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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身是不用藥的 不過我對用藥沒有那麼多硬性的想法 我覺得要不要用是自己的選擇 那跟原PO一樣 要用 就請自行負責後果 其實我覺得用藥某方面就跟喝酒、抽菸一樣 適當使用造成的結果 跟濫用 是差異甚遠的 但是濫用跟適當使用界線卻很模糊 可是抽菸喝酒政府有法令以及配套的措施在管制 而藥物是完全的禁止 所以很多版友是覺得 應該是有管制下的開放 (至少我覺得他們是這個意思) 文章中的推論有些我不能接受的部份 所以以下提出我的論點 ※ 引述《ikuzo73 (再見了 恐山...)》之銘言: 前面恕刪 : 而這些藥品除了對自己產生傷害以外 更有可能對神經系統產生影響 : 影響神經系統以後做出來的行為 是有可能傷害到其他社會大眾的 : 而傷害了某個人後 不管規章怎麼訂 那個人終究是被傷害了 : 因此我反對對這些藥品放行 : --- : 文中內容有錯請鞭 謝謝 就如同我上面所講的 你說的問題在很多合法的東西上也是一樣 如果直接代入的話就會變成如下: : 而這些酒精飲品除了對自己產生傷害以外 更有可能對神經系統產生影響 : 影響神經系統以後做出來的行為 是有可能傷害到其他社會大眾的 : 而傷害了某個人後 不管規章怎麼訂 那個人終究是被傷害了 : 因此我反對對這些酒精飲品放行 http://www.kmu.edu.tw/~kmcj/data/8910/4571.htm 證明第一行(因為 這部份是我推導的 剩下的推導是原po的) 所以結論得到 請你要反就要連酒精飲料都全面禁止 抽菸全面禁止 而不是你覺得是他們的自由 你只是"不支持" 不然你在每件事情上 態度不一 無法有效的傳達給那些版友 如果不是這樣的話 我覺得你的邏輯上可能需要修正 不知道什麼時候可以再看到你修正完的文章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99.62.220 ※ 編輯: PolarBearXD 來自: 122.99.62.220 (06/16 14:01)
dannial:但願自由真的無敵。 06/16 14:05
Momogoter:推~波樂耶 >w< 06/16 14:07
lioualan:對呀!有管制的開放不錯呀!雖然不見得能完全控管,但至 06/16 14:12
lioualan:少比蓋起來不看不聽不思不言要好很多 06/16 14:13
yclou: 簡單來講就是--貫徹自己的思維邏輯有這麼難嗎?:P 06/16 15:03
kaorikuraki:推態度不一XD 06/16 1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