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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basa (Bird.net)》之銘言: : : 只希望那些拉K的人技術好一點都不要被臨檢到 : : 不然新聞總是報導「同志轟啪現場查獲K他命.......」 : -新聞總是報導- : 這就是社會對於同性戀一個最快的標籤、刻板印象、錯誤想法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602/4/10dzf.html 6月2日的新聞 標題: 同志搖頭店暗操舊業 2大學生買藥上門 這個標題看到了什麼關鍵字: 同志 搖頭店 大學生 買藥 這的確是一個把同志整體族群標籤、刻板印象化的標題 但是對閱讀者而言 他們藉由這幾個關鍵字所得到的結論 卻是明確、直接的 但你仔細看 這篇報導 如果把同志這兩個字去掉 他就只是一件『大學生在搖頭店買藥』的客觀報導 現在記者因為搖頭店場合是同志活動區域 而冠上同志頭銜 所以出現了這樣的標題『同志搖頭店暗操舊業 2大學生買藥上門』 你覺得就客觀報導而言 這是一個錯誤報導嗎 但是! 也因為這樣的標題 讓其他在這家夜店 沒有從事買藥行為的舞客  也可能因為這則新聞被冠上罪名 甚至 因為這樣的標題 讓許多甚至沒踏進過這家夜店的朋友 因為擁有同志身份 而被牽扯到這個事件裡 : 因為賣點在於「同志」 : 這類新聞焦點都被模糊了,應該是放在查獲法律定義的毒品上 : 而不是「同志」阿 : 而我們自己看到這種標籤之後 : 為什麼還要內化它並且拿這種標籤去要求別的同性戀 : 每個人都得符合異性戀為主那套以當個乖寶寶在社會裡存活下去 你已經提到了 這類新聞被模糊 應該放在法律定義的毒品上 而gay版目前討論的也是「使用藥物」的「行為」 而並非針對使用藥物的「同志」 我不曉得當有人提出「反對吸毒」的時候 卻會被你冠上「符合異性戀為主那套」的名義 你覺得「異性戀批評同志吸毒 卻能夠容忍異性戀吸毒」嗎? 你是不是也把異性戀給標籤化 妖魔化了 不管是哪個身分吸食非法毒品 就目前臺灣「法律」規定 都是錯誤的 請不要再把同志身份 先天上 視為被歧視的弱勢 這會被誤導為「因為我們是弱勢 所以請體諒我們的行為」 是這樣嗎 我希望不是 : 為什麼我們要把自己跟用藥的、跑趴、一夜情的那些敗壞GAY名聲的同性戀切割開來? 因為你以上說的幾個行為 都屬於個人行為 當這些行為產生問題時 例如買藥被抓 其他「身為同志」但卻沒有買藥行為的「同志」 是不需要為這件事付出任何代價的 但今天記者下標題時 已經把「吸毒」與「同志」兩個關鍵字連在一起 我為什麼不能切割這些事 難道因為性向相同 他們就是我的骨肉? 親生兄弟姊妹? 我們來自完全不同的社會背景 我沒有理由要為他們的行為付出代價 以上這段 我以「買非法藥」為例 至於「跑趴」 「一夜情」這種屬於不必面對法律刑責的個人行為 是不是像原PO說的 可以被歸類於「敗壞gay名聲」的行為 我持反對立場 : 很抱歉 : 社會上那群人是用怎樣的眼光看我們 : 是他們解讀的問題,不是我們自己沒做好 : 如同新聞媒體報導的偏私 : 那群人是用整個群體的眼光看我們 : 而不是單獨的同性戀個體 : 他們是用那粗淺的態度觀賞我們 : 而不是對於我們本身是個人 事出必有因 你要媒體不要這樣看待同志 那是不是也可以要求 從事「非法」行為的同志 可以自律呢? (請注意 關於吸毒買藥這件事 我是站在法律立場) (是否除罪化 其他版友已經有相當多論述) 難道你要求每個新聞閱聽者 看待這樣的報導 都可以理性地分析  「被抓的人 剛好具有同志身份 我身為理性地觀眾  可以明瞭不是所有同志都有這樣行為」 或者要求所有記者 在報導這類新聞 把同志 從導言拉到最末段 提醒閱聽者「特別聲明這只是個人行為 請讀者不要誤解所有同志都會吸毒」 如果你所提到的「社會上那群人」 都可以有這樣理性「解讀」新聞 那根本不會有「污名化」的發生 那今天既然我們都知道 「社會上那群人」都習慣把同志標籤化 我提出兩個建議解決辦法: 1.設法讓「社會上那群人」變聰明點 2.在買非法藥的或吸食非法藥尚未合法化之前 請從事這些行為的朋友自律 這不是2選1,哪邊比較需要被關注,端看個人的想法 : 就像蔡康永是個夠光鮮亮麗的例子吧 : 為什麼我還是會聽到 : 「可是他是GAY耶、果然是GAY才都這樣、GAY都很有才華跟藝術涵養」 : 很多人被毒害很深,就因為社會大眾PUSH這樣的印象 : 讓大家對於GAY存在一種既定的印象 : 就像我那較陰柔的同學們,光只是那樣的形像 : 就會被說「好娘、有點噁心、女人、女P、一定是GAY、喜歡扮女人」 : 更別說什麼「我覺得男同性戀都好亂噢,電視上一堆轟趴的」 :      「男同性戀得愛滋活該」 : 社會都已經這樣審視我們了 有時候也沒必要這樣「妖魔化」「社會上那些人」 不是每個路人甲乙丙都用這種偏激想法看待同志 就我身邊的人 我只覺得他們無知而已 而我能做的 就是告訴他們我對同志身份的認識 至於那些因為從事非法行為而觸法 上社會版面的同志 要說服的對象就沒這麼輕鬆了 是整個閱聽大眾! 除了他本身要向「社會上那些人」澄清 還連帶害我也要向「我身邊的人」澄清 這是個人行為 不是g-a-y的行為 我誠心建議 幾位希望拉K合法化的版友 不要只在gay版提出你們的想法 可以到八卦版或曝光率更大的版去討論 就算哪天gay版上的人都被你們說服了  版外的「社會上那些人」 還是對吸毒這件事抱有很深的成見 然後在這幾位版友尚未成功說服全世界之前 如果「社會上那些人」還是沒辦法變聰明 還是請從事非法行為的朋友 自律一點吧 祝各位身體健康 : 不管什麼戀都沒關係 : 可我們同樣都是人阿 : 不是嗎 這篇文章不是要全然反對大鳥的意見 只是看到這些文字有更多延伸想法 感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121.236.142
yclou:「無冤之罪」是甚麼?是中文嗎?噗噗 06/11 16:11
※ 編輯: killmilk 來自: 203.121.236.142 (06/11 16:12)
killmilk:謝謝指教~ 06/11 16:13
yclou:不過根本的原因就是因為你是同性戀嘛,跟你有沒有嗑藥一點關 06/11 16:14
yclou:係都沒有,所以要逃開那些你所謂的指責,就是別當同性戀了哈 06/11 16:15
jlovet:不要污名化大學生 06/11 16:54
jlovet:本文以轉至University版 06/11 16:54
Tutt:樓上你有經過原PO同意才轉? 06/11 17:12
swow:好像沒有那個版吧== ==? 06/11 17:17
bbasa:那大家都快點對那群人有所作為吧~ 06/11 1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