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luecloud75:這絕對不會是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 07/24 22:46
噓 kaorikuraki:爛文 07/24 22:47
→ imchien:報警,驗傷,告傷害罪。(反正我爸也認識立萎嘛) 07/24 22:47
推 jk5:假裝繼續給他打 裝備害者 然後準備敲竹摃 07/24 22:47
→ Ebergies:評估啊, 打不贏還打不是勇敢是笨,找警察也行但不一定有用 07/24 22:49
噓 bikaoru:警查是誰?哪個單位?這種事情還可以用投票表決 搞笑? 07/24 22:50
→ VisionalBoy:有些人自以為是最優秀的呢 堪稱絕世好文吧 呵呵 07/24 22:51
推 dimmy1001:我只看到調查而沒看到投票=_=a 07/24 22:54
推 tiest0913:ㄟ兜 07/24 22:54
→ bikaoru:那我還真想知道這調查的結果能證明什麼是非對錯 07/24 22:56
推 Ebergies:好像也沒說要證明啥是非對錯... 07/24 22:56
→ olahugo:====我怕警察沒效率,犯人先跑,先扭打揍兩拳========= 07/24 22:57
→ benjaminchia:不是要證明那個對 那個錯 只是想知道圈內人遇到這樣 07/24 22:57
→ benjaminchia:的事 大多會選擇怎處理 07/24 22:57
噓 snapestone:噗 原來暴力可以解決事情喔 妖尼姑妖尼姑妖尼姑妖尼姑! 07/24 22:58
→ bikaoru:可是現在爭論的點在於該不該以暴制暴不是嗎? 07/24 22:59
→ bikaoru:這個調查的結果不會有任何佐證的意義存在 07/24 23:00
→ kaorikuraki:他自亂陣腳了吧(毫無中心思想) 07/24 23:00
推 Ebergies:因為好奇. 本篇開頭就說了先不論是非對錯. 07/24 23:01
→ Kasheran:建議CALL黑暗騎士幫你以暴制暴 反正他會背黑鍋嘛 07/24 23:01
→ Ebergies:這麼簡單的邏輯怎麼會有人搞混 07/24 23:02
噓 DeBLeK:他沒有自亂陣腳啊,只是不停砸自己的腳 ≧▽≦ 07/24 23:02
→ olahugo:有時候 可能只是想起來放阿...雖說是暴力... 07/24 23:05
噓 nahald:沒讀書兼不衛生,動私刑和傷害別人肉體最不可取。 07/24 23:06
→ olahugo:道理說歸說 真正遇到暴力 還是要適度保護自己... 07/24 23:14
→ nahald:詳見刑法總則 第一章 法例 第二十三條 正當防衛 07/24 23:24
推 konlon01:你是古代人嗎。 07/24 23:51
噓 konlon01:推錯噓回來 07/24 23:54
→ afficionado:那就以他是異性戀這點來羞辱他啊!!!!!!!!!!!! 07/25 01:10
推 dancingdang:一堆人真是莫名其妙..有人說還手是在解決什麼問題嗎? 07/25 01:33
→ dancingdang:你甘願想被別人採在腳上欺負那是你們自己的問題吧..別 07/25 01:34
噓 DeBLeK:被踩在腳「上」欺負?好厲害的踝關節。 07/25 01:36
→ dancingdang:人怎麼做管那麼多幹麻?犯法所判的刑也是自己承受阿 07/25 01:36
→ benjaminchia:DeB 台北 永和 07/25 01:41
→ benjaminchia:d大 回的都是廢文 07/25 01:42
噓 Kasheran:沒錯 07/25 01:45
→ DeBLeK:就因為我回的都是廢文才會出現在這裡啊。傻孩子。 07/25 02:27
噓 strangerchat:無謂。 07/25 08:33
→ pierce0614:你的文章好難我都看不懂(抓頭) 07/25 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