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試著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件事情
不過因為不是個人的專業,如果有偏差之處請大家討論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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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吸毒這件事到底關不關國家的事情,我想很賊的說
我認為一半對一半錯
我想這個法律的訂定,是一個公衛的問題
如同當初為什麼要規定騎機車要戴安全帽?
因為研究指出可以大幅降低交通事故的死亡率,實施結果也是如此
那如果這個法律撤銷了會怎樣?
會有數字告訴你事故死亡率會回到多少
另一個狀況是,假設某一年老人流感疫苗停止免費施打,那會怎樣?
那會有數字告訴你今年冬天可能會死幾萬個老人
因此就算健保很窮(這裡就先不管健保到底窮不窮了會講不完)
還是沒人敢把這項撤銷掉
回到毒癮這件事,如果今天有人可以回答
在現行狀況之下把「使用特定藥物」合法化(除罪化)
一年將會有多少案例是因為藥物濫用/藥物中毒而引起的
那就會有一個新的數值可以來重新討論關於整件事
但是哪個執政黨敢做這件事?(這是個政治問題所以衛生署長不好當)
也許大家身邊認識很多理性個人
是可以在自己可控制的情況下服用特定藥物來幫助自己達到某種想要的狀態
並且不至於到藥物濫用/藥物中毒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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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關於藥物濫用/中毒我這裡想說的定義
有關“物質濫用”
一、一種適應不良的物質使用模式,導致臨床上重大損害或痛苦,在同一年期間內出現下
列各項中1項(或1項以上):
一再地物質使用,造成無法實踐其工作、學業、或家庭的主要角色責任(如:與物質使用
關聯而一再曠工或工作表珼不良;與物質使用關聯而曠課、休學,或被退學;疏於照顧子
女或荒廢家事)
在物質使用對身體有害的狀況下(如因物質使用而功能損害下仍開車或操作機器),仍繼
續使用此物質
一再捲入與物質使用關聯的法律糾紛(如因物質使用關聯的不當行為而被逮捕)
縱然由於物質使用的效應已持續或重復造成或加重此人的社會或人際問題,仍繼續使
用此物質(如配偶爭執有關物質中毒的影響、與人鬥毆)
有關"物質中毒"
一、由於最近攝取(或暴露於)某種物質而發展出可逆性此物質特定症候群。注意:不同
物質可能產生類似或相同的症候群。
二、由於此此物質對中樞神經統的作用,在物質使用當時或之後不久,發生臨床上明顯的
適應不良行為或心理變化〔如:好鬥狀態、心情易變(mood lability)、認佑障礙、判斷
力障礙、社會或職業功能損害〕。
三、此症狀並非一般性醫學狀況所造成,也無法以另一種精神疾患作更好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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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我想說的
也許很多人可以在控制之下安全地使用該特定藥物
但沒辦法有一個數據指出,一年之內會有多少人因為該藥物而引起健康或法律上的問題
因為這個不確定的人數而把全部都禁止
可以說是很聰明的做法,也可以說是很懶惰
聽說杜聰明醫師當初,就採毒品專賣制度
就不會有為了得到毒品而引來的背後龐大問題
(搶錢啦、詐領保險金啦、自己也成為毒販毒品啦)
但藥物本身的不確定性加上個體差異
還是不能確保每個人用多少藥會產生什麼狀況
(像是因為精神錯亂而去砍人的...雖然感覺很荒唐但真的有可能)
(如果今天有人研究出來哪種基因型哪種體質的人可以用多少藥而不會產生中毒狀況
那我想這個問題就解決了他也會得到諾貝爾獎)
所以如果使用特定藥物不犯法甚至可以在便利商店販售,那要不要追蹤使用者?
要不要定時監測使用者的生理心理狀況
適時規勸他們不要使用過量?
也許有人說那酒都不管制了幹麻管制特定藥物?
如果就這個角度來看,酒是另一個該管制的東西沒錯
但是哪個執政黨敢提出這個法案?(這是另一個政治問題想討論的請自行繼續)
也許在特定狀況下,可以試著培養一種"良好的藥物使用風氣"
就像老師會說喝酒不要喝太多一樣
在上課的時候告訴小朋友,你使用特定藥物的時候不要過量
如果覺得自己有點失控了可以找尋專業人員協助
之類的,可能會有點幫助
但反過來說那些真正因為藥物成癮而犯罪的人,他們知不知道要小心控制?
也許有人說這是他們自己的問題,但這也有可能是每個人將來會發生的問題
因為藥物對於人體的作用過於因人而異,因此難以取一個適當的界線
我想如果把這些特定藥物,相較於酒精
把每年的藥物成癮/中毒人數,引發相關社會事件的人數
還有一些其他的數據(錢啦之類的)通通做成統計呈報上去
數字呈現出來發現酒的危害遠遠大於這些藥物時
到時候就有兩個可能性
一個是兩個都開放,一個是連酒都一起管制...
所以吸毒關不關國家的事?
一個人吸毒就是自己的事情
一小群人吸毒就是那小群人的事情
可是因為潛在不確定吸毒人數引起社會事件耗損社會成本
那就會是國家的事
國家如果沒有辦法把這群人的人數控制好甚至壓下來
那就會用全面抹煞的方法處理掉
以上,自己的一些小小想法
有錯煩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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