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kaoru (眞田カオル)
看板gay
標題Re: [訃聞] 一個人的死亡
時間Sat Jan 10 21:20:27 2009
※ 引述《luciferpku (在地獄的歸途中{小愛})》之銘言:
: 拿『圈內人都在嗑藥』來說服自己嗑藥,
: 根本就是沒有膽吸毒的人對自己用的擋箭牌,
: 目的當然是為了自己好過。
: 藝人嗑藥,要社會給他們機會,
: 圈內人嗑藥,社會會給大家機會嗎?
: 異性戀嗑藥,社會也會給他們機會嗎?
: 難道說藝人名人嗑藥是對的,是可以被接受的嗎?
: 如果是對的,那不就對那些想用藥的圈內人是一種潛在的鼓勵?
: 因為名人都這樣做了,自己當然也可以嗑藥;
: 如果是錯的,
這種事情到底是怎麼論對錯?
因為違法?
同性婚姻在台灣也尚未合法
所以也是錯的
: 想用藥的人就會因為『自己不是名人藝人所以更可以用藥』,
: 因為他們用藥不會有記者八卦他們,
: 所以盡情的用藥。
: 那異性戀嗑藥、感染愛滋就不會破壞異性戀名聲嗎?
: 那都是想要用藥的人,
: 千方百計的合理自己用藥的藉口罷了。
: 真不希望以後再看到惋惜誰誰誰因為用藥、
: 或無套感染愛滋而死掉的消息,
: 那明明是自己的選擇不是嗎?
: 要用藥、或不用藥,
: 要口爆無套、或是不口爆不無套,
: 都是自己選擇的問題不是嗎?
: 可是他們應該早就能夠接受用藥,
: 和感染愛滋的後果了吧?
: 如果不能接受,
: 那幹麼去做這些事呢?
: 不是自己活該嗎?如果是自己活該,那就不必為他們感到惋惜了!
你應該早就知道搞gay會被人歧視、容易受到不平等待遇吧
那都是你自己的選擇不是嗎?
可是你早就知道同性戀在社會的現況,應該早就能接受這些後果了吧
如果不能接受這些異樣眼光跟歧視,幹麻搞gay呢?
不是你自己活該嗎?如果是自己活該,那還搞同運幹什麼?
敢問,您是否有腦部殘障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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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82.90
推 biup2:同意倒數第二段,但最後一句有違反版規的疑慮 01/10 21:26
推 alvin6115:在台灣拉k無罪抽菸要罰 嫖妓無罪 賣淫要罰 01/10 21:29
→ bikaoru:突然想到我為什麼要重複說過很多次的話呢 01/10 21:34
→ yclou:因為「跳針」從2008流行到2009 01/10 21:36
推 ffmuteki9:可以開個記事本複製存檔,以後還可用,雖然P幣會變少。 01/10 21:36
噓 swow:最後一句已經違反版規6,改掉再推回來 01/10 21:36
我依據他的發言提出合理的疑問,如何犯板規呢?
※ 編輯: bikaoru 來自: 123.192.82.90 (01/10 21:38)
→ biup2:那就交由版主定奪 01/10 21:40
推 ffmuteki9:他們幾位可以質疑別人、直指別人是笨蛋,其他人不行呢。 01/10 21:59
→ ffmuteki9:我們說了會被指悔歧視(嘆)。 01/10 22:00
→ ffmuteki9: 指責 01/10 22:00
推 K988:淚推樓上... 01/10 22:01
→ ffmuteki9:豬女、笨蛋去死、腦部殘障都出來了,下次還會有新詞嗎? 01/10 22:01
→ ffmuteki9:愛滋確實需要終極關懷,難道笨蛋就不可以存在嗎?(淚) 01/10 22:02
→ yclou: 笨蛋去死只是一個照樣造句哦喵。 01/10 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