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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本來不想寫的, 因為這輩子根本沒過過像樣的情人節。(茶) 沒想到臨時多一天, 而我又有很想說話的衝動… 拉開褲子(探) 啪~雖然是老鳥,畢竟是公的 還是報名少男組好了… 1. 那年的七夕,他人在高雄,我人在台北… 那是我們唯一有過的情人節, 用了簡訊祝福對方情人節快樂,很蠢。 然後在次年的Valentine's Day前,分手。 一樣用簡訊分手,蠢得讓人不可思議。 「你是我上輩子修來的福氣」 我曾經對著一封簡訊,傻笑了一個星期。 2. 第一次坐長途巴士到高雄, 花五個小時去見一個陌生人。 原本只是「我去找你玩」之類的玩笑話, 然後越說越認真,就真的跑過去了… 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這件事到了第N次又發生其他的第一次… 其實我們兩個都很宅, 相聚的時間有九成都在他房裡。 於是, 在那陌生的城市裡,有一個角落我開始變得熟悉… 3. 他說他每次聽到MSN有人上線, 都要趕快跑到電腦前看看是不是我。 而他朋友太多,老是叮叮叮叮, 索性把我上線的音效改得與眾不同。 每次我下線後, 他會再把我們當天聊過的內容全部再看一遍, 彷彿我還繼續陪著他聊天一樣。 這樣一個人,傻得好可愛。 4. 一起搭火車去台南, 他娓娓跟我介紹他長大的城市。 而他的家,只能過門不入。 他很熱切地要帶我去吃度小月擔仔麵的創始店, 但他迷了路,急得打電話四處問人。 我不習慣一天走了這麼多路,有點累了。 就跟他說:「下次吧!總是有機會的。」 到今天,我沒吃過度小月擔仔麵, 也沒再到過台南… 5. 去反覆看著一段很無趣的研討會影片, 只是還想複習他偶然出現的身影。 我一直覺得穿西裝的他很斯文,超帥。 對著電腦唱著德國足球歌的他, 曾經讓我放下正在看的小說,一直盯著那個側面。 我覺得這個三十歲的大男生,好可愛。 6. 兩千兩百六十三公里,是現在我和他的距離。 很近,不是嗎? 比起牛郎織女十六‧四光年的一年一會 原來,有些愛情的思念跟熱力 真的不會輸給距離 在離別之前, 有好多話沒說出去,想告訴你。 很多話來不及,而有些話卻也永遠不用再提。 這個故事不會再有「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0.171.36.115
nokia6310:台北高雄好像只有兩三百公里...... 08/04 09:33
sac:不好意思,我人在清邁。 08/04 09:37
nokia6310:哈哈,抱歉抱歉,我以為你講的是台北高雄! 08/04 09:41
sac:沒關係,有高鐵以後,台北高雄其實挺快的 08/04 09:44
thgir:這篇寫得很動人,而且很淡。 08/04 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