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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大真是耐性驚人 可惜的是 普渡眾生這種溢美詞不會用在你這被視為"反對派"身上 (這可不是我虛言 煩請去看17896篇) 其實我另一個思考到的想法是 為什麼同志議題一定要去與用藥議題做連結 ? 我想 原因在前面提出大概下面幾個 (我先承認我沒很認真爬文 不過我想我不是在做報告 只是在一個公開論壇聊天 套一堆學術的用語讓人看的不明所以是在考研究所嗎) 大概是有些人有用藥 或剛好一些只是接觸過不少用藥的人 了解過他們 (美其名為同理心而非同情) 這就有點缺乏說服力了 一來這就如同殺人犯呼籲廢除死刑一般缺乏立論立場 當然講的出一番華美的言詞讓人眩目不已又有不同效果 那有人是因為接觸過他們而產生同理心 而非本身是用藥者呢 那問題又來了 他們接觸到的用藥者的比例在整體用藥者比例中有多少 因為少數的特例而忽略大部分吸毒者造成社會的為害 這又是社會之福 ? 再另一理由來說 因為同志議題和用藥者一般都是弱勢團體所以要關心此議題 這也說不過去 弱勢族群的議題有多少 關心女權(我沒意見 這很好啊) 原住民 少數族群文化(我沒意見 這很好啊) 外籍新娘(我沒意見 這很好啊) 獨居老人 雛妓......... 這麼多弱勢族群的議題 甚至環保議題 我看不出一個理由 這些吸毒者受到的歧視環境和我比較接近 我反而覺得外籍配偶所受到的歧視立場才跟我比較接近 (一來 我性向是天生沒得選的 可是我可不覺得他會吸毒也是天生沒得選的) 光是在選擇性上就構成強烈我不支持的理由 難道最後的理由是因為同志裡面用藥比例高 所以我們要關心 ? (這我優先不贊成 莫說沒有明確的統計數字 至少我看到很多人就不在此類) 最後 我要說 吸毒是很中性的詞 一藥物是否是毒品是法律所規範的 依據法律 我稱其為吸食毒品 我想這應該不是我的主觀價值判斷 -- 這議題真可以討論這麼久 不可思議 怎麼還沒結束 雖然我也成了凶手 ※ 引述《olahugo (炎熱。燦亮 )》之銘言: : ※ 引述《Tutt (太平洋好美)》之銘言: : : → olahugo:你不如直接回答我。 這是取自你文中的一段意思。 06/15 15:20 : : → olahugo:你先看你文章的第五分段。 也許你的論述太果斷才是問題。 06/15 15:21 : 前面很長的部分 我先刪除了 : 你在這討論事物本質為中性 那也不是我的焦點所在 : ---------------------- : 雖說污名xxx會造成個人對xxx不加思索的反感。 : 但是,難道反對xxx,就一定是對xxx污名化嗎? : ---------------------- : 所以,探討藥物問題,單用污名、除罪,並不是一個全觀的討論。 : 它的命題假設,就已經忽略了其他反對的可能性。多元性。 : ---------------------- : 我的焦點,就在這種污名化之外。 : --------------------- : 但你的本文就提到先做除罪,不需考慮社會衝擊。你也尚未解釋。 : 所以我才推文提出疑問,但你的回應都沒有直接正面說明為何除罪不先考慮社會衝擊。 : 你似乎比較愛用,『你到底懂不懂』的角度回我的文。 : 什麼中山高,北二高那種訕笑他人的廢話,我就不用了。 : : 所以如果要公平、公正看待這個人事物 : : 首先要做的 : : 無論如何都是先去汙名化、除罪化 : : 如果要去汙名、除罪化 : : 是要先考慮這個人事物是否好壞對錯 : : 才決定要不要去汙名、除罪化 : : 那是很難很難做得到的 : : 因為事物之所以會被汙名、判罪 : : 是因為背後有一種很深的恐懼 : : 這種恐懼使我們去扭曲人事物的本質 : : 如果我們一直討論人事物的好壞對錯 : : 就是一直不斷地把我的主觀意識加諸在人事物身上 : : 而我們的主觀意識 : : 往往容易受到「恐懼」的影響 : : 就不可能讓事物回到其中性本質了 : : 那怎麼可能公平、公正地看待事物呢? : : 所以要除罪化、去汙名 : : 就要超越這個部分 : : 直接回到人事物的中性本質上去 : 如果按照你的邏輯,那世界上沒有什麼是可以禁止的。 : 殺人遊戲,BR,也可以來玩玩看。? : 事物是中性的,但是經過人這個介質,就恐怕不全然是了。 : : 我沒在跟你討論怎樣做才是比較好 : : 我沒在跟你討論「先讓藥品解禁,再來考慮社會衝擊」 : : 還是「先考慮社會衝擊、再讓藥品解禁」哪個比較好的問題 : : 我在跟你講的是原則性的問題 : : 不是方法的問題 : : 這樣講 : : 有比較清楚了嗎? : 事實上,去污名 vs 除罪應該是兩個先後步驟。 : 你可以對這些你喜歡的事情去污名,這是原則問題; : 但是要討論到除罪,就必須考慮方法問題。因為『罪』,是方法制度的。 : (別說除罪是指形而上的『罪』,形而上的罪,就是污名範疇了。) : -------------------------------- : 至於一再強調去污名vs除罪,是效法同志運動的步驟。 : 但是,同志一開始的除罪,最顯著的進展還是在DSM的刪除。(屢次表決終於成功) : 那是制度上帶來的除罪效果。 : 加以同志天生論的強勢,令人無可辯駁、無可入罪! 不是嗎? : ---------------------------- : 即使有這些研究、制度上的推動支持,單單用藥除罪,恐怕還是比同志除罪要難上百倍。 : 故此,我不認同每提到用藥,就將焦點『幾乎』放在去污名、除罪。 : 有點掩耳盜鈴的樣子,把格局這麼做小了,大概也很難走出去。 : 還有更重要的焦點要破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30.163.60
roads:我放棄了,本來要加入戰局的,還是看帥哥吧 ^^ 06/17 09:59
imchien:你自己都說沒有認真爬文了。 over。 06/17 10:01
swow:看起來只因為你加了"我先承認我沒很認真爬文"就被否認了(拍) 06/17 10:06
imchien:yclou、emolas…都已經就相關議題做出回覆,爬文很難嗎? 06/17 10:08
chitakudo:說實在的 這些議題已經澄清過好多遍了... 06/17 10:09
Tutt:啊..正義凜然、大公無私的cellray,你又來維護本版的秩序啦? 06/17 10:11
Tutt:「我沒認真聽你在說甚麼,不過我就是覺得你是錯的」 06/17 10:22
Tutt:原來這種態度是可以被接受的啊。 06/17 10:22
pierce0614:喔 06/17 10:33
Kasheran: 沒爬文就又幫他人下結論 實在太貪心 06/17 10:45
DeBLeK:月光仙子變身!(閃閃閃閃閃閃) 06/17 11:11
yclou:快按A搜尋我的文章 再來下結論還不遲 ㄎㄎㄎy 06/17 11:55
yclou:而且我沒有在考研究所耶 SORRY捏 06/17 11:57
yclou:還看不懂的話就去跌倒吧 06/17 12:04
cellray:給swow 他們永遠一廂情願以為夏蟲不可語冰 忽略了 06/17 12:42
cellray:他們自己才沒去用號稱的"同理心"去同理他們所謂的反對派 06/17 12:43
imchien:到底是誰不想不願不認真把文章好好看完? 06/17 12:43
imchien:現在倒是認為自己被誤解被忽略好可憐啊。 06/17 12:44
cellray:他們號稱自由 只是你沒有不看他們文章的自由 06/17 12:44
cellray:他們號稱同理與人權 卻認為只有關心吸毒者才是人權 06/17 12:45
cellray:他們所謂的人權你看大多數那裡不是用嘲諷怒罵方式表達 06/17 12:45
imchien:喔反正從頭到尾你也不打算不想要討論乾脆一句我就是討厭。 06/17 12:46
cellray:所以 少說點吧 你只要不支持他們意見 他們就覺得你錯 06/17 12:47
imchien:喔。 06/17 12:48
kaorikuraki:--果真是夏蟲不可語冰,你還是去跌倒吧。^_^y 06/17 12:50
Tutt:大推cellray啊,我對於您不遺餘力維護本版的秩序感到無限佩服 06/17 13:00
Tutt:真是剛正不阿,一句話就把這些群小打死了:反正他們就是要你 06/17 13:01
Tutt:同意他們嘛,而不管他們講甚麼都是狗屁,因為用藥本來就是錯 06/17 13:02
Tutt:的!」哇~~~~真是彷彿關公再世,青龍刀斬群妖啊。 06/17 13:03
Tutt:嘖嘖,如果您是異性戀,您一定會說:「反正搞男人本來就是錯 06/17 13:03
Tutt:的!凡是搞男人全部死光光!!!」可惜你不是啊,要不然 06/17 13:04
Tutt:萬惡的同性戀早就在這個世界消失了! 06/17 13:05
Tutt:還有甚麼是錯的要死光光?對,一夜情,爛交,嫖妓, 06/17 13:07
Tutt:你們不用花言巧語了,你們本來就是錯的,死光光! 06/17 13:07
drivegogo:給C大 這是邏輯問題 討論要有層次的 不能簡約成這樣 06/17 17:29
drivegogo:另一方意見嘲諷或許有 但說怒罵太嚴重 06/17 17:30
drivegogo:如果真的只想嘲諷怒罵 何必引經據典努力尋求對話呀 06/17 17:31
drivegogo:就是因為跳針太嚴重 才會讓人興起對夏蟲如何語冰呢????? 06/17 17:35
yclou:咕嚕嚕嚕嚕嚕嚕嚕嚕嚕嚕嚕嚕嚕嚕嚕寫期末論文中咕嚕嚕嚕嚕嚕 06/17 1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