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ontooq (廢墟fish)
看板gay
標題Re: [文章] 大炳吸不吸毒,關國家屁事?
時間Sat Apr 17 05:58:20 2010
半夜追完整串文真累囧...
※ 引述《Vicky1016 (蜜雪)》之銘言:
: 1.公權力有無資格介入個人生活習慣與嗜好?
以下節錄本系教授的言論:
"國家希望訓練的人、醫學的人力,好好的把國民的健康照顧好,
讓這批國民有能力去工作,然後再抽取他們的稅收,
所以它必須在有形無形間、實質上必須要去作人力的規劃和人力的管控。"
公共衛生政策的制定也是如此
政府必須照顧好國民健康,然後從人民日常的經濟活動抽取稅收
是故執行公衛政策必須做財政的規劃及管控
菸酒健康捐也就是這麼來的
: 第 22 條
: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 第 23 條
: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
: 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
: 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如前文所述
為何菸酒開放但海洛因是被禁止的?
差別在成癮性
酒有小酌幾杯,但有人聽說過海洛因打小管的嗎= =?
成癮性高的藥物不能開放課稅的原因在於
人對它產生的依賴性已經大過以價格抑制購買量的力量
當然喝酒也會喝到家破人亡不能自己的狀況
不過那要喝多少酒才能達到這種境界啊...(茶)
另外憲法這兩條其實要擴大解釋的話是很危險的...
避免緊急危難==>搞gay沒小孩國家勞動力不足會滅國
維持社會秩序==>大家都搞gay誰要結婚法律制度道德因此崩解
增進公共利益==>搞gay沒小孩老了還要政府拿別人的稅金養你
然後...
防止妨礙他人自由==>啊啊gay好噁心你妨礙我逛街看正妹的自由(花容失色貌)
這些論點很眼熟吧= =...
: 最後3.
: 現在政府反毒宣導教育
: 已經也開始調查
: 就是教育民眾 把吸食藥物成癮者視為病人
: 他們需要地是幫助 要成功治療重新復出
: 社會大眾的接納跟包容是必要
: 社會道德價值上 批判是一定存在
: 但民眾心態 政府也有在教育調整
: 也不盡然那麼絕對
事實本來就沒有絕對,就像顏色不是只有黑白
抽菸喝酒用藥吸毒都會成癮
但有的被允許有的卻被禁止
這是因為用允許/禁止這兩詞當架構本身就已一分為二
中間的程度分別(開放程度、稅率...)在允許/禁止這個架構下是完全沒有討論空間的
最後
討論用藥文化不是只有"阿你們這群壞gay用藥敗壞圈子名聲"
"你們摸著良心問自己圈內用藥嚴不嚴重"
"你們這群毒品護衛隊不要再美化毒品"這麼簡單
當我們使用允許/禁止架構來看待爭議性議題時(同志婚姻、用藥除罪化、廢死...等)
我們本身就已經限制住這些議題的思考空間了
套用這個架構很簡單,但結論完全沒有意義
個人私心希望不要有麥當勞捐這種東西出現...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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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6.156.4
推 jw93418:推最後一段。提醒一心追求對與錯而忘記還有其他出口的人 04/17 06:53
推 darkstrong:台灣同志圈已經快爛到底了!嗑藥一堆愛滋一堆ES更是氾濫 04/17 07:27
推 gigigaga910:所以樓上認為"男女"濫交喀藥是合理正當的嚕!? 04/17 09:02
推 chrissu:其實我想要麥當勞捐耶XDDD 這樣跟朋友出去就不會被被迫吃 04/17 10:11
→ wiloveyou:請問ES是什麼? ._./ 04/17 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