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uvoir (朋友/敵人)
看板gay
標題Re: [怨念] 別再覺得這社會已經對同志夠好了!
時間Fri Jul 25 00:35:23 2008
暴力不能當作解決事情或爭端的方式,很清楚的是
力量場的較勁從來不會為我們爭取到交往的穩定性
以及訴諸和平的目標,因為暴力從來不能建立起穩
固的權威。當然一定有人會反駁說「定孤支」當作
解決爭端的方法從來不曾真正的消失、或說「永久
和平」從來沒有在人類社會中真正的實現,既然如
此又何必自欺欺人,說些文明觀或法律觀的笑話呢
?倒不如按照所謂實際的運作原則來應變還比較實
在。
但是目前可以想見的就是透過法律來架構人類交往
的機制,儘管有人批評法律不也是權力競逐的結果
,難道就比較具有正當性?但有問題的,或說從文
明的角度來看應予以駁斥的是暴力問題而不是權力
問題。這兩個字不能也不該等同。譬如說,同志大
遊行是希望集合眾人力量來進行某些訴求的集體權
力展示,權力不過只是個中性的詞彙,用以描繪一
種行動的力量罷了。當然如果有人堅持要用自由主
義底下理解的權力來詬病我這種對於權力的美化或
是遮羞,我只能說牛頭不對馬嘴,而且是一種尚未
理解就亂放矢的無聊行徑。所以這裡的暴力還是定
義在肢體暴力或是流血暴力會比較好,因為這才是
真正的爭議點。
而如果問題就在於肉體間的赤裸暴力,那麼我既不
認為暴力可以作為解釋一切事務運作規則的動力因
,同時我也認為這不可取。一個是解釋上的問題,
一個是價值判斷的問題。暴力於平常時,是經常性
事件還是例外性事件?暴力於開端時,是必然性事
件還是偶然性事件?這些太複雜暫時不去談它,雖
然它很重要。但是後面一個問題雖然枯燥並且只是
複誦著同樣口號的理想,但難道這不是實際從內心
發出的渴望與需求嗎?我們可以用暴力去詮釋事物
的發展,可是這不等於要為暴力的使用背書。如果
還有點理想,至少譴責暴力是該做的,以暴制暴無
論在現實生活中能夠產生些甚麼效用,畢竟都不在
倫理生活的範疇內,它只是靠恐懼來保持平衡而已
,雖然有人用國際政治流行的現實主義來去分析現
象,但這邊並不適合類比,因為國與國的關係是不
是等同於人與人的關係,這都還是留有爭議的,我
自己就認為不同。
法律從來就是未盡完善的,也不會臻於完善,它
是權力留下的痕跡或是印記,或甚至是察覺到某
些暴力的結果在裏頭,儘管權力必定排除某些東
西,而法律必定有所不容,但至少這些都提供了
一個動力、一個框架,在這裡面保證了自由的空
間以及行動的可能,而且也是修改法律的肇因。
誰不需要?另外,有些人就算是個反對暴力的人
或許也不會分清手段與目的之間由於易於混淆的
性格而產生一些說法上的矛盾而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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