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osinori (迷你馬)
看板gay
標題同居是幸福的起點!!!(至少就我而言啦~~)
時間Sat Oct 13 00:09:31 2012
看了版上討論同居的文章,
我就講一下和老爺的同居生活好了~
前提事實:
迷你馬之前是貓空大的煙酒生,
在木柵租了間不到「三坪」的小雅房~
而老爺是上班族,家裡在離市中心很偏遠的地方~~
交往後,剛開始老爺會偶爾到我住的地方過夜~
剛開始,還蠻不習慣了~
畢竟單身了快三十年,
突然冒出有個人和我一起生活~
記得第一次一起睡覺時,
起床後二個人都腰酸背痛的~~
畢竟二個人擠在一張單人床上~
然而,隨著交往時間越久,
老爺來陪睡的日子也越來越多,
到後來索性就不回家了~~
理由是:家裡好難睡,睡不慣~~
請問有没有二人擠單人床比較好睡的八卦??
因為房間真的很小,
不過我和老爺的東西都不多~~
衣櫃清一些給他用、他自己裝了一個網路線接頭,
我們各自有自已的電腦和機車,
生活用品(其實也没有什麼東西啦~~主要是盥洗用品)也幾乎都有二套~
而我們二個人都是好入睡的人~~
雖然都會打呼,
但好像彼此從來没有被干擾過,
所以剛開始並没有太大的問題~
至於家事的分擔,
因為是雅房,不能自炊,
廁所是公用的,有歐巴桑會掃~~
所以家事也只有洗晾衣服和整理房間而已~
因為我是煙酒生,所以大部分都是我在作~~
除了想偷懶時,才會叫老爺去晾內褲~~
因為老爺的工作要輪班,
我則是規律的學生生活,
所以我必須要配合他的作息~~
如果老爺下大夜班,
一大早他會買早餐回來,
二人一起吃完早餐,
聊一下天或推個早砲,
再倒下去昏昏大睡~~
而我起床後,
就會輕聲迅速整理(當然出門前會親他一下,跟他說聲再見)
然後到研究室去,
黃昏再回家睡個午覺,
睡飽後二人再一起出門吃晚餐,
吃完後老爺就去上大夜班了~~
如果是下午班或小夜班的話,
和老爺一起吃完午餐後,
他去上班,我去研究室~
等他晚上下班後,
如果太晚了没公車的話,
我會去捷運站等他坐末班車回來,
載著他一起去吃個宵夜,
然後挺著二個大肚腩回家睡覺(或是順便推個晚砲)~~
這樣的生活就不知不覺過了快二年~~
剛開始時如果他住的比較多天,
還是會覺得很煩~~
所以老爺採取溫水煮青蛙的方式,
慢慢地我也被煮熟了~~
如果他回家超過二天,
反而我也會覺得怪怪的~~
而在漸進式的同居過程中,
我們好像也沒什麼摩擦~~
因為二個人都算講理,
會彼此互相遷就和配合~
像如果我比較忙時,
他下班回來後,
會幫我按摩(相對地,我也會幫他按啦~~)
在按摩的過程中,
聊著今天發生的一些生活索事或是講些没營養的話、打打嘴砲~~
或是在對方洗完澡回房間後(話說在木柵小窩時,我們從來没有一起洗澡),
幫對方吹乾頭髮~~
或是幫對方掏耳屎,
在在都是最簡單的幸福~~
前幾天,
老爺作了一個夢~~
夢到我們一起買了房子了(還是三房二廳的喔~~雖然實際上我們應該買不起吧~)
他在邊整理房子、邊等我回家~~
我想這應該就是我們未來的生活吧~~~
對於二個已經互許終生的人來說~
同居是幸福的起點,
不管是過去或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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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192.78.74
推 doctormimik:羨慕單純的幸福。 10/13 00:12
單純的幸福真的不難~~~只要二個有心人~~~
推 AnExotic:推不時出現的早砲和晚砲!哈哈!雖然有夢想,但珍惜眼前 10/13 00:15
→ AnExotic:也是件很幸福的事情!祝福你們唷! 10/13 00:16
只是偶爾出現了,我都被常被說不履行同居義務~~~
而現在我們分隔二地,只能靠每天的MSN問候及過去許多美好的回憶撐下去~
推 Aodhan:3坪實在是...另外單人床,你們能擠這麼久也太強Q_Q 10/13 00:37
是不到三坪~~誰叫我們是貧賤夫夫~~不過也還蠻自得其樂的啦~
至於單人床問題,剛交往時,迷你馬158/54,老爺173/62,是能勉強擠一起睡~
雖然他為了讓我多一點空間,就會主動側睡~
推 Atropine:我比較想問,有沒有兩人睡雙人床卻硬是睡成單人床的八卦XD 10/13 01:21
→ Atropine:因為兩個人睡到後面,隔天起床不是我賴在對方身上,就是他 10/13 01:22
→ Atropine:抱著我然後我被熱醒..真不知雙人床的作用在哪,方便滾動?! 10/13 01:23
唔~我們睡醒時通常是分開的~~
其實要睡時就會分開睡了~~
粘在一起,真的睡不著~~
不論他或我~
推 maibeo:只要兩個人不要過分壯(胖?) 同塞一張單人 還不至於難睡啦 10/13 08:57
推 Ebergies:推 10/13 11:43
推 teemocogs: 10/13 14:31
※ 編輯: yosinori 來自: 122.135.189.140 (10/13 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