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AZEN (這就是人生.. )
看板gay
標題Re: [討論] 異性戀者對於同志婚姻的幾種看法
時間Wed Nov 8 01:17:02 2006
我在你回之前, 就把文章砍掉, 就是因為我覺得我還沒有拿捏好原文的想法,
※ 引述《stantheman (甜心寶貝)》之銘言:
: 所以真不知你是頑石還是智丈
智障的頑石
: 既然同志團體自詡為人權團體的一部份
我從不那麼自許
: 就必須在推動社會變遷時以更嚴謹與謙卑的態度自我審視
可惜我選擇的是以實在的態度
: 否則他們的言論水準其實和異性戀的智障沒有多大的道德差異
如果你不能說服異性戀的智障, 那麼妳不過只是自清在自己的高規格世界.
: 也就不需要繼續拿人權鬥士的光環在那招搖
我從來不自稱我自己是人權鬥士
: 權利的主體是人不是證書
那是當人能夠行使其權利時
: 今天你要透過證書才能獲得本就該屬於你的權利
因為每個人都有可能發生意外
: 這簡直比韓非買鞋的預言更加荒謬可笑
: 如果你堅持要當推動社會進步的哥白尼
沒興趣, 哥白尼不是被火燒死, 就是死了後才敢發表言論, 再不然就是關緊閉.
: 就不要不敢接受克普勒更精確的批判喔
你說"測不准原理"嗎?
@
關於韓非買鞋, 我找到了以下的說明
" 這個故事最大的遺禍還不在此,而在於它對規則、理性、信仰等所有「形而上」事物的
醜化,並由此發端了一種錯誤的思維傾向,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中國文化的畸形發展和國
民劣根性的形成"
感覺就很像是哲學系演化出來的見解, <- 假設這是你的.
我只能說, 很抱歉, 關於那句的指責, 我還得想想...
: ※ 引述《EAZEN (這就是人生.. )》之銘言:
: : 那篇文章, 說明的, 應該是關於結婚, 證書並不重要.
: : 我承認, 證書不過只是張紙, 也不過是個約束兩者之間的承諾.
: : 可是為什麼還是要爭取呢?
: : 為的就是擁有那張薄薄的紙後, 所能爭取到的權利.
: : 如果妳們兩個在一起很久了, 他外遇了, 這張證書可以保證你可以向他海薛一票.
: : [所以會被怕通姦罪的, 就不要結婚]
: : 當她病危的時候, 你有權利, 可以幫他簽手術同意書, 而非要指望在遠方他的家人.
: : 更何況, 可以減稅, 以及相對應的種種權利.
: : 像這篇作者一次就想跳三步的想法, 我還是傾向, 一步一步來.
: : ....
: : 我第一篇反駁文就強調,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限度, 所以, 其實.. 我會想爭這個權利,
: : 也只是因為, 我希望兩個同性在一起, 能夠符合最低道德的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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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4.42.230
※ 編輯: EAZEN 來自: 61.224.42.230 (11/08 01:18)
推 stantheman:這種逐句批駁式的斷裂回應 您就好好留著孤芳自賞吧 11/08 01:20
推 zeus1984:並不覺得這樣哪裡不好....... 11/08 07:52
→ zeus1984:測不準是海森堡的原理啦...... 11/08 07:52
→ zeus1984:我的想法其實跟E大比較接近吧 我想...... 11/08 0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