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lek (elek)
看板gay
標題Re: [省思]更冷靜一點,好嗎?
時間Tue Jun 17 13:13:07 2008
※ 引述《cellray (墮天使的祝福)》之銘言:
: ol大真是耐性驚人
: 可惜的是 普渡眾生這種溢美詞不會用在你這被視為"反對派"身上
: (這可不是我虛言 煩請去看17896篇)
: 其實我另一個思考到的想法是
: 為什麼同志議題一定要去與用藥議題做連結 ?
這種提問題的方式本身有問題:
同志議題「可以」與用藥議題連結,不是「一定要」。
「一定要」的意思是(cellray)基於某種假設,
而認為提出另類用藥論述者別有目的,並且,參照cellray下面接著要談的,
cellray認為該目的是錯的。
從這裡應該可以明顯看出,
是誰不願意考慮對方立場、不願意考慮其他論述的合理性與可能性。
: 我想 原因在前面提出大概下面幾個
: (我先承認我沒很認真爬文 不過我想我不是在做報告
: 只是在一個公開論壇聊天 套一堆學術的用語讓人看的不明所以是在考研究所嗎)
1.請不要讓考研究所的人覺得不舒服
2.公開論壇為甚麼不可以「套一堆學術的用語」?因為cellray看不懂,
所以我(們)就必須浪費時間,把比方說「污名化」重新解釋一次,
甚至不能採用這個短語,每次提及此概念都得一字不漏照章托出,
才能跟cellray「聊天」——是這個意思嗎?
3.此討論串的參與者多半不是想跟cellray「聊天」,而是誠懇地希望與他「討論」。
在公共論壇討論事情,一定有基本的門檻與應盡的義務,
如果沒有誠意跨過這些門檻、履行義務(比方說RTFW、閱讀相關文獻等),
那一定淪為清談或謾罵。
在公共論壇上閱讀「有價值的文章」就如同閱讀一本書——
請參考《如何閱讀一本書》,ISBN 978-957-05-1798-9。
ps. 至於何謂「有價值的文章」,除了主觀判斷外還有些客觀參考的依據,
比方說轉錄次數。
: 大概是有些人有用藥 或剛好一些只是接觸過不少用藥的人 了解過他們
: (美其名為同理心而非同情)
cellray的分類又如同上面他的提問一樣,隱含了未言明的假設:
為甚麼cellray要費心力去揣測討論串的參與者到底有沒有用藥呢?
這當中甚至隱藏人身攻擊的種子,當然,還沒構成台灣現行法律中的人身攻擊。
: 這就有點缺乏說服力了 一來這就如同殺人犯呼籲廢除死刑一般缺乏立論立場
: 當然講的出一番華美的言詞讓人眩目不已又有不同效果
cellray指責別人的論述缺乏說服力。
請各位注意,「缺乏說服力」是主觀而籠統的指控,
因為「說服力」只是一個虛構造作的概念,我們沒有辦法按一下說服力數值計,
就唰一下得到某一論述的「說服力」;反之,
我們必須提出自己反對某一論述的種種理據、盡可能講清楚自己的假設,
即使我們主張對立的論述,
經驗——也就是人化的實在(reality)——會成為論述的試金石,
大可不必訴諸虛無飄渺的「說服力」。
cellray在上面這兩行中,明顯以「死刑犯主張廢除死刑」之比喻,
指責討論串的其他參與者用藥因而支持另類的藥品論述,
並且隱含地指責別人的論述只是「華美的言詞」,
儘管別人一篇文章裡引用的論據遠遠大於cellray所引用或徵博的。
一樣,退一步,假使假設一篇主張廢除死刑的文章理據充分、條理清晰,
作者是一位死刑犯難道就使得該文章失去價值?
這種邏輯充分反映出傅科(M. Foucault)的一項見解:
傅科主張我們通常對於「作者」的想像其實是將各種各樣的「功能」給擬人化了。
一篇文章、一本書、一張CD...之所以「要有」作者,從這個角度看,
乃是因為我們要執行審查制度、要主張財產權(亦即所謂的智財權)等,
簡而言之,乃是因為我們要控管論述。
cellray孜孜矻矻地「想像」討論串其他文章的「作者」用不用藥、同不同情用藥者,
在這個角度下,就是想操作主流(一時期中)既定的觀感,
讓大家用「說服力」而非理性,去評斷一篇文章、一則論述。
: 那有人是因為接觸過他們而產生同理心 而非本身是用藥者呢
: 那問題又來了 他們接觸到的用藥者的比例在整體用藥者比例中有多少
: 因為少數的特例而忽略大部分吸毒者造成社會的為害
: 這又是社會之福 ?
這一小段,第一行莫名其妙。這是上面cellray說的:
大概是有些人有用藥 或剛好一些只是接觸過不少用藥的人 了解過他們
(美其名為同理心而非同情)
我只能假設cellray認為主張另類藥品論述者有兩種,一種是用藥者,一種不是,
而這兩種都具有同理心。這個假設的問題,上面我已說明過了。
又來了,我們不管假設,單看cellray的說法。
他先質疑代表性的問題,亦即,
「他們接觸到的用藥者的比例在整體用藥者比例中有多少」。
我們先不論這種問題的荒謬(因為沒有人能知道到底有多少人用藥、
更不用說接觸他們全部),我想請問cellray,判斷代表性的多或少的標準是什麼?
請回達這一問題:你接觸過的
非用藥者,是多還是少?
如果cellray覺得我的問題荒謬,那麼他的問題也是一樣的。
再來cellray假設造成社會危害的是「吸毒者」中的大部分,
我沒有看到任何根據,姑不討論。
: 再另一理由來說 因為同志議題和用藥者一般都是弱勢團體所以要關心此議題
: 這也說不過去 弱勢族群的議題有多少
: 關心女權(我沒意見 這很好啊)
: 原住民 少數族群文化(我沒意見 這很好啊)
: 外籍新娘(我沒意見 這很好啊)
: 獨居老人 雛妓.........
: 這麼多弱勢族群的議題 甚至環保議題
: 我看不出一個理由 這些吸毒者受到的歧視環境和我比較接近
: 我反而覺得外籍配偶所受到的歧視立場才跟我比較接近
如同我一開始說的,同志議題「可以」跟用藥議題連結,
這不意味其間有任何相似的本質,反而是,這兩個議題在「污名化」這個概念下、
在「遭受歧視」的社會事實(亦即,不能為個人意志左右的、有其社會條件的過程)上,
有其可比擬處。
因此,同志議題與用藥議題至少有兩個層次:
1.就「污名」這個概念來說,同志與用藥者都承受污名。
2.由於污名而產生的效應上,同志與用藥者有不同的表現形式
(比方說同志被罵娘炮,用藥者卻是膀胱都縮小了還得被報導),
但請注意,部份同志同時也是用藥者(反之亦然)。
由第二點延伸,部份女人、原住民、外籍新娘、獨居老人、...都有可能是同志,
同志也居住在這個需要呼籲大家關注環保問題的世界上——
簡言之,不是「弱不弱勢」把這些人群連結在一起,「弱不弱勢」只是一種分類,
往往成為一種可鄙的慈悲的對象(馬英九:「我把你們原住民當人看耶!」);
問題纏錯交織,把我們每個人都捲進去,這可以舉出客觀的理據,
並非cellray覺得跟哪群人比較接近就能無視的。
: (一來 我性向是天生沒得選的 可是我可不覺得他會吸毒也是天生沒得選的)
emolas前面不就已經說過,同志的生成問題,仍未有定論。
對於這點我倒想補充:討論生成、起源(origin),不如討論「開始」(beginning),
因為前者往往成為神話,成為認同政治操作的對象,
而對於後者,我們可以談諸如「我們是什麼時候意識到自己喜歡男生?為甚麼?」、
「意識到之後對我們的日常生活有什麼影響?」等,
這些問題才會帶領我們去反省作用在每個人身上的權力效應。
: 光是在選擇性上就構成強烈我不支持的理由
: 難道最後的理由是因為同志裡面用藥比例高 所以我們要關心 ?
: (這我優先不贊成 莫說沒有明確的統計數字 至少我看到很多人就不在此類)
: 最後 我要說 吸毒是很中性的詞
: 一藥物是否是毒品是法律所規範的 依據法律 我稱其為吸食毒品
: 我想這應該不是我的主觀價值判斷
cellray的主觀價值判斷/假設是「法律是對的」。
請參考#12946 [AID
#17zAW5Po (gay)] 開始的討論串,此不贅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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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7.212.225
推 Tutt:推啊... 06/17 13:14
※ 編輯: elek 來自: 61.217.212.225 (06/17 13:17)
推 nahald:推 :) 06/17 13:16
推 Tutt:尤其把ISBN都列出來這一招實在是太絕了(笑) 06/17 13:17
→ asdfg5678:真的超厲害 真期待這系列討論 可以讓社會大眾看的 06/17 13:22
推 renaldo:書念得多真好~ 06/17 13:22
→ asdfg5678:話說 我周遭的師長想法都跟我一樣 真的是是挺"百姓的" 06/17 13:23
※ 編輯: elek 來自: 61.217.212.225 (06/17 13:30)
推 purpleautumn:你去考研究所吧!! 好厲害 我都看不太懂= = 06/17 13:31
推 imchien:樓上… 人家已經考上很久了。 06/17 13:32
→ asdfg5678:要有所改變 需要有影響力的人出來發聲 加油囉~~~XD 06/17 13:33
推 olioolio:推。 一邊有豐富的論述和文獻 06/17 13:33
→ olioolio:一邊就我覺得我認為我覺得我覺得我感覺可是法律我覺得*10 06/17 13:34
→ asdfg5678:類似情況 就跟某些人覺得電磁波有害 手機OOXX怎樣 06/17 13:45
推 jacobtimothy:推 論述清晰而且非常有條理 06/17 13:45
→ asdfg5678:另外一方拿原文文獻給她們看 或是拿電磁學教導他 06/17 13:45
→ asdfg5678:結果發現 對方連微積分 普物 這些觀念都沒 06/17 13:46
→ asdfg5678:所以最後就信者信者就好 皆大歡喜 06/17 13:47
→ asdfg5678:信者恆信 打錯了>"< 06/17 13:48
推 gofyy:分析清楚。釐清名詞和論述因果對討論是有幫助的 06/17 13:50
推 jacobtimothy:沒觀念倒沒甚麼 是別人要教都還嫌別人多事 06/17 13:51
推 Emolas:火力十足XDDD 推!!! 06/17 13:54
推 kaorikuraki:推! 06/17 14:01
→ sundays:雖然值得推 但有些詭異的例子 06/17 15:22
→ yclou: 足可在CDA的小作業拿滿分了。XD 06/17 17:43
推 papaduck:我愈來愈想去學邏輯了~推 06/17 18:00
推 pierce0614:啾 06/17 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