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ovedomoto:看來旁觀者清,呵呵 06/11 22:36
推 swow:推這篇,有不少點都可以討論:p 06/11 22:44
推 GP02A8591:推阿@@ 拉K的好處是什麼啊@@??? 06/11 22:46
推 rainbowchild:同性戀作愛的好處是什麼?創造宇宙繼起之生命? 06/11 22:50
→ olahugo:樓上 我是說,除罪化的好處...不是用藥的好處喔... 06/11 22:50
→ olahugo:我是給樓樓上= = 06/11 22:51
→ olahugo:不對..是樓樓樓樓上 r大啦 06/11 22:51
→ olahugo:同性戀做愛不會造成危害阿= = 06/11 22:52
推 GP02A8591:恩 我還不明白吸毒的優點是什麼@@!!!是幻覺嗎??? 06/11 22:53
→ olahugo:是fu的問題... 06/11 22:57
推 swow:據我之前聊過的經驗…吸毒可以讓自己的精神達到某種境界 06/11 22:57
→ swow:以我自己的解讀方式來說,就是讓你的神經系統更敏感== ==+ 06/11 22:58
→ olahugo:突然有覺得自己很主流的錯亂感... 06/11 23:16
推 capricorner:哈哈 推樓上XD 06/11 23:21
推 zzing:沒有好處又害人害己的事情多的是 06/11 23:32
推 dertsuj:大麻是人為的嗎?? 那開放大麻嗎!?? 06/11 23:34
推 olioolio:前面KC73大大那篇不就有解釋了? 06/11 23:36
KC73大大轉貼的新聞的確令我耳目一新
那新聞告訴我們
1.將毒品使用除罪化、醫療化
2.將禁制重點擺在毒品的運輸、製造、販賣、提供,抑制供給達到減少需求的目的。
3.毒品使用者可能是由於某種神經物質缺陷,導致依賴。
4.檢協的基本論調還是:如何幫助毒品成癮者『戒治』
5.軟性毒品對多數人而言,是不會產生戒斷症狀(亦即不會成癮),傷害也較低。
(以上,不知有無闕漏?)
我想反思的是:
1.這篇新聞討論的是毒品,應該不是用藥除罪化所指的藥品(三級毒品)
因此能否以此證明檢協聲援藥品合法化應該是可疑的。
再者,檢協的最終目的還是『戒治』。並沒有任何贊成或鼓勵的成分。
2.用藥者想要爭取的應該是指部分三級毒品,改歸納為藥品,
但那成癮性有多少?
成癮性會增加多少醫療成本?
醫療成本由誰負擔?
檢協雖然說,對『多數人而言生理傷害較低、也不會產生戒斷症狀 』
那我們姑且當作菸酒一樣看待,
所以,至少要研擬出配套。
3.用藥者對於他人有無潛在的危險性?
若有,有無類似菸酒的配套規範(年齡地點限制課稅...等)
4.同性戀議題,實在很難跟藥物議題相提並論。
所以我無法接受,自己被歸納為不關心弱勢族群的這種影射。
危害他人的潛在可能性並不絕對存在同性戀者,同時,
同性戀也不是什麼要或不要、爽或不爽的選擇題。
曾被說過死GAY的自己,沒有什麼當不當GAY的選擇。
而我是GAY這件事情,也從來沒有妨礙到誰。
但是吃藥就不一樣了,
這是一個經由自己選擇的行為,當然會引發妨礙不妨礙的探討。
(至少我現在認為是會妨礙的)
5.我想好配套了
開放三級毒品為合法自購藥品,但是只能拿身分證購買並登記,還要加100%的稅金。
公共場合一律禁止使用,包含駕駛人也禁止。
違者比照酒駕,分級加重懲罰。
因使用藥品而導致違法行為,損及他人生命財產者,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成癮者醫療費用完全自付。
推 dertsuj:感覺這篇再鬼打牆耶 明明就一樣事情要解釋幾遍啊!? 06/11 23:50
不完美的解釋,還真是令人難以接受。
推 swow:再推~~~XD 06/12 00:15
※ 編輯: olahugo 來自: 210.192.214.87 (06/12 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