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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宋楚瑜先生宣布副手林瑞雄先生時,電視機前我13歲的女兒冒出一句:「天啊!若是宋 楚瑜死了,我們國家怎辦?」因為,對台灣社會而言,他是一個陌生人,對政治與對公共 事務而言,我們從不了解他的主張。 近日林瑞雄針對同性戀的發言可說是驚人的毫無人文素養。他的生命的意義?引用的是蔣 介石的句子,取的是純粹的生物觀點,人是為傳宗接代而生存的,跟動植物一樣,彷彿石 器時代的人。他說同性戀是異數,在人類進化上是不應該的。我不得不很嚴肅的說,這種 看法就是「希特勒」的看法,是一種根本歧視「同性戀」、「不孕症」、「不婚族」、「 不生族」等等的主張。 應曉薇主張向遊民灑水事件與林瑞雄的同志異數發言都是同等的「殘忍」與「可怕」,其 背後顯現的正是他們根本性的缺乏「人文素養」,更不用說人道主義了。而從事公共事務 者最令人害怕的莫過於此。 在這裡我不想與林瑞雄討論「同性戀」議題,因為那需要一定的「人文素養」,在這裡, 我要討論的是「基本人權」,這只是一個基本的政治問題。既然林瑞雄懂得先說那句「我 懂得同志也有人權,我真想尊重。」那麼,正在競選副總統的林瑞雄,是一個政治人物, 責無旁貸必須面對國家正在剝奪同性戀者的基本人權這樣的事實。林瑞雄個人的「法西斯 」,我們還可以不管,副總統候選人的「法西斯」,我們一定要唾棄他,這就是政治。 相愛卻被剝奪權利 根據調查研究,同性戀者約佔人口比率的百分之5?10不等,國家沒有理由剝奪他們的基 本人權。同性戀者生病時,親密愛人沒有「探視權」,相愛一世卻互相沒有財產「繼承權 」,保留紀念物品的權利都被剝奪,有時連喪禮都沒有參加的資格,何其不人性!馬總統 口口聲聲說「人權」,卻一輩子只知「依法行政」,惡法亦復如此,更從不見他為人權奮 戰過。蔡總統候選人是個謎樣的候選人,拒絕回答人民的檢視也罷,總不能連涉及「基本 人權」的議題都撒手不管吧。人權不是點綴在「博物館」裡的裝飾品,立法保障同性戀者 的基本人權刻不容緩,包含同性戀者的婚姻權、財產權和探視權。同性戀者也要有幸福快 樂的權利。 許多人討論一些議題時,喜歡以「我們社會還沒進步到那種地步」作開場白,這就是真正 阻礙進步的石頭,也是輕微「法西斯」的徵兆,彷彿在說「我們還不配」,誰來決定配不 配呢?希特勒?「我決定誰配活著!」 同性戀者是人、是公民更是納稅人,國家不能剝奪他們的「基本人權」,國家先還同性戀 者「基本人權」,接著再來談包容尊重同性戀的人文素養和文化教育。 作者為台灣國民會議(黨)不分區立委候選人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938434/IssueID/2012010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8.8.75
swow:寫得很好,只是希望不要只有選舉前才來談人權 01/05 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