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orikuraki (Prisoner of Love)
看板gay
標題Re: [訃聞] 一個人的死亡
時間Thu Jan 15 00:12:18 2009
※ 引述《olahugo (炎熱。燦亮 )》之銘言:
: 4.生與死,個人有權選擇與詮釋。
: 同理,自殺者遺孤,也有充分的權利可以表達內心的哀傷,包含憤怒。
: 在這個表達情緒以療癒內心遺憾的階段,任何情緒應該是被接納的。
: 此時,想要糾正某些長久形塑而成的生死觀,通常也不太容易。
: 死去的人是因何而死,暫時無從得知:但我們可以先關懷活著的人,是因何而傷。
「 關於原文發文者對於他友人的「愛」或是其悲憤話語
背後的真正動機,我們該知道,我們並不是他,不能理解
他的感受與立場,並不能代替他發言,而當我們已經預設
原文作者的發文動機時,認為他在抒發一己之情,但是否
不應該忽略原文作者的發文場域與其言語對所有視聽者們
造成的影響?
當原文作者一己之情的文章內容涉及到規範性言論,
規範性言論也就是價值取向,是對某一特定群體做出價值
判斷,想當然爾,人們多少都會想反抗那種欲加之罪或規
範性的價值言論,而我就是其中之一,更不要忘了那些也
有在看板的嗑藥族、愛滋帶原者、甚至是被指涉為種種行
為不檢點的同性戀們,當他們看到那清堅決絕,毫無留給
彼此各自詮釋空間的一句--
『欸,你自找的。』
『I'm sick of you. and hey!! you deserve it!』
那這些人該有何種感受?」(kaorikuraki,2009)
你是當全世界只有原文作者是活著,而其他人都死去了嗎?
: 5.不認同的論點,要反駁、要指正還是要忽視,有各種不同妥善的方法可以對待之。
: 但有些人,不認同他人論點,慣回一些不著邊際、無實質意義卻酸味十足的話;
: 尤有甚者,還前仆後繼你呼我應。雖然這是個人言論自由,
: 但在知識包裝底下,這樣狹隘的心態,恐難以理服人。
: 群眾暴力,1+1永遠大於2。
一、請舉證說明「不認同他人論點,慣回一些不著邊際、無
實質意義卻酸味十足的話」的成立要件,其要件需為客
觀事實。(四十%)
二、名詞解釋:「群眾暴力」,需超過一百字(三十%),
並以本事件的討論串為觀察範疇,從中舉出形成「群眾
暴力」的要因,其要因需為客觀事實。(三十%)
請在明天晚上十二點前作答,否則不予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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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0.181.177
推 Tutt:不知該怎麼說 總之世界上有太多事情比滿足不甘寂寞的人重要 01/15 02:23
→ kaorikuraki:P 01/15 02:33
推 chitakudo::) 01/15 03:59
→ scale621:第一點舉證出來也還是不及格 還會讓人難看 所以我不舉了 01/15 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