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cjh (π三小)
看板gay
標題[轉錄][新聞] 性侵男大生 男辯「他投懷送抱」
時間Fri Sep 30 11:01:54 2011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EXJ0NwF ]
作者: KTR5566 (KTR)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性侵男大生 男辯「他投懷送抱」
時間: Fri Sep 30 10:57:22 2011
1.新聞連結: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6622355.shtml
2.新聞內文:
【聯合報╱記者游振昇/台中報導】
2011.09.30 03:22 am
男大學生在小吃攤打工,王姓男客疑對他有好感,不斷打電話、傳簡訊,半夜跟到住處,
在屋內強吻「種草莓」、脫褲想性侵對方未得逞,但王男說,是大學生對他投懷送抱。法
官依大學生脖子吻痕、背部、陰囊、生殖器上的口水DNA比對結果,認定王男性侵。
一審法官依妨害性自主罪判王男徒刑2年,他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維持原判,仍可上訴
。
男大學生指出,王姓男客人第1次至小吃店消費就表示好感,後索取行動電話號碼,不斷
打電話、傳簡訊,但他沒回應。
去年6月凌晨大學生打工完回租屋處,王男騎機車尾隨,質問為何不接電話,當時下雨,
也擔心吵到附近鄰居,才請對方到租屋處談,但王男進房間反鎖房門,
強行抱他、在脖子
上強吻,並脫他衣物,瘋狂親吻他生殖器、肛門和背部,他奮力掙扎脫困,王男離開5分
鐘後又回來,
丟下124元零錢,嗆說:「這施捨給你,你就愛錢!」
王男否認強暴,反稱大學生愛慕他,還壓他的頭碰下體。
法官說,依刑事局鑑定報告,
大學生背部、陰囊和生殖器都有王男口水殘留,右側脖子吻
痕不是一般互動可碰到的位置,若非王男主動,不可能碰到這些部位。
3.備註:
感情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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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storyteller was so used to his fantasies that no matter
how good his reality was,it was never enough.
Would never be enough. ---Franklyn(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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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builttokill:噁心死了... 09/30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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