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okky (茶杯找茶杯)》之銘言:
: ※ 引述《merrick (阿噗在英國。)》之銘言:
: 這點我跟你看法不同,但那就是個人觀察不同了。
: 我的朋友出櫃的時候,最大的考量是跟對方夠不夠要好。
: 甚至很多人是出櫃兼告白,在明知道對方可能會討厭自己的狀況下。
那我就要問p大了,為什麼會被「討厭」呢?當今天你告訴異性戀朋友你的同志身份時候
你擔心「被討厭」不就是因為社會把同志汙名化的結果嗎?
: 如果你要說去污名化先改變異性戀的看法,那也是可行的路。
: 但是,事實上,有多少異性戀接受到有關這方面的訊息,要花多少的時間,
: 才能讓一個異性戀接受同志、接受愛滋、接受用藥,
: 而且,在他完全沒有認識任何一個同志的情況下,
: 他有可能憑藉著媒體、公眾社會給他的訊息,接受這些嗎?
: 即便是一個同志都很難做到啊。
我從來都沒有說這是一條簡單且快速的路,這絕對是需要長久努力的過程。在者,提到
異性戀對於同志相關訊息。我的懷疑是,如果今天這位異性戀所認識的同志朋友對於同
志、愛滋、用藥以及相關議題也有著汙名化的認知的時候,這位異性戀朋友又要如何獲
得「接受同志朋友」的訊息呢?我認為,真正該做到的不只是去與異性戀交好,更重要
的是要讓社會群體對於同志、愛滋、以及用藥等議題的汙名化有所正確的認知。在這樣
的狀況之下,才有可能建立起對同志以及相關議題的「正確認知」不是嗎?
: 你所謂的「同志淨化派」跟「同志乖寶寶運動」,這些人他們有社團嗎?
: 有組織化嗎?他們私底下互相認識嗎?
: 資源有限,如果要打倒污名化的話,最好把矛頭對外。同時跟你說的極端異
: 性戀還有「同志乖寶寶」硬碰硬,沒有好處。
: 先聯合次要敵人幹掉主要敵人,很OK啊!
結黨營社有必要一定要有實體的組織嗎?有必要相互認識嗎?就像我在PTT上所作的事情
一樣,我跟很多朋友在不同議題上有相互的認同。但我有沒有必要一定要認識他們?
就如同您所說的,資源有限。然而,在一堆人扯後腿的時候,前線的人又要如何安心地去
作戰呢?再者是說,當群體跟群體之間無法達到某程度共識的時候,又要如何聯合起來幹
掉主要敵人?今天當同志群體內部都對「去汙名化」無法有相同的看法時候,你要怎麼樣
去跟異性戀社會「運動」?這樣出去,不過是送死而已!
: 如果哪天極端異性戀被打倒了,同志真的可以手牽手逛大街,那大家都很開
: 心啊。那時候再來慢慢打倒反愛滋、反用藥、反多重性伴侶。
: 如果你認為所謂的運動,就是要打倒什麼東西的話。當然,我並不這樣想。
我所謂的運動不是要打倒什麼「性戀」來讓同志成為霸權。我所想要看到的運動是,透過
特定相關的議題,所以「不同性戀」都應該要了解他人的需求以便來做到「去汙名化」的
目的。今天這樣的目的不是為了要打倒誰而讓自己成為新的霸主。而是要讓不同族群的需
求被聽到、被看到以及被尊重。透過這樣去汙名化的手段才有可能真正地再談到其他社會
政策的問題。
: 同志未必然「絕對」跟愛滋、用藥綁在一起,就如同你所說的,也有不這
: 樣認為的人。
: 但是同志是最大公約數,在這個基礎上是有可能合作的,不是嗎?
的確是,同志未必然「絕對」跟愛滋還有用藥綁在一起,因為有些同志就是不會感染愛滋
也不用藥。但這不代表這些議題不存在以及不需要談,不是嗎?當我們不去談這些議題的
時候不就是忽視那些感染愛滋以及用藥同志的發聲權?這就好比一開始同志被社會邊緣化
一樣。異性戀社會不想談論我們,因為他們希望我們不被看到!如果今天我們不去談愛滋
不去談用藥或者不去談其他相關的議題,我們跟把同志他者化、邊緣化的異性戀有什麼不
同?我們不過是「新一代的歧視者」罷了!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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