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17 (你快樂你就是王子)
看板gay
標題Re: [請益] 同居是幸福的終點?
時間Sun Oct 14 00:00:08 2012
"北鼻,我要把對你朝朝暮暮的思念化作朝朝暮暮的幸福,我們同居吧!"
我承認當我還是蠢蠢的純情大學生時,也曾做過這樣的 ~ "少男的綺夢"!
等你從15歲老到快2倍的歲數,或者經驗值從第一任到第十任不知倍增
了幾倍,自然會發現和"同居"扯的上關係的辭彙,竟然不只有"童話幸福",
還有諸如"恐怖真相"、"愛情墳墓"....等等。
但事實上,"同居好壞球"還是端看你們是怎樣的"投打組合"而定啦!
幾個 "同居失格"的原因列舉如下:
第一壞:空間太小。
以我自己為例,也是只租的起天龍國的一間小小套房,10坪不到。
但我們家挑高3米6沒有夾層,還有一個小陽台,浴室還塞的下一座
降板浴缸,對我們兩個哈比人來說就不會發生轉個身就很可能出現"擦撞"
的意外。但如果要兩個人住在一間5坪不到的房間裡,套房就會跟牢房
沒什麼兩樣,除了取暖方便,大概很難感受到甜蜜,大部分時間只會覺得
擁擠,不發生"摩擦"才怪。
空間太小連新鮮空氣都會呼不太到,老是吸到彼此排放的CO2也容易讓
大腦缺氧、火氣越大!
第二壞:人太幼稚。
如果你的他是比較幼稚的人,或者是你本身很幼稚,那你們暫時還不適合
同居,除非你們其中有人"母性"堅強,要不就是"奴性"難改,才會
忍受和一個幼稚鬼住在同一個屋簷下。當然啦,這並不表示你們不能夠
長長久久在一起,人是有可能成長的,等你們彼此都更成熟些了再進入同居
關係也不遲。
以空間換取時間,保持適當的距離讓彼此有更多的時間進一步認識、適應彼此
才不會讓同居"速燃"你們的感情,還來不及成為一家人就先加速毀滅了愛情。
第三壞:顛倒世界。
情投意合很容易成為天生一對,天壤之別也可能促成人間絕配,
愛情就是可以讓個性、興趣、身家等等迥然迴異的兩人形成互補
戀在一起。但如果兩個人的生活方式不但天差地遠甚至就是兩個
"顛倒世界"的話,相信我,同居在一起絕對無法發揮任何"互補",
只會"相沖"!
所以同居前還是要先了解一下彼此的生活作息或有沒有特別的
個人癖好(雖然有些人很愛"隱惡揚善",有些"眉角"只有真正相處
在一起才會知道)。如果一方是晝伏夜出的夜行性動物,另一方則是
朝九晚五的上班族,那基本上就是"人鬼殊途"的組合,光是如何睡在
一起應該就夠讓兩人陰陽失和了吧!
目前"壞、壞、壞"~連三壞,原本信心十足,想靠同居延續幸福的
小倆口,可能還是要先喊暫停一下,彼此好好再商討一下……
我和我B大概是交往半年左右後才開始同居,迄今已逾兩年。
當初是因為工作的關係需要北上,事前又沒什麼時間打點,而這間
套房剛好裝潢家電"全配",整棟建物建商才剛點交,連房東都沒住過
就租給我們了,讓我們當時真的是"一卡皮箱"就入住!
有人或許會認為這種"時尚小炮房"根本就是情侶的"夢幻逸品"!
的確也是沒錯啦(羞)!但一時的性福並不能保證能長長久久的
幸福。"同居"就是從情人真正進一步成為"家人"的第一道試煉。
控球要穩、抗壓要強、球路還要多變,才可能拿下"勝投"。
以下提出的幾個技術面心得或經驗,希望能幫助維繫"同居的美好"~
第一好:不生悶氣,多溝通
我和我們家傻B難免也是會小吵,但關鍵就在於"小吵",這種等級的
爭吵才有可能"越炒越香",或者就像大家說的"床頭吵、床尾和"。我們
幾乎很少吵"過夜"的,因為吵得再兇還是得上同一張床睡覺,的確會
強迫彼此面對問題,而化解的最好方式不外乎還是"溝通"兩字。
有些情侶會吵的點是"為什麼總是要我說了你才懂?",我覺得這很幼稚。
既然男朋友不是X大仙會掐指神算、也不是前FBI幹員熟闇讀心術,更
不覺得另一半變成自己肚子裡的"蛔蟲"是多麼得意的事,我還是傾向用
"說國語"的方式和我們家那隻溝通。也因為這樣,我和傻B倒是省了
不少猜來猜去最後變成吵來吵去的不開心,久而久之,也還是培養出
不少兩個人專屬的默契,這就是同居久了的訓練成果。
第二好:包容不是一味退讓,而是給對方機會成長
要睡在一起很容易,有的人只要能硬就能上床。若要牽手在一起的話,
就需要夠相愛才可能長久了,至於要同居在一起,除了愛還需要更多的
包容才行。
有人說兩個人在一起,不是你退就是他讓。但我覺得同居裡的包容本質,
不應該只是單純的退讓而已。對方骯髒到天天不洗澡,你還一味退讓,這
種包庇可不是什麼高尚的愛與包容,應該是你也乾淨不到哪裡去吧!
並不是說不能"臭味相投",我只是想強調兩個人生活在一起,該包容的是
無傷大雅的習慣、人格特質或難以改變的價值觀這類事情,而不是連壞習慣
都要彼此退讓,既然是不好的生活習慣,彼此反而可以發揮正面的影響力
提醒彼此,久而久之能改掉壞習慣,一齊成長進步不是很好嗎?
第三好:大處著眼,小處著手。
兩個人生活在一起當然是很容易就彼此看光光。如果像我們一樣住在
小套房裡,更是一覽無遺呀! 所以有些人主張可以分房間等等的保持
一點彼此的空間。至於跟我們一樣,在天龍國能租個小套房就已經要
偷笑的人來說,就要學會"從大處著眼",千萬不要一擠在一起就非得
拿起放大鏡檢視彼此的一根一毛一樣起來。
像我B是處女座的,天生就有明察秋毫的柯南精神,還具有超準第六感
的特異功能,但只要不是什麼大到禍國殃民、天理不容的大事兒,他通常
就先睜隻眼閉隻眼放我一馬,頂多小小碎念一下,他知道雙子座最討厭被
唸啦!(雖然我已經承受通過我媽更強大10000倍的處女座碎念專業訓練 ^^;)
至於小處著手的部份,是因為有些時候要改掉壞習慣並非一朝一夕可以
達成,但相對地,養成一個好習慣只需要持之以恆21天。而許多能加溫
彼此愛情的方式可能只是小小的一個簡單動作。
像每天早晨我準備上班的時候,我B大都還在床上睡,而我都會
吻他一下才出門,兩年來每天都是如此,即使是睡過頭還是不忘
這個小小的動作,親完我B才趕著出門,想想這麼做一點也不難,
但卻讓我每天都能提醒一下自己有北鼻在身旁是很幸福的事。
同居,難道真的是幸福的終點嗎?
這兩年多的同居生活,我們的確遭遇到更多小摩擦、小爭吵,但相對地,
也多了不少"小確幸",反而覺得更幸福,兩個人真的更緊密在一起了。
這就是情侶同居迷人的地方。
就像有人說 "結婚是愛情的墳墓",但如果沒有和這麼心愛的人結婚,
那豈不是 "死無葬身之地"了。
同居,也可以是幸福的終點,兩個人在終點站下了車,從此攜手共渡
向上昇華的愛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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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女人基本上都是蜈蚣的話,我們GAY應該至少也是蜘蛛等級。
傻B: 好可怕......都是害蟲耶!
我: 總比異男好吧,他們是蛆耶~
傻B: 蛆還好吧,沒手沒腳的~
我: 別忘了他們長大了就變成6隻腳,還會飛來飛去....
傻B: 也是,而且又臭、品味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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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5.93.201
推 windyblue:原PO租的小套房是我夢想中的小套房 但租金都好貴喔 10/14 00:30
推 yuyu1113:文章寫得好棒~ >< 10/14 00:56
推 StBernand:說到出門前親一下,我以前也很愛這樣做,可是前B就是覺 10/14 01:19
→ StBernand:得這樣很做作很麻煩...(聳肩) 10/14 01:19
推 shiruru:蜘蛛是益蟲 只是很噁ˊ_>ˋ 10/14 09:57
推 stupidbird2:咦~蜈蚣是害蟲喔?我今天才知道囧 不過蜘蛛很可愛阿XD 10/14 10:37
推 yahootony:推薦這篇文章 10/14 21:10
推 k003712004:寫得很棒 而且真的好生動 原PO蠻有幽默感的 呵呵 10/15 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