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hgir:句讀而已矣。 03/14 11:58
之前我po過文
就是我跟我閃光的相處
二月的情人節他連一句情人節快樂也不願意給
而昨天是我二十八歲的生日
他卻什麼話也沒說我還跟他吵架
昨天跟你要他不給我他說他很累
本來我是想跟他說中午回來打手槍當然累
(因為我在垃圾桶中發現有精液的衛生紙)
本還訂了餐廳要去吃飯他說他懶的出去
後來我還在他的手機裡面發現有一封簡訊
(寶貝:回到台南了嗎?我好想你!)來自陳X銜今年三月一日
那時候我們已經在一起了
就是不見我給他的簡訊
我真的想離開他了
但是我為了他搞的家都回不了了
現在的我又沒工作我還能去哪呢
所以我在想...等我找到工作之後
我會跟他把所有的事都掀出來
什麼情人節...什麼生日...
都不是屬於該屬於的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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