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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反對生育保健法明文規定三天思考期 : 二、反對「強制」女性接受諮詢 : 三、政府應改善良好的生育環境和福利措施,才可能提高婦女生育意願 噗噗,雖然我不會生小孩…… 我想,如果有能力或者真的可以生下小孩子,沒有人會願意墮胎吧 如果硬生下來,又沒有能力養,所造成的社會問題不就會多更多 不過,這扯遠了 :p 當然我絕對同意墮胎需要多想一想,但有沒有其必要性而明文規定 這,我就持保留態度了 還有第二點,墮胎不是犯法,不是心理有毛病,為什麼需要諮詢 就不能以一句:老娘就是養不起小孩,來做為合理理由嗎? 如果是這樣,那還需要諮詢些什麼,即使諮詢了,也生不了小孩子啊 :( 我真的很支持第三點 除此之外,與其用法律明定第一、二點 真正需要的應該是去做好"避孕"的宣導,如果大家都有避孕的觀念 那墮胎的需要就會降低不少 真正會想要小孩子的還是會生的 不想要的,就算你再怎麼規定,還是會去拿掉 而且,都不擔心以後地下密醫墮胎會再次盛行嗎? 擔心太多也沒用 只是突然會覺得,好像又往後退了好幾步…… 哪時候才會看到大步的前進啊 >"< 再次聲明: 雖然我不能生小孩,但我真的很愛小孩 我也不忍心看到無辜的生命被拿掉 但如果養不起他們,生下來,只會帶給彼此更大的困擾 何必?又何辜? -- 從文字中獲得到如同被吸吮陰莖般的酥麻快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99.84
newyorklions:最後一段我很支持 12/12 14:46
doveman:我推簽名檔 看得都酥麻了 ^^ 12/12 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