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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讀完pokky的回應文章,我很感動。 這篇文章顯示我讀pokky前文的誤解, 我保留原文, 以為給自己的告誡, 也給大家參考。 我張貼的原文: Pokky的文章很長,恕刪。 只想就一點跟Pokky討論, 也就教於其他板友。 對那些被迫害的同性戀, 我們是否認他們的存在?追究他們自身責任? 還是應該檢討迫害的加害者? 一個同性戀不管行為舉止如何, 都有可能因為他的性取向而被壓迫。 不管壓迫只是輕挑的言詞或怪異的眼神, 或者嚴重到讓他丟了工作甚至生命受到威脅。 就像被強暴的女性並非因為全部太過招搖。 (補充:即使太過招搖,一個女性也不該被強暴。) pokky你很幸運,過得很好。 我也是。 我沒有遇過什麼自我認同的危機(青春期有非常短暫的一段,不過短到沒啥感覺), 從小到大遇到的人都非常對同志友善, 我在家裡出櫃,家人雖然不見得非常高興但是也沒把我逐出家門, 我在學校和公司都出櫃,我還是照常唸書工作,同學同事也都對我非常好。 我的岳母大人是個虔誠的基督徒,對同性戀當然不是很贊同, 但是她很喜歡我,不但從來沒有阻止我男友和我交往, 甚至沒事還會叫我去家裡陪她聊天,等我男友回家之後就留我們兩個獨處。 繼續用同一個比喻, 我就像一個一向舉止得當的漂亮女生, 沒有遇過任何性騷擾和性侵害。 但是我不會對那些性犯罪的受害女性說: 「你們要學我,像我這麼規矩就不會被強暴了。」 (我可以這樣說嗎?當然不行。 一方面,舉止得宜並不是就不會遇上性變態, 另一方面,被害者再怎麼招搖,性犯罪的錯還是在那個加害者身上而非被害者身上。) 身為一個幸福的同性戀, 我不會把自己不被迫害歸因於我自己的功勞, 認為因為我很優秀所以我身邊的人對我好。 我很清楚我不被迫害, 是因為我的運氣(恰恰好遇上友善的人), 加上我刻意選擇某種友善環境(比方就讀中文系、在出版業上班)。 而且,我不會忽略那些被迫害的人,不會否認他們的存在, 更不會認定他們被迫害是因為做得不夠好。 Pokky,看了你的長文我只想問一句: 如果你面前, 有一群流氓追打一個扮裝皇后, 你要阻止這群流氓還是叫扮裝皇后趕緊脫下女裝低調一點? -- 歷史小說寫作,沒有準備請你遠離 史杰鵬《嬰齊傳》在這裏刻上了一個標準, 沒有同樣的準備,就應該遠離歷史小說的寫作。 揭露宣告:http://blog.mingwangx.org/?p=32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0.193.226 ※ 編輯: mingwangx 來自: 220.130.193.226 (10/24 10:22)
Absinth:我選擇「潔身自愛」躲得遠遠地。「誰叫他要扮裝?!」= = 10/24 10:27
chitakudo:那異性戀要同志去死 你要不要說誰叫你要搞gay 躲遠遠的 10/24 10:31
Absinth:這種問題,除非下一個被打的自己,否則很難有什麼覺悟 10/24 10:35
yclou:那祝福樓上永遠不要碰到迫害情事囉。^_^y 10/24 10:41
Absinth:噗,推文實在很難表達反諷。我放棄= = 10/24 10:53
※ 編輯: mingwangx 來自: 220.130.193.226 (10/24 10:55)
yclou:噗噗 10/24 11:01
genica:沒有那些扮裝皇后,今天還有同性戀敢出來大聲嚷嚷嗎? 10/24 11:20
genica:勸一樓去唸一下石牆事件吧… 10/24 11:21
yclou: 一樓有說他只是在反串了。XD 10/24 11:34
Absinth:沒事沒事,我的表達能力真的有待改進 XD 10/24 11:39
papaduck:推!!! 10/24 11:44
Tutt:說得真好 10/24 11:46
mingwangx:其實pokky也回得好,可惜文章不在了 10/24 12:06
gofyy:點出回應原文中的茫點。幸福非罪,要大家都如此就很怪了 10/24 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