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nkwun (反皮草 拒絕血腥時尚)
看板gay
標題Re: [省思]更冷靜一點,好嗎?
時間Sun Jun 15 18:25:53 2008
: 所以討論到現在
: "連同志都是可以自己選擇要不要當的了"
: 這論點好像在某些反同恐同的群體常看到
: 加油吧
對於恐同者或覺得結婚傳宗接代最重要的人來說,
在他們眼裡,你還是可以「選擇」呀,
你可以「選擇」當一個不跟同性戀愛的同性戀,
你可以「選擇」當一個乖乖跟異性結婚生小孩的同性戀。(真的有父母會這樣)
以上第一種情形講完,講第二種,
跳脫這些人的眼光,來想想性傾向的選擇。
的確,有很多同性戀是不能選擇不得已的,
但也的確有同性戀,後來發現自己是雙性戀但還是想跟同性在一起,
這種情形下,他就需要「不是不得已也可以當同性戀」的說法。
否則,他只好躲到雙層的櫃子裡去。
(希望不會有人說:「反正他可以跟異性結婚就去嘛,真是任性。」)
另外,「不得已」的理由,是一種哀兵策略,
好像在說:「雖然我這樣不是很好,但我是不得已的。」
因此就會有想不開的人一直囉嗦:
「既然不是很好,你要不要再想一想,再考慮一下呢?」
「要不要試著跟異性交往並且做個愛看看再說呢?」
「真的不行的話,不然你還是假結婚好了,爸媽求求你了。」
這種只能接受「不得已」的理由,還會影響到跨性別,
逼得大家只能說:「我身體裡住著另一性別的靈魂。」
而不能說:「我想當另一性別,但我不想動手術。」
或者是:「我想當可以生小孩的男人。」
結果就逼得所有的跨性別非手術不可,喪失人生選擇。
總之這種「不得已」的理由,有它的好處也有壞處,
最好的狀況是「不是不得已也樂見其成」,這才是真正接受的一天。
對於其他弱勢也是一樣,大家一直用這種不得已的接受標準,
充其量也只能接受不得已的妓女而已,沒辦法接受/想像自願當妓女的人,
然後有的妓女心裡就想,自己也最好用一種不得已的心理來接客,
不可以爽,不然好像更賤,更被大家看不起。
同性戀也多少會這樣呀,這種最低標準的理由說久了,
會對自己很小心、怕違規,比方說:
「當同志就算了,至少不要當零號。」(真的有人這麼想。)
還有,當社會習慣只接受這種不得已的理由,
維持著「你不好」的觀感檢視你,就會用很低的標準對待你:
「可以上街就很好啦,現在沒被歧視了吧,爭什麼婚姻呢。」
然後有的同志自己也會想:「可以被接受就好了,養小孩算了吧。」
慢慢地,你會覺得,不會被罵就好了;
慢慢地,你看淡了作為一個平等的人的完整需求。
這種標準極低的人權意識,會表現在對任何一種弱勢的對待身上,
比方說,很多人會很自然地覺得:「樂生那群人有病房住就很好啦。」
殊不知,病房是給病人住的,而他們並不是,(漢生病患治癒後可行動)
病房不是給人「生活」的,也不該是一個人的「家」。
這點連幾十年前的日本殖民政府都知道,
所以當時蓋給漢生病患的是「社區」。
(樂生療養院不是一間醫院,是一個完整的社區建築群。)
你看,這樣一來一往,人權水準就落後個幾十年,
這也不是錢的問題,現在的台灣不會比幾十年前的殖民政府窮。
這個弱勢隨便對待,那個弱勢也隨便對待,
慢慢的,沒有一種會特別好過。
任一種想要爬起來,也特別不容易。(見我前文:台日性少數處境比較)
當你遇到有人問你為什麼要當同志的時候,
可能的話,你不妨抬頭挺胸地補充說:
「我覺得當同志很不錯呀。」(這是我個人的真心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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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因為你參加過同志諮詢熱線募款晚會今年也要你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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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papaduck:這就是我認為倡議比要求社會接受重要的多的原因啊! 06/15 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