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omas629 (Lonely or Alone)
看板gay
標題Re: [新聞] 大炳又被抓了
時間Tue Apr 21 02:41:29 2009
※ 引述《puppu (愛河之水天上來)》之銘言:
: 我舉這個例子,是試著使用對比的方式,來讓你瞭解你的論點的不合理處。
: 你們口口聲聲說,只要教導使用者安全劑量,他們就會遵守,就不會發生任何問題。
: 那我想請問,從小老師都教導我們要遵守交通、愛護整潔、勿偷勿搶等,
: 但,世界上有沒有人違反交通、製造髒亂、偷拐搶騙?
: 所以,你們究竟憑什麼認為教導了之後,毒品或藥物使用者就會乖乖遵守,
: 而不會依據門檻理論,進階到使用更強力的毒品,然後危害個人與社會?
: 所以我們是不是應該在一開始的時候,就未雨綢繆、見微知著,
: 採取一些懲罰措施,以免造成大危害。
我覺得在一般的教導論點中其實沒什麼問題啊
就是因為根本不可能杜絕
所以只好教啊因為不教造成的傷害更大
且基本上教導一項知識和提昌去作一件事情不能等同而論
而一個人擁有知識與否和他是否去作根本也沒有必然關聯
既然如此
我不懂為什麼不可以廣泛的推廣安全用藥知識如同推廣安全性行為一般
如果一個人擁有用藥知識以後他不是可以更審慎的決定要不要用如何用嘛
就如同一個人擁有了完全的性知識以後他可以更有能力判定究竟這樣做好不好
如果他選擇用了藥後造成傷害
那麼自然而然的必須負起責任
就如同如果他最終為了追求快感而選擇內射
那麼到時就不應該怪誰
反倒是如今不教而殺之不是殘暴不仁是什麼?
因為藥品販賣就是事實,因為用藥文化以及需求就是存在,
今天大家就是假裝視而不見然後看見了再把責任歸咎到個人
當個駝鳥根本不肯好好正式問題
這和長久一來對於性產業的相關令人不齒的心態又有何異?
而且依P大"未雨綢繆、見微知著"的真知灼見
那麼老師最好不要教導我們交通規則因為人類根本不應該開車
或許小嬰兒在生下來之前最好直接把他射在牆上
畢竟就算了他再多仁道德得天知道以後會不會變成殺人犯
此外我想"一罪不二罰 "的概念應該很明瞭吧
如果今天他為了買藥他殺人他搶劫了都有刑罰可處理
既然如此我不懂現行這種疊床架屋的法律究竟有多少意義
(如果硬性藥物因為有高度成癮甚至危險性而需要另有規定我沒意見,但軟性藥物上的
箝制根本就是性騷擾。)
: 你這顯然太理想主義了,完全沒有任何現實感,不食人間煙火,
: 你確認你真的活在這個地球上嗎... = =
我覺得依P大有危險就該防微杜漸的行事風格
或許最安全的辦法就是不要出生在地球上:)
: : → puppu:然後,我雖然讀過一些關於藥癮的基礎東西,但完全沒聽過什麼 04/19 23:29
: : → puppu:軟性硬性等。不過我現在好像漸漸懂兩位意思了。然後我的回 04/19 23:30
: : → puppu:應是,你們可以試著看看所謂門檻理論(GATEWAY THEORY):不同 04/19 23:33
: : → puppu:物質的開始使用有其一定順序,通常由合法的酒精香菸的使用開 04/19 23:35
: : → puppu:始使用,依次類似像你說的軟性的大麻類等,再到其他較強的非 04/19 23:36
: : → puppu:法藥物使用。 04/19 23:37
: : → puppu:對呀,所以我們是不是需要一些法律規範來處罰不對的行為? 04/19 23:38
那大概是P大讀的不夠多吧
印象中好久以前yclou曾經非常認真的在此版作出文獻回顧
誠心地建議您可以參考看看
畢竟一直以來都有些人讓我覺得看GAY版長知識唷 ~ > ^
至於"不對的行為"這種萬年梗我們就不要在討論了
畢竟財產權概念的民法大師Blackstone在18世紀曾指證歷歷的提出
"肛交是一個光是連提起都令人蒙羞的罪行"
不然的話那種"傅科三分種就上手"的書應該有所幫助
不然想快一點還是直接看"精神科"吧
熱血有為精神科醫師應該很樂意講一下
同性戀如何由行為不對的除罪化到最後精神不正常正常的除病化
: : → puppu:然後我再引一些研究統計數據,來說明那個對個人與社會的危害 04/19 23:44
: : → puppu:(此文獻是以美國為例) OVER 50%婚姻施暴 23~50%自殺 04/19 23:45
: : → puppu:65%暴力攻擊事件 52%強暴事件 38%兒童虐待 69%溺水 04/19 23:47
: : → puppu:68%過失殺人事件 49%謀殺事件 50%交通意外致死事件 04/19 23:48
: : → puppu:除非你認為你的研究統計能力比學者強,那我也無話可說。 04/19 23:53
: : 我也目前僅能就我過往看過的一些類似的文獻來做推論...
: 我提供不出來。因為這是我聽一個精神科演講的講稿投影片,我直接照著打字出來的。
: 可惜的是,此投影片裡也無詳細列出參考文獻出處。
: 不過,這類研究非常多,我相信。
: 如果你有時間、有資源,而且願意,我確信你可以在很多期刊資料庫找到相關研究文獻。
嗯 我比較好奇的是這些所謂的期刊文獻是哪方面的耶
如果是醫學還是社工相關的文獻
我只能說就算是學者這些人的統計研究能力大抵也不怎樣吧
比較有趣的是或許P大可以多讀讀有關所謂STS研究的相關作品
他會透過真正學統計出身的學者告訴你一般在推論的檢証和相關回歸的比較上是多麼粗糙
甚至是帶著意識形態然後用數據替自己背書
: 當我們講到實驗法,大概最重要的幾個概念之一,就是有相關並不表示有因果關係。
: 連我這個低學歷的人都知道了,我不太相信學者會比我弱。
: 就算有少數幾個學者是半吊子,我相信大多數學者的研究能力應該沒有問題。
學者不見得弱,但他很愛為意識形態背書,他的統計也不見得強,他背後有上級利益,
為了趕出PAPER他可以弄得很free。
: 然後,就像我剛才說的,這類研究已經非常多,毒品產生危害,基本上已經是共識了,
: 許多學術界和醫療界都這麼認為,難道你要推翻所有這些研究嗎?
: 或者,難道你要執著於少數有利於你的研究嗎?
多數不等同真理,或許更多時候他們只是同謀了一套知識霸權,
畢竟18世紀所有的醫學家都相信,女人的很容易歇斯底里,
而成因在於他的子宮縮小之後漂到他的腦袋瓜裡去。
而少數研究和有利不有利似乎無關,重點是有理沒有理。
: 就像剛才說的,毒品有害基本上已經是各國共識,當然也是本於許多研究的共識。
: 你為什麼還是一直不肯承認毒品的害處?
我承認毒品有害啊,但說真的,
我還承認喝酒會傷肝,熬夜會暴肝,吃麥當當會心血管栓塞,走馬路會被車撞,
吸煙會肺癌,做愛會得性病,吃感冒要有副作用。
每一種行為都有他的後果,而每一種後果都將有人因其行為負責。
所以我完全不能認同現行法律對於藥物的全盤管制以及泛道德性的無限上綱譴責。
此外,如果這是各國共識的話,我想不會有那麼多國家可以合法持有使用某些藥物。
而我們似乎也沒聽說他們因此整個社會人心淪喪燒殺擄掠搶錢搶糧。
: 而寧願似乎無所本地質疑人家的研究有問題,然後執著於有利於吸毒者的少數研究?
另一方面,你的論述中把用藥的一切都單一化了。
而基本上從來就沒有所謂有利吸毒者的研究。
: 希望有害的東西趕快消失,歲月靜好,現世安穩 :P
有害的不是東西而是人
"害"是人不當的使用東西之後對自己對他人造成的結果。
既然如此,不覺得學會如何得宜地去使用東西很重要嘛?
我覺得滿重要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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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51.229
推 Wolfinppt:推"有害的不是東西而是人" 法規是用來規範"物"的使用 04/21 02:45
→ Wolfinppt:而不是拿來給"人"扣上"罪人"的帽子 04/21 02:46
→ kouta:不過.. 有害的 不就是已經鎖定對特定對象然後評價優劣了嗎XD 04/21 02:46
推 kaorikuraki:棒棒棒。(顯示正踟躕於該不該再舊話重提中XD) 04/21 02:48
推 Vicky1016:煙對人體的傷害似乎也不小? 但禁煙國家少之又少 04/21 02:48
→ Vicky1016:美國也玩過禁酒令 禁到後來受不了 廢止了 04/21 02:48
→ Wolfinppt:有害的 可以是生理現象的有害 比如說 吸菸有害健康 04/21 02:49
→ Wolfinppt:但是不會有人認為吸菸者是罪人吧? 04/21 02:49
→ Wolfinppt:但因為有害健康 會增加社會成本 所以菸品有健康捐 04/21 02:50
→ gofyy:點出P文中的知識迷思!社會共識/多數奉行的知識壓迫不知凡幾 04/21 02:56
→ kouta:又拿煙來..那打媽媽巴掌跟拿刀割媽媽或頂嘴 哪個比較好啊 04/21 02:56
推 Vicky1016:所謂社會共識 就是排擠少數意見 04/21 02:57
→ kouta:不過我不管大炳 他是他的生活 藝人吸毒根本沒什麼好大驚小怪 04/21 02:58
→ Vicky1016:安非他命還二級 蕭淑慎吸一級古柯鹼比較狠 04/21 02:59
→ kouta:三項對媽媽都不好 但頂嘴不犯法啊 拿刀割媽媽 就犯法啦 XD 04/21 03:04
→ OGX:扣塔好厲害 04/21 03:05
→ kouta:說到媽媽 那孕婦成癮 吸毒小孩會變畸形 這點怎麼解決? 04/21 03:05
→ kouta:規定 只有男人跟不孕者能吸嗎XD 04/21 03:06
→ OGX:那以後我跟我哥說都不要跟歐噴獎買菸 歐噴獎壞壞 04/21 03:08
推 Vicky1016:可孕者還是可吸阿 懷孕期間自己衡量就是 04/21 03:09
→ kouta:自己衡量.世界的每個人都是各式各樣的啊.. 醫師懷孕用藥籤? 04/21 03:10
→ OGX:拉k之前請先看標識 [拉k過量 有害身體健康] 04/21 03:11
推 Vicky1016:水喝太多都能死人了 04/21 03:11
→ kouta:不是每個階層的人都懂得一切道理 自己衡量..多撲朔的... 04/21 03:12
→ kouta:重點不是死不死啊.. 是在你做的事不一定能對自己跟他人負責 04/21 03:13
→ OGX:扣塔大大..很多事都是明知不對而去做的XDDD 04/21 03:13
推 g110725:汝不悅,可不___ 04/21 03:14
→ OGX: 看? 04/21 03:15
→ kouta:是啊 尋求身心的快感吧 只人類是團體性的動物吶.. 04/21 03:15
→ OGX:不我沒對到-皿- 04/21 03:15
→ g110725:口桀 口桀 豈是這麼簡單就可以對齊的 04/21 03:17
推 Wolfinppt:所以K大的論點是"人類是團體性的動物 而且並非每個階層 04/21 03:19
→ Wolfinppt:的人都懂得道理 因此直接說 這就是錯的 做了是罪人 這樣 04/21 03:21
→ kouta:幹麻亂下定論 我沒有說吸的人是罪人啊|| 04/21 03:22
→ kouta:我覺得有人買有人賣 有人賣給不該賣的 有人不該買卻買了 04/21 03:23
→ kouta:有人用了後對空間產生影響 危害了自由範疇裡的自由 就不該 04/21 03:25
→ kouta:不然成立一個區域 要吸要發作的去那裡 除了哪裡以外不能吸 04/21 03:26
→ kouta:這樣OK嗎 哈哈 04/21 03:26
→ Wolfinppt:喔喔...抱歉誤解你的意思 04/21 03:27
→ g110725:kouta自重wwww 你接下來會開始被砲轟 04/21 03:27
→ kouta:痾 要轟就轟啊 又不是轟一轟世界就改變了 我又不是大人物 04/21 03:28
→ OGX:我也這麼覺得 - -.. 學百八乖乖去睡XD 04/21 03:28
→ kouta:如果世界或治理國家有這麼簡單 就不會在這當鄉民了 04/21 03:28
→ kouta:君不見光吸煙限制成年才能吸 就有一堆未成年大搖大擺在吸 04/21 03:30
→ kouta:那麼管理毒品的法規會這樣簡單嗎..經濟都這麼差了還想吸毒XD 04/21 03:31
推 Vicky1016:消費刺激經濟? 凱因斯說的 04/21 03:32
→ kouta:清末的經濟跟狀況有比較好嗎V兄 = = 給人錢還被叫病夫= = 04/21 03:32
→ kaorikuraki:只有這種程度,我想也沒甚麼好轟的。:) 04/21 03:33
→ kouta:樓上可以笑啊 哈 只有這種程度 也不會讓這件事合法 04/21 03:34
→ kouta: 聲明:我不覺得他們有罪 只是希望可以盡量別吸? 04/21 03:39
→ OGX:(阿..) 呵欠 晚安了奪命觀世音 04/21 03:40
→ kouta:what is 奪命觀世音 04/21 03:41
→ OGX:哼哼 秘密 04/21 03:44
→ kouta:至於大炳我完全沒在討論他 他是成人 自己做事自己負責 就夠 04/21 04:00
推 Vicky1016:我對未成年吸煙沒什麼感覺就是 04/21 04:03
→ Vicky1016:雲南山區很多少數民族都是兩三歲就開始抽煙 04/21 04:03
→ kouta:good for them.. 04/21 04:06
推 puppu:1.你沒有看懂我說的要兼顧比例原則 2.我的書讀得少沒錯,但 04/21 23:47
→ puppu:若你認為書讀的多就是真理、才有資格說話,那麼世界上讀書比 04/21 23:48
→ puppu:你多的人大有人在,絕對輪不到你說話。 3.你從來沒看懂我的 04/21 23:49
→ puppu:標準跟界線:對社會與他人的潛在危害性,而不是道德,我從來 04/21 23:49
→ puppu:沒有在我的文章動用到道德這個辭。 4.我基本上同意要有懷疑 04/21 23:50
→ puppu:的精神,但懷疑不是始終不肯承認,或一直對別人扣上意識型態 04/21 23:51
→ puppu:或CONFIRMATION BIAS的大帽子。再者,當你一直這樣做,或者 04/21 23:52
→ puppu:搬出某統計大師的言論來試圖翻案,你,甚至統計大師,是不是 04/21 23:53
→ puppu:也落入了這個意識型態的網子,翻騰其中而無法自拔? 04/21 23:54