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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夜裡微微的涼索,如同幾年前,我遇見那個開花店的男人一樣。 ◇ 他不高,長得神似張智霖,彷彿看遍人間各種事一樣,總是對所有的 一切略帶著睥睨的神態。 和他會認識,是因為在1069照片交友。那時候,我放了一張裸身至下 腹的照片,短髮,身材結實而美好,身上還淌著淋浴後的水滴。據他的說 法:讓人忍不住想多看幾眼。 他打了附在照片後面自我介紹的電話來,聊了好幾天,總是漫無邊際, 講一些彼此的生活、經驗、興趣…… 第一次見面,約在加州健身房。那時候,我還在嘉義教書,星期五晚 上回家後,我總是習慣騎四十分鐘的車去健身房運動。晚上十一點四十分, 一中街的人潮已經散去,繁華的燈火也熄滅,我走出健身房,就見到他站 在騎樓的柱子邊抽菸。猩紅的火光在他的指間明滅,照亮他的表情,他忽 然看到我,朝我走來。 ◇ 我跟著他回家。如今,我還能記得這城市裡通往他家的所有路徑,位 在一處地下道的出口不遠處,樓下有家便利商店。 屋子裡有些凌亂,堆著好多包包和衣服。他清開沙發給我一個位置, 起身去廚房倒水,端著骨瓷白的馬克杯放在茶几的玻璃桌面上,我發現桌 面十分乾淨。 他讓我喝水,然後問我:「對我的感覺好嗎?」 我不知道。但我告訴他:「不錯啊。跟沒見面之前感覺一樣。」 他靠過來,握住我的手,那是一雙厚實有繭的溫暖的手,他問我要不 要交往看看。其實在那個時候,我遲疑了,但是,寂寞像海,我是溺水的 泳者,而他是漂流木。他漂向我,我抓住他。 ◇ 惟一一次出遊,我隨著他去田尾購買花材。那是個十月的星期六中午。 坐在他的車子裡,他聊起他的工作。我原本以為開花店是件浪漫的事, 聽了他說的,我才發現和我想得差好多。比如沒有賣出去的花,最後全都 進了垃圾車;裝飾與搭配不對,客人買了一次以後就不再上門;還有店租、 人事成本、水電費…… 見我有點瞠目,他說:「你命太好,坐在辦公室吹冷氣就好。哪能瞭 解?」 我有點微慍,車飛馳在高速公路上,他卻自顧自的說起其他的話。 他就是這樣的人,坦率的帶著他的刺,不管有沒有刺傷他人,都好像 與自己無關似的。 ◇ 第一次做愛,是他從酒吧回來喝醉酒的那個深秋的星期六。 他喜歡在酒吧廝混。酒吧位在沒落市區的一間地下室裡,不大的空間 擺著一些圓桌和沙發皮椅,有個讓人跳舞唱歌的台子。燈光昏暗,閃著螢 藍色的亮光,讓我覺得暈眩。 他帶著我走進酒吧,沙發上已經坐了好幾個他的朋友,他摟著我的肩, 他的朋友望著我們曖昧的笑了笑。他們喝起酒來,倒給我一杯啤酒,我望 著啤酒在杯子裡堆起泡沫,又慢慢消散,只剩下琥珀色的液體。有一對中 年情侶上台唱起情歌,深情款款的對望然後接吻,讓我耳根發熱。 他靠過來,在我的耳邊低聲說:「我們也去唱,好不好?」 我才不敢,他竟然在那群朋友面前拉著我到廁所。 廁所裡燈光明亮,我才看清楚他的臉泛著紅,冒著汗。他貼近我,把 嘴唇湊上來,我能聞見他呼吸中的酒氣,他不停的說:「我好喜歡你。」 但我語塞。我不喜歡酒的氣味,我卻只說:「你喝醉了,我不喜歡你 這樣。」 ◇ 他做愛很粗魯。他伏在我身上,吻著我,進入我,擺動他的腰,冒著 熱氣與汗水,混合著酒的味道,那種感覺十分奇異,既不太愉快,又帶些 令我羞恥的激情。 醒來的那個早上,我留下宿醉的他,沒有叫醒他就自己離開。 ◇ 如今才明白了,那時候的我太不成熟,不明白不討厭不代表喜歡,喜 歡也未必就適合在一起。 對他的感覺在衝突之中逐漸消磨以後,我開始減少回台中的次數,慢 慢的連電話也少講了。他在最後一通電話中問我:「就這樣?我想好好和 你重新來過,你說呢?」 我什麼也沒有說。 他知道我不喜歡他在酒吧廝混,但是當他的朋友找他,他還是去;我 討厭他喝酒後的醉態,但他是無酒不歡;我討厭他粗魯的做愛彷彿我只是 一具美好的肉體;我討厭他說話帶刺,即使我真的不懂社會上的人情世故。 我不曾要求他改變,那是傻的。如果夠愛一個人,愛會讓人改變。 ◇ 我和他卻誰也沒有為對方改變。 我想我們只是兩個寂寞的人,在寂寞的時候遇見彼此,抓住彼此,並 且懶得面對自己的真實感覺,懶得再去尋找真正的愛。曾經我這樣認為: 他喜歡我的程度比我對他不討厭的程度還多。 然後在跌跌撞撞了多次以後,才知道不管喜歡還是不討厭,事實是: 他比我還要寂寞得多。 偶爾我還是在加州健身房遇見他。我們的容貌都並沒有太多的改變, 只是望著他越顯精壯的身體,與不再肌理顯明的自己,我還是會想起那一 段無法定義的關係。然後問自己:「後悔嗎?」 他曾經好幾次當面跟我說:「其實我還是很喜歡你,想和你在一起。 有空電話聯絡。」然而我們的手機從來沒有顯示過對方的來電。我想他忘 了我的電話,就像我刪掉他的電話一樣。 這都是我的猜測。也許這麼多年過去了,只能確知的惟有:他仍然一 樣。一樣寂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222.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