退了 07/28 11:27
yspen:處罰太重? 還好吧 反正就射後不理 被gay版水桶也無關緊要 07/28 11:27
yspen:如果真的覺得太重或是想銷劣文 請專程寫信給gay版主處理 07/28 11:28
horusli:板主板規15訂得很寬鬆,就勢必要刪除三次才能水桶 07/28 11:28
yspen:一來讓對方知道這個地方是有人管的 二來也是尊重這個地方 07/28 11:29
yspen:反正我回這些 到時也是會隨著這篇文章被砍 而煙消雲散 07/28 11:30
horusli:板規訂這麼鬆就是讓有心人士可以這樣恣意的破壞這裡 07/28 11:36
yspen:順便講一下 版規15條之後 這是第4篇了 07/28 11:53
yspen:更正一下 7/26、27、28各一篇 這算第3篇 07/28 11:55
yspen:還是建議一次就劣退+水桶 不然每天洗地也是很累人的 07/28 11:55
Felix76116:因為另一板主覺得有人可能轉錄至甲板問問題,所以才訂 07/28 11:59
Felix76116:這樣子。 07/28 11:59
yspen:問問題可以直接PO文問 又沒有規定一定要轉錄才能問啊? 07/28 12:00
Felix76116:手邊目前無電腦可使用,晚一點會處理。 07/28 12:01
yspen:事實證明 有看過轉錄的人修改內文發問 或是在下面推文發問嗎 07/28 12:01
yspen:麻煩版主了~ 謝謝你們 07/28 12:02
gaytis:直接劣4了啦 07/28 12:24
alexgun37:嘖 07/28 12:55
mindarla:雖然說不是善意的..既然是確實發生的事情..為什麼要刪? 07/28 14:03
mindarla:也是提醒看到的人 財不露白 交友要謹慎 不是嗎? 07/28 14:05
mindarla:也不能說這件事跟圈內無關.. 看了不開心就要河蟹嗎? 07/28 14:07
yspen:當然不是 07/28 14:08
yspen:他只是一個平凡的八卦版鄉民 看到有gay的新聞就高__了 07/28 14:09
yspen:然後把文章轉來這邊 真的是要分享新聞內容嗎? 下面的甲甲 07/28 14:09
yspen:由由那些亂七八糟的推文才是他轉來這邊的"重點"啊 07/28 14:10
yellowshoes:同意樓上. 只要不是揘造裁贓,有什麼好怕的. 好的壞的 07/28 14:13
yellowshoes:都坦然面對. 07/28 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