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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utt (緊張緊張緊張)》之銘言: : 就代表我們有權力剝奪這個人的隱私權? : 「反正這個人騷擾人,他就不該有隱私權」 : 是啊 : 「反正這個人可惡,他就不該有人權」 : 這樣的邏輯如果用出來 : 那犯人都不用保護了 我的邏輯不是那樣。 我的立場是兩個方向: 1. 原po的行為是否如你所言侵害到了一個人的隱私權? 2. 一個人的隱私權可以被保障到什麼程度? 今天你說水球的對話是隱私,我就覺得很奇怪,隱私權適用在這上面嗎? 又如果是隱私權的範疇,它可以被保障到什麼程度? 是否無限上綱到可以箝制個人的發言? 就像我前面所說,以本例而言,如果兩人在對談的當時,訊息遭到監聽、攔截,這才叫做 隱私權被侵犯。 我公開我跟他之間的對談,那可不叫隱私權被侵犯喔。 如果原po所述像Tutt所言的二、三情形,那麼自然原po是構成誹謗甚至侮辱 如果是一的情況,那麼他也只是客觀上的陳述一件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 何來隱私又隱私的說個沒完沒了? 隱私權不是這樣用的,好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76.175
ttcc989:公開私人對話 就是侵犯隱私權,你公民教育沒學好喔!!! 06/30 15:52
ttcc989:不然就是妨礙秘密通訊罪!!! 06/30 15:53
公開的如果是我跟你之間的私人對話,我也是對話的主體時,並非侵犯隱私。 如果是第三人公開他人之間的私人對話,那才叫侵犯隱私。
shyyo7589:某天你去代辦業務 櫃台可以隨便告知你 該人有其他帳戶? 06/30 15:55
這當然是侵犯隱私。 ※ 編輯: whichday 來自: 218.167.76.175 (06/30 16:00)
ttcc989:先問問看被公開的那一方有沒有感覺任何不適或是不高興 06/30 15:59
是嗎?原來你從不會轉述別人跟你說過的話? ※ 編輯: whichday 來自: 218.167.76.175 (06/30 16:01)
uka123ily:你為何要轉述他人的私事??? 06/30 16:03
ttcc989:對啊 你說說看你說說看啊!! 06/30 16:05
我什麼時後會轉述他人的事? 比如今天我跟uka123ily談論關於ECFA的可行性,uka123ily跟我說了他的看法。 而ttcc989在一旁偷聽。 隔天在某場關於ECFA的研討會上,為何我不能轉述u大的看法給其他人聽? 就算是t大轉述又如何?會侵犯到隱私權? 如果是這樣。 我只能說我們看事情的角度真的很不一樣。 又如同今天uka123ily私下被ttcc989辱罵。 為何u大不能在公開場合說t罵他?這侵犯到什麼隱私?隱私權是這樣用的? ※ 編輯: whichday 來自: 218.167.76.175 (06/30 16:10)
ttcc989:你有什麼陰謀詭計 06/30 16:05
whichday:我實在無法跟你溝通 只能說 道不同 06/30 16:11
HuangDon:請參閱大法官第585以及603號釋憲文, 06/30 16:12
ttcc989:那你嘴好是閉嘴!!X 06/30 16:12
ttcc989:不對,是住手!! 06/30 16:13
你有什麼資格叫別人不要發言?
HuangDon:或者查一下維基百科關於「隱私權」的部份。 06/30 16:13
uka123ily:我可以選擇不讓他人知道我對該議題的立場 謝謝指教 06/30 16:14
uka123ily:第二點 我的確可以告訴別人我被罵 但是這跟別人無關 06/30 16:15
uka123ily:我沒有必要在特定議題的版上說我被怎樣 06/30 16:16
對,沒有必要,但是並不是不可以,對吧? 而且我所針對的是有沒有侵犯到隱私權,而就我看原po的文章,除了一開始發言確有不當 ,但是他把對方罵他的言語公布出來,我不懂是侵犯到了什麼隱私。 ※ 編輯: whichday 來自: 218.167.76.175 (06/30 16:24)
uka123ily:好吧被圈內人騷擾也算是個topic 但是你好歹也遮ID 06/30 16:18
uka123ily:例如今天你在八卦版可以因為被板友騷擾就討論他的八卦? 06/30 16:19
其實我覺得大家爭執的點很奇怪。 某人犯了強姦罪,受害者在電視機前面受訪時痛哭流涕不發一語,請問是某人的名譽被 這受害者的痛哭流涕給毀損了嗎? 而某人雖沒有犯強姦罪,是合意性交,但家屬因為反對兩人結婚而在受訪時痛哭流涕不 發一語,請問某人的名譽是不是也會被毀損呢?因為看起來就像是個強姦犯,觀眾不曉 得事實,因此如此認定。 這就好像有些人代領他人上台領獎痛哭流涕,哭得像是得獎人往生了。其實並沒有。 今天我所說的是,原po無論是否為Tutt臚列的一、二、三情形的哪一種,今天他發文就 是對他的文章負責,真相只會越來越明朗。 如果不是第一種情形,對造自然會出來說話,最後就看誰提出正確的說法,事實勝於雄 辯,但是我所辯的其實並不會跟Tutt所言有所衝突,我也主張縱使在特別權力關係下, 犯人仍有其基本權得以主張。只是今天隱私權的保護是不是如Tutt所言,那樣的毫無限 制?沒有範圍? 甲乙兩個人的對談,甚至是像在msn群組內的對談,只要是參與對談者,他想不想要公 布對談的內容是他們對談者的資訊自主權,這才是隱私權的部分,而他們自己本身是對 話者,因此有權利可以選擇公開不公開,過去的確有學者認為,只能公開自己所說的部 分,但是後來被多數學者推翻,因為對談內容是屬於兩個人的對談,一群人的對談是屬 於該群人的對談,並沒有辦法對之主張隱私權的餘地,除非在特殊的情況下才會不准。 像是商業機密。 ※ 編輯: whichday 來自: 218.167.76.175 (06/30 16:55)
ilovebigmac:推! 06/30 16:47
uka123ily:所以你覺得你跟別人出櫃 你就不應該主張隱私? 06/30 17:00
whichday:那是道德層面的問題 06/30 17:01
我總覺得大家很容易把法律跟道德扯在一塊,或許是因為大家都聽過這麼一句話 法律是道德的底線 今天我跟別人出櫃,我跟他說你不要跟別人說喔! 或許因為家庭因素的考量、或許因為整個社會環境的因素 使得出櫃變成一件艱鉅的事情 但如果今天我是異性戀呢? 我會因為我自己的性向而特別跟別人說: 我喜歡的是女生,你不要說出去喔! 這是不是隱私? 我只能說 隱私權最簡單的連結是資訊自主權 你有一個祕密,你要與他人分享,在這個同時,你就已經喪失了資訊自主的能力了 但是如果你的秘密是在非自願的情況下被他人得知,比如他監聽、或是他強迫逼你 說出來,這個時候才叫做隱私權的侵犯。 如果今天某某明星跟誰出櫃,媒體輾轉得知後大肆報導,你想這個明星上法庭要說 隱私權受侵害,會成立嗎? 那是道德的問題,跟法律無關了。 ※ 編輯: whichday 來自: 218.167.76.175 (06/30 17:07)
uka123ily:但是你自己也說隱私權 有空間隱私 且釋憲也說受憲法保障 06/30 17:05
uka123ily:這就不單純是道德議題 06/30 17:05
這就在於你有什麼資格要求別人保密? 你自己都要跟別人說了,為何別人不能講? 你可以說你自己是同性戀,但是別人卻不能說你是同性戀? 這是國家機密嗎?還是商業機密? 隱私權=資訊自主權 你有權利讓你的資訊停留在你掌控的範圍裡,有些人用付錢的方式,用契約的方式 請人保密,但是這是請別人保密,而不是命令別人不准洩漏出去。 但是如果你自己不加以保護自己的權利,又沒有設置一定的防堵洩漏機制,你要法律保障 讓自己權利睡著的人,法律可沒那麼強大的力量。 至於你向你信任的人出櫃,結果他反而拿這種事情來要脅你,很抱歉,我想你拿隱私權是 對付不了他的。 百八,這個也順便讓你知道一下。
whichday:那你去聲請釋憲吧 06/30 17:10
※ 編輯: whichday 來自: 218.167.76.175 (06/30 17:19)
tengobo:這就是我不喜歡回應隱私權的問題 在彼此資訊不對稱下 就很 06/30 17:40
tengobo:容易把話題越牽扯越遠 06/30 17:41
tengobo:更正 是假設性問題 06/30 17:45
jorz:河蟹囉~ 06/30 17:51
bigcat1210:我覺得講的很有道理,推 06/30 18:47
Gosford:很認真答得很詳細 例子很淺顯易懂。支持你的論點 06/30 19:50
Tutt:不過我真的沒說過隱私指的是「水球的對話」 你好像不是在回 06/30 20:23
Tutt:我的po? 06/30 20:23
whichday:我不是啊 06/30 20:23
Tutt:(笑)但卻有我的引文 害我嚇一跳 06/30 20:24
whichday:因為你說隱私權啊 我的論點跟c大是一樣的 06/30 20:28
ilovebigmac:推 有人根本搞錯重點 06/30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