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真不知你是頑石還是智丈
既然同志團體自詡為人權團體的一部份
就必須在推動社會變遷時以更嚴謹與謙卑的態度自我審視
否則他們的言論水準其實和異性戀的智障沒有多大的道德差異
也就不需要繼續拿人權鬥士的光環在那招搖
權利的主體是人不是證書
今天你要透過證書才能獲得本就該屬於你的權利
這簡直比韓非買鞋的預言更加荒謬可笑
如果你堅持要當推動社會進步的哥白尼
就不要不敢接受克普勒更精確的批判喔
※ 引述《EAZEN (這就是人生.. )》之銘言:
: 那篇文章, 說明的, 應該是關於結婚, 證書並不重要.
: 我承認, 證書不過只是張紙, 也不過是個約束兩者之間的承諾.
: 可是為什麼還是要爭取呢?
: 為的就是擁有那張薄薄的紙後, 所能爭取到的權利.
: 如果妳們兩個在一起很久了, 他外遇了, 這張證書可以保證你可以向他海薛一票.
: [所以會被怕通姦罪的, 就不要結婚]
: 當她病危的時候, 你有權利, 可以幫他簽手術同意書, 而非要指望在遠方他的家人.
: 更何況, 可以減稅, 以及相對應的種種權利.
: 像這篇作者一次就想跳三步的想法, 我還是傾向, 一步一步來.
: ....
: 我第一篇反駁文就強調,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限度, 所以, 其實.. 我會想爭這個權利,
: 也只是因為, 我希望兩個同性在一起, 能夠符合最低道德的限度.
: ※ 引述《stantheman (甜心寶貝)》之銘言:
: : 真是一堆智丈在說夢話
: : 如果真如你所說方向決定距離的話
: : 那請你先看看這篇文章吧
: : 看完之後再去好好思考
: : 婚姻到底是權利
: : 還是它其實是權利的門檻?
: : http://iwebs.url.com.tw/main/html/isotope/3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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