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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做結論好了 ̄▽ ̄ 再條子面前吸毒會被抓走嗎? 會 那私底下吸毒呢? 還是會 所以吸毒是錯的。 那再來 再條子前面打砲會被抓走嗎? 會 ( 妨礙風化 那私底下打砲會被抓走嗎? 不會 (憲法給我們的自由 再條子面前跟男生在一起會被抓走嗎? 不會 (自由權啦 私底下呢? 不會 (自由權啦 等到幾十年之後開放吸毒再來說吸毒是對的。 結束。 -- http://www.wretch.cc/blog/jay87312 無名小站 蔣幹有一天打電話給曹操。 蔣幹:「操你嗎?我幹。」 曹操:「我操,你誰啊?」 蔣幹:「我幹啊!」 曹操:「我操,你到底是誰啊?」 蔣幹:「我幹啊,你操吧。」 曹操:「幹你媽勒,你到底是誰啊,我操啦!」 此時蔣幹的媽媽接過電話:「我幹他媽啊,你操吧?操你媽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150.80
yclou:................. 06/13 13:30
jlovet:說得太好了阿,都抓去關一關才是,關的時候順便認識大毒梟 06/13 13:30
kaorikuraki:現在換我真的真的真的生氣了! 06/13 13:30
jlovet:認識大毒梟也不是什麼錯,只是就很容易吸到死,吸到死也沒錯 06/13 13:31
bightk03796:所以你認為法律說同志不能結婚,所以同志結婚就是錯? 06/13 13:31
xponed:你是仔細看懂這一串文章以後才來下結論,還是來亂的? 06/13 13:32
Aragorn:你在警察面前打砲也會被抓走,所以打砲是錯的 06/13 13:32
Aragorn:你還是割掉才不會犯錯喔 06/13 13:33
cellray:說的太好了 這本來就是很簡單的是非題 06/13 13:33
papaduck:紙片般的結論....... 06/13 13:33
biribiri:噗...看到割掉我笑了 06/13 13:33
※ 編輯: supercute 來自: 61.231.150.80 (06/13 13:36)
cellray:這就是強詞奪理了 打砲不是錯 在警察面前打砲可不同 06/13 13:34
AJ215:念在你可愛的份上 幫推 > < 06/13 13:34
kaorikuraki:什麼簡單的是非題?那我立刻告訴你身為同性戀就是錯的 06/13 13:34
NewLifes:在一連串討論後這篇還出現我給你噓一個囉~ 06/13 13:34
Tutt:cellray,你可不可以不要鬼鬼祟祟躲在推文裡面,可不可以用 06/13 13:35
bightk03796:可以請cellray回應一下我說的話嗎?謝謝。 06/13 13:35
Tutt:用你的是非黑白,清清楚楚在一篇文章告訴我們如何黑如何白? 06/13 13:35
jlovet:就算他覺得這不是黑,還是一樣要關阿,冏 06/13 13:36
cellray:你愛跟我吵架 請問為什麼我非要跟你炒不可 這是"自由"嗎 06/13 13:36
kissahping:如果是簡單的是非題,會討論成這樣嗎?囧 這是一場雙 06/13 13:37
kissahping:方都不會勝利的戰爭... 06/13 13:37
jlovet:cellray施主,這就要問你自己拉~ 06/13 13:37
Tutt::) 不,我只愛跟你討論。我喜歡跟人有論據、論點、論證地討論 06/13 13:37
Tutt:請你接受我的邀請,跟我討論,好嗎? 06/13 13:38
bightk03796:我都用請和謝謝了,你就算不回應我也沒要怎樣啊。 06/13 13:38
jlovet:不回應沒關係,只是代表你沒有辦法正確回答人家的觀點喔~ 06/13 13:40
Tutt:不,只代表你害怕自己的立場經不起檢驗,所以連論證都不敢提 06/13 13:41
xponed:也可能是連自己的立場是什麼自己都說不出所以然就是。 06/13 13:44
Tutt:因為害怕自己的論述經不起檢驗,只好偷偷躲在推文裡打槍了 06/13 13:44
zzing:要看對毒品的認知吧...某些地方你在警察面前吸大麻也沒事 06/13 13:47
zzing:不過像以前的台灣 男男在一起還真的會被警察抓走- - 06/13 13:48
eraec:曾經身為辯論社的我來看 這套推演....你放在心理就好 不要說 06/13 13:58
olioolio:這一系列討論你得出這樣的結論真是令人失望。 06/13 15:21
tim212073:難得給你一個噓 你的結論實在是令我太害怕了 06/13 15:21
dertsuj:你怎麼不去新加坡給他搞gay 然後被鞭刑一下再回來 06/13 18:22
dertsuj:要不然去中東國家 和男生一起手牽手被槍弊好了.... 06/13 18:23
kissahping:中東手牽手不會被槍斃啦。囧 06/13 18:29
imchien:那你就繼續原地踏步二十年吧。 06/13 19:33
bikaoru:其實我很想按3 06/13 22:47
kanpeki:並不認為是個好歸納。本PO作者請再詳讀一次討論串吧。 06/14 01:05
konlon01:請先把憲法重頭唸一便在用此論點論述。 06/14 01:38
jacobtimothy:不懂得做事情都可以有前提的道理嗎? 06/14 02:02
a7788174:實在很想按2....這樣的歸納實在很不客觀 06/14 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