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ga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好開心,下午居然可以成功偷閒來回文 上班族想要參與甲板的長篇大討論 真的不容易耶......(桑心) 我「只」想要分享十件事! (好多 =_=) 1.「無論如何不該『性騷擾』」這個論點已經被證明有幾個缺陷: (1)空間差異:哪有人去三溫暖,卻一被摸就尖叫逃走? (2)主觀感受:如果是帥哥游泳國手,就算在大馬路上摸我也ok...... (3)歧視:性騷擾的「嚴重性」,其實是男摸女>同男摸異男>女摸男。 2.所以,在甲板,如果你堅持主張「不應該在川湯有性意味的身體接觸!」 那你在辯論跟行動上都會碰到瓶頸: (1)辯論上,你可能成為異性戀歧視觀念的同路人;你會忽略少數異男小 題大作的根本原因,只不過是討厭「同男摸異男」,而不是全面反對 性騷擾。 (2)行動上,你必須面對部分空間已經被「同志的性」攻佔的事實。這種 空間(例如川湯)的參與者,可能多數已經習於「同志性」的存在。 空間的定義被改寫了——從親子溫泉變成情慾溫泉。 3.於是,今天你可能要承認,闖進川湯卻尖叫「別碰我」,就跟去彩虹三溫 暖卻想裝石女一樣奇怪。 4.「我反對同志空間的情慾霸權,壓迫異性戀、或純情派的同性戀!」,這 個說法也有問題。因為,霸權從來就不是一個可以被輕易「反對」的東西。 「霸權」是一種實力主義的現象,你只可以同時靠辯論跟行動來改變現狀。 舉例,如果你不滿川湯的空間定義被改寫,那你可以跟該空間的經營者告狀 ,要求老闆阻止男同志的性活動(當然老闆會有他的盤算,例如親子溫泉跟 同志情慾溫泉哪個比較好經營)。 你也可以抓住對方、記下對方的名字,跟社會局或警察局告狀,反正性騷擾 防治法就躺在那裡,你有機會可以懲罰騷擾者個人(當然警察局也有他的盤 算,例如案子是否值得調查)。 你甚至也可以告上水果媒體集團,訴諸大眾,看看親子溫泉「變質」為同志 溫泉的惡劣現象!(當然,你就要有自己的盤算啦,因為你可能會被訪問。 而且這個訴求未必會成功,因為,水果報可能會訪問熱線,熱線只要親切提 醒:「那裡已經自然形成同志聖地,請小白兔切勿誤闖肌肉叢林」,報導就 不會follow了) 5.無論如何,反對溫泉性騷擾的男同志,想要來甲板「要求男同志自律」,是 下下策。 因為你必須接受事實──在運動、學者、團體,經年累月的行動後,連國家 機器都「管」不住同志了,你卻想要當同志社群內的紅衛兵? 你是在找自己麻煩:徒然增加你憎恨其他男同志的程度、不必要地切割你與 其他男同志的差異,或者是以及因為辯論、言詞衝突、惡言相向,形成並強 化你對「同志運動」的誤解——你可能會擴張以為,同志運動的目的是在保 護一些「罪人」(以前是吸毒、轟趴,現在是溫泉裡頭○○╳╳)...... 6.不對。 同志運動的目的是要澄清:當我們明確地用「反對壞份子」,來訴求「男同 志自律」的時候,我們就是預設了:大社會對同志的相對不友善,乃是因為 「男同志全體」不夠自律。 7.這個因果預設是幻覺。 (1)部分異性戀討厭、恐懼或憎恨同性戀,乃是經過種種意識形態的思想灌食 ,幾乎是深深寫入血液裡的生理反應。就跟甲板的你愛男人一樣,他恨gay。 這種討厭、恐懼、憎恨,絕大多數與你是個好gay或壞gay,徹底無關。 (2)無人因為自己是「男同志」,就有權得以控制或批鬥其他「男同志」的 行為。這樣做是徒勞的,高度組織化的「同志全體」並不存在。沒有同志是其 他同志的老闆。何況,OL都知道,老闆要管住公司都不容易了..... 8.我目前想到的,運動應該、也可以爭取的,是這件事:要保留「空間定義」被 改寫的可能性。 經過實力主義式的抗衡,西門町要可以變成同志跨年景點、番薯藤可以變成同 志交友網站。川湯,也可以變成「同志情慾溫泉」。 相反的,只上網罵說「這裡不允許性騷擾」、「任何人不應該在這裡有性意味 的接觸行為」,成效是很低的。你不知道多少人早就在那邊○○╳╳過...... 9.我個人偶而也有疑問,一直用差異政治的路線,「攻佔」同志空間挑戰社會融  合,到底是不是長久之計。  我在公車上也被男同志「性騷擾」過。雖然不喜歡這種感覺,但對方可能堅定  地以為,你是gay、我是gay,我們本來就可以從下半身開始相處!忽略空間差  異以及本人的主觀慾望感受......=.= 但是,站在「反對男同志性騷擾」或「反對身體放縱」立場的人啊!可以不要 只是一直來「要求男同志自律」嗎? 這個策略,很難有效撼動、合理說服,或成功替代目前同志的主流思潮的。 10.哎,辯論就是要贏嘛?贏,就是要對方輸得心服口服嘛? 如果,你每次跳出來呼籲「男同志自律」,結果都是換回那幾個人、那幾個id, 來個社會學或文化研究的長篇大論(真的很長篇耶,不利OL閱讀 XD)...... 大家輪番教訓一頓...... 呼籲的人,應該是滿悶的吧?? 身為甲板觀眾的大家,久而久之也會無聊啊...來點更精彩的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1.2.114
chitakudo:推 簡單易懂... 02/03 16:40
crecent:你的前三點....川湯他本來就不是讓你去摸人的地方阿!! 02/03 16:49
crecent:同志自己互相摸的很開心 不代表異男去那就活該要被摸 02/03 16:49
Mancer:可是我們怎麼辨認誰是異男、誰是同男? (惑) 02/03 16:51
KaiXuanHuang:隨身攜帶防水性雷達。 02/03 16:53
theash:用問的 (我很認真喔 囧,這就像搭訕一樣,不是手直接下去) 02/03 16:58
jorz:戴蛙鏡 02/03 16:59
ADONIES:無法辨識異男 或同志就摸下去 那就叫白目 02/03 17:03
theash:先生安安 給摸嗎? (被賞巴掌 02/03 17:04
elek:推文 XD 推這篇整理清楚,也同意最後一段的困境 orz 02/03 17:08
parkson1:無論是性.毒.病等等,每次的筆戰都符合第10點 02/03 17:14
theash:第10點超貼切>"< 02/03 17:16
yclou:同意最後一段 orz 02/03 17:56
yclou:另,請容我轉錄至個人看板。 02/03 18:05
wuliaude:在想...怎麼問呢?「安安,給摸嗎?」 02/03 18:05
latex2:推第10點 XDDDDDDDDD 反正大不了就不要回囉 02/03 18:29
latex2:反正沒唸過社會學的人在這邊遇到這種議題就閉嘴就好啦 02/03 18:30
latex2:趴著的人最不容易中槍~~ 02/03 18:31
allgod:認同不要求男同志自律 但不認同既定空間這事 02/03 18:50
Felix76116:即使可以分辨 也不能亂摸吧 02/03 22:00
Mancer:yc君請轉ok阿~ 其實我只是覺得, 02/04 00:06
Mancer:"性騷擾就是不對",這句斷然的話裡有很多危險... 02/04 00:07
kaorikuraki:好清楚。 02/04 00:44
ballpoint:...........還是不同意 02/04 10:36
papaduck:哈哈!推推~ 02/05 1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