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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覺得事情這樣判斷過於主觀認定雙性戀的行為. 5年後.....假如自己是為了結婚而拋棄B,我也會認為很不妥...甚至覺得沒責任感 但尚若再與其他女性交往前就跟B分手了,且分手原因與此女性無關。 同志圈本來感情就容易分分合合(缺乏婚姻性穩定的制約), 不論是B提分手還是自己提出分手, 都得抱著分手這段期間可能會愛上其他男性或女性, 那我覺得很正常阿! ====對原文的建議===== 1.我認為要先跟自己的b溝通,為什麼性的部份只有你單方面付出? 2.就像你說得『很喜歡在一起的感覺』,我想你b也是因為如此才喜歡跟你在一起, 不然何必跟你交往? 3.雙性戀有些很重視在一起的感覺,並非都是為了性, 就我看過版上、論壇的很多同志都認為雙性戀只是為了好玩、好奇而讓同志身心受創傷 ,而對雙性戀有刻板印象,有時不免讓我覺得這跟異性戀貶看同性戀的行為有何分別, 或許只要是人就如同『蒼蠅王』所描述的,我們真正該害怕的是人。 不論是雙性戀、同性戀還是異性戀,都只是人類在迫害人類 4.我認為對伴侶要有信任與責任,信任感、歸屬感,對自己行為的責任感都很重要, 不然即使再交100個同性戀的b也一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9.246.161 ※ 編輯: new4950 來自: 125.229.246.161 (01/13 20:03)
kennysheu:推這篇 01/15 00:10
vnucit:如果照原文這樣分 其實這些會跟同性交往的異 都是雙....XD 01/15 03:25
我的觀點認為假設10個『愛』的對象中有一個以上是男性,就算雙了, 可能是受他的特質所吸引(特別溫柔、陽剛、照顧、關心.....), 而非喜歡對方的性器官。 假設純異性戀不會受同性戀所吸引,那會喜歡同性的異性戀,只能算中間偏左或偏右 ※ 編輯: new4950 來自: 125.229.246.161 (01/16 09:16) ※ 編輯: new4950 來自: 125.229.246.161 (01/16 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