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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觀點 第一,服用禁藥是個人的選擇,你可以反對,但你無法改變這些人存在圈內的事實 第二,文中提到母親說他的孩子交到壞朋友這點,我十分不能認同,似乎把將責任 完全推卸給他人,試想怎麼不問問您兒子自制力的問題?如此容易被牽著走? 第三,關於大家討論的在PA場保護問題,我當然不認同惡意感染他人的行為,但請 大家想想怎麼可能有人去PA場會跟別人說他有病然後再問你要不要跟他打炮 ? 其中傳染還牽涉該人是否是知道自己為感染者,如果是,還要定義是否是 蓄意傳播,如果他帶了套卻破了怎麼算? 第四,文中提及,「請原諒身為母親的我,害怕曝光,影響小孩的前途。」試問該 八名被逮捕的朋友如果有人並不知道自己得病卻之後證實有散播之情事,誰 來保護這些人,又是誰造成的? 據我了解八個其中有不少不知道自己生病的 ,誰來顧及他們的前途? 第五,在這邊我想為愛滋感染者說幾句話,我相信絕大多數的感染者活在想愛又擔 心傳染給他人的煎熬裡,這些真的是一小部分的人,是否大家在討論的時候 也稍稍為這群朋友想想呢? 感謝大家,以上是小的的見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1.254.91.72
holanme:問題二 如"此"容易 XD 貼文不用急. 免得錯字多又要改. 08/04 19:48
killseven:看來這系列文章 又會引起許多討論了 @_@ 08/04 19:50
uka123ily:我只能說這篇文章看起來挺可愛的 08/04 19:51
SeLiM:喜歡看大家討論 XD 08/04 19:52
※ 編輯: imic 來自: 121.254.91.72 (08/04 19:54)
Danieleye:關於第三點 本身意識到感染AIDS者 為何不用告知? 08/04 19:55
Danieleye:AIDS感染者一樣可以性行為 前提是對方同意 你的邏輯怪 08/04 19:56
imic:D大的看法我同意,需要告知,但這社會就是這樣,應該做的不見 08/04 19:58
imic:得作得到,有些社會現象你我還是要承認他的存在! 08/04 19:59
bightk03796:就算告知好像還是違法? 08/04 20:02
angelcehugo:看不懂第四點 08/04 20:09
imic:告知就沒有違法的問題吧 08/04 20:21
bightk03796:我記得只要知道自己是HIV帶原又跟別人發生性行為 08/04 20:30
bightk03796:就是違法了,不知有沒有記錯? 08/04 20:30
mopacko60323:他們是真的不知道自己有得病還是為了減罪而說不知? 08/04 20:42
HuangDon:臆測別人到底是怎麼想的跟這件事沒什麼關係。 08/04 20:46
barier:HIV帶原者蓄意與它人發生不安全性行為才違法 08/04 20:56
barier:法律並沒規定感染者禁止與他人從事性行為 08/04 20:57
HuangDon:http://ppt.cc/3uK9 請參閱第二十一條規定。 08/04 21:01
yclou:送 08/04 21:01
Ebergies:想爽和想愛是兩回事 08/04 21:04
bightk03796:喔喔了解了! 08/04 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