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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errick (阿噗在英國。)》之銘言: : 沒有錯,這樣的方式或許是可行。但也如我從一開始說到現在的一樣,如果您口中 : 所說的同志朋友根本就不關心愛滋跟用藥這些議題,請問您,他要如何幫助這些「 : 大眾」去認同愛滋朋友? 或許,真的有可能沒有辦法說服這位同志朋友關心愛滋用藥等議題。 那至少他可以幫忙讓大家認同同志。 就如同你所說不出櫃的同志也可以為同志運動做點什麼, 那為什麼不關心愛滋用藥的同志就不能為同志運動做點什麼? 更何況,強迫他接受愛滋用藥的議題,只是讓他更排斥而已吧。 一個認同同志的異性戀,跟一個不認同同志的異性戀, 何者比較有可能接受愛滋朋友? : 因為這樣的疑慮,我才認為我們最開始應該做的就是同志以及跟同志相關議題的去 : 汙名化。當我們今天先達到了相當的共識之後,才有可能針對所有相關的議題跟異 : 性戀族群做真正的對話。如果說,我們壓根就不去談愛滋,或是先談交朋友而把這 : 些議題擺在後頭,我們又如何向您說的口徑一致向外呢? 我前面說過,如果認為先有共識很重要,那也OK阿。 只是這樣一來在形成共識以前就可能要內耗掉很多時間精神, 值不值得,那就是看法不同。 我很尊重你的看法,但我沒覺得你這個人可惡。 : 也如同我提到的,在討論的過程當中所有小族群之間必定有些衝擊。這些衝擊是必 : 須的,因為我們要找到一個「共識」。但,沒有發言權就沒有衝擊,也就沒有共識。 : 在這樣的狀況之下,您又要如何讓這些異性戀從這些「不關心」同志相關議題的同 : 志朋友身上「認同」愛滋同志呢? 如果他們不關心同志議題,就先讓他們關心,然後再尋找可能讓他們認 同愛滋同志。當他們認識了同志以後,自然而然就比較有可能認識到愛 滋同志。 我這樣的言論,張牙舞爪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214.4
KHTBOY:要先確定這個人對『同志』與『愛滋』不會有所連結,你才有 07/10 22:08
KHTBOY:機會讓它慢慢認識唷! 但那可能嗎? 07/10 22:08
就算這個人對同志和愛滋有所連結,還是要慢慢來啊。 有什麼快速有效的方法嗎? 如果有的話,那就太好了。
KHTBOY:那個連結是普遍被看見的,甚至媒體還不斷製造更多連結 07/10 22:09
※ 編輯: pokky 來自: 140.109.214.4 (07/10 22:12)
KHTBOY:重點是那個連結的存在也同時困擾這人,若要異性戀開始認同 07/10 22:18
KHTBOY:你還是無法保證他們不會直接把兩者綁在一起 07/10 22:18
honkwun:其實我不懂P爭這個幹嘛.... 07/10 22:20
papaduck:我不認為他想爭的是這個就是~ XD 07/10 22:21
面對不認同的意見,就質疑對方的動機。 對討論沒有幫助吧... ※ 編輯: pokky 來自: 140.109.214.4 (07/10 22:26)
ipiscrh:現在大眾的觀念幾乎就是同志=愛滋病,你要怎樣去慢慢來? 07/10 22:35
papaduck:對於在論串中不斷強調與塑造自己被攻擊形象的人 07/10 22:36
papaduck:我是真的想討論什麼嗎?我的確認為沒討論誠意啊~ 07/10 22:36
對於18250篇 → rigor:p大啊,多念點書總是有好處的。 → rigor:若要顏射對方,也把馬眼扶正了先,省得浪費精子 像這樣的言論很有誠意嗎?沒有攻擊意圖嗎? 難道被攻擊的人,連說自己被攻擊都不可以嗎? ※ 編輯: pokky 來自: 140.109.214.4 (07/10 22:40)
kaorikuraki:但和你認真討論的其他人並未對你人身攻擊啊。囧 07/10 23:13
kaorikuraki:或是說出有攻擊意味的言論。 07/10 23:13
pokky:k版主,如果你"也"認為有人對我人身攻擊,那為什麼不處理? 07/10 23:14
pokky:而且這個討論串,你一直都有參與。 07/10 23:14
kaorikuraki:我並未覺得他對你有人身攻擊啊,為甚麼要扣我帽子哭哭 07/10 23:15
kaorikuraki:這個討論串目前都還沒有人犯規,其他板主也有在看好嗎 07/10 23:16
pokky:如果像是隱射別人的言論是顏射這樣的言論 都不算犯規 07/10 23:17
pokky:那就這樣吧,你是版主,說沒有就沒有。 07/10 23:18
pokky:只是,如果你認為他沒有人身攻擊,一開始就可以說沒有。 07/10 23:22
pokky:但你卻說"其他人"沒有,如果你覺得從頭到尾都沒有。 07/10 23:23
pokky:那又怎麼會有"其他人" 07/10 23:23
xponed:簡單來說,你之前的推文用了"出現多少對我人身攻擊的言論" 07/10 23:25
kaorikuraki:因為你覺得他有啊,我只是順著你的話語脈絡說罷了。 07/10 23:25
pokky:所以攻擊的認定,從來就是從版主,而非使用者本身。 07/10 23:33
xponed:按鈴控告都要給法官判決,每個人都說了算那還得了。 07/10 23:37
xponed:這是民主法治的基本常識吧。 07/10 23:38
pokky:那也要我們版規不會改來改去,才有法治可言。 07/10 23:40
xponed:唔?後面這些也只是爭對你的疑問回應,不過這種話題引導兼 07/10 23:42
xponed:離題模式怎麼有種政黑的感覺? 07/10 23:42
chitakudo:除了rigor 還有嗎? 你說的好像你承受一百個人攻擊... 07/10 23:43
那麼你認為 rigor有嗎? 我挑出一個最明顯的例子,但版主仍堅持沒有,那我提其他的幹嘛?
pokky:我很少去政黑板,我想你說的情形應該不存在。 07/10 23:43
※ 編輯: pokky 來自: 140.109.214.4 (07/10 23:49)
chitakudo:請問 一個同志能夠不去汙名 而得到他人認同嗎? 07/10 23:50
chitakudo:很簡單呀 如果rigor這個唯一 而且最明顯的例子 別人都不 07/10 23:51
pokky:看你污名的定義是什麼啊 07/10 23:51
chitakudo:見得認為是人身攻擊 那我能否質疑你自尊過高呢? 07/10 23:52
pokky:請這樣質疑,我尊重你。 07/10 23:52
pokky:如果你認為 "別人" 都不這樣認為的話。 07/10 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